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
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企业
【发布部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实施日期】2018.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产业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44号)要求,按照《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2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确保我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尽快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评价工作
各区县(市)科技局,产业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重视程
度,将评价工作作为年度主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作为,指导本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熟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根据评价指标及相关要求,引导区域内所有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积极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熟练操作“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掌握评价工作流程(见附件2),认真指导企业自评,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凡欲参加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紧时间进入填报系统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开展自评工作,以避免本年度截止时间3月31日前造成审核拥挤情况发生。
二、积极推进评价工作
根据《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见附件3)精神,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今年3月31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各区县(市)科技局,产业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按省科技厅《通知》(http:
///xxgk/tzgg/tzgg/201802/t20180211_4954165.html)要求,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评价系统网址:https:
///techBasedManage/showLoginPage.do,查询账号
JG430100,密码7c45962724),掌握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紧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宣讲,并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协调,做好评价工作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衔接,保证本区域内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2018年3月31日)内完成填报工作,确保企业最大程度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新泽联系电话:88666993
长沙评价工作交流(QQ群):724221790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3、《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24号)(略)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26日
附件1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