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冀建安[2008]7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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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
知
正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冀建安〔2008〕79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落实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通知》(冀建质〔2003〕298号)要求,省建设厅在年初与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签订了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现已至年底,省建设厅决定于2009年1月9日至14日组成考核组,依据《2008年河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和自查工作。
附件:2008年河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8年河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与省建设厅签订《河北省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二、考核原则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技兴安的理念;以落实建设系统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和施工企业及城建运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二)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三)控制目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管理目标考核以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为依据;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考核。
三、考核时限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四、考核程序
(一)听取受检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等,并依据资料进行打分;
(三)考核完毕后与被考核单位交换意见。
五、考核内容
《河北省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控制和管理目标中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
六、考核记分标准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
控制目标占40分,管理目标占60分,两项目标考核得分相加为考核总分。
(二)控制目标考核记分
1、较大事故为考核否决项,发生较大事故扣40分,即确定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
2、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未完成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值下降2%目标扣40分。
城市建设行业运营:死亡人数高于从业人数2‰扣40分;
3、发生一般事故,与去年对比每超1起扣5分。
(三)管理目标考核记分
按照《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进行打分。
七、考核档次划分
完成控制目标且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未完成控制指标,或考核分数为80分以下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
八、有关要求
每个单位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要及时写出考核总结。
200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两法三条例一决定”,落实国家和本省各项政策部署。
1、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
2、完成建设厅部署的工作(汛期、奥运期间、五一、十一加强安全生产要求,安监机构认证等)。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中没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扣3分;
2、未完成建设厅部署工作的,扣2分。
5分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1、年度会议召开不少于四次,有发布的会议纪要或记录。
2、会议主题突出,内容要全面,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1、每少一次扣3分;
2、未印发会议纪要或记录的,扣3分;
3、会议内容不全面,未涵盖全部监管范围的,扣2分。
8分
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制定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人员设备和材料,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年内组织或指导县(区)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建立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下属单位和企业制定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人员、设备和材料,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正常进行;
3、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3分;
2、下属单位或企业未制定预案,未配备相关人员、设备和材料的,扣2分;
3、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扣2分。
6分
开展标准化和文明工地他创建活动(只对建设局进行考核)
强化监管措施,实现2008年工程现场标准化管理目标;积极引导企业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
1、强化监管措施,实现2008年工程现场标准化管理目标(特、一级企业合格率100%,二级达70%以上,三级及其他企业达50%以上;特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90%,一级企业施工现场70%,二级50%,三级及其他30%);
2、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数量比上年增加。
1、未实现标准化管理目标的,扣3分;
2、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数量比上年减少的,扣3分;
3、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数量比上年减少的,扣2分;
4、抽查1-2个施工现场。
8分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做好层级监督和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和整改。
1、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县(市区)建设部门的层级监督,要有记录有总结;
2、对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3、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采取有效监控和整改措施。
1、少一次层级监督扣3分;
2、未对施工企业等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扣3分;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整改或未进行复查,扣2分;
3、未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扣3分;未采取监控和整改措施,扣2分。
13分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法人承诺落实年、行政执法年和隐患治理年活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建设部、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及塔机、吊篮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1、制定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制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周密安排,严格检查,并进行了重点检查;
3、按照要求开展塔机、吊篮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
1、每少一项工作安排,扣1分;未进行检查验收的,扣1分;
2、未制定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方案的,扣1分,未进行重点检查的,扣1分;
4、未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每少一项扣1分;未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开展结果的,每少一项文字材料,扣1分;
8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各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健全监管制度;保证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保证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扣2分;
2、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宣传教育活动的,扣1分;
3、未开展安全预警、警示教育活动的,扣2分;
4、企业管理人员不能保证持证上岗的,扣2分。
7分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1、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反馈安全信息;
2、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1、未按规定报告的,每一起扣2分;
2、不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扣1分;
3、查阅相关资料,未认真落实事故处理意见的,扣2分。
5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注:各考核项中,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