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概念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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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方案
设计任务书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西郊寨中村(程江河以北、黄塘河以西)
设计阶段:概念设计
设计专业:
成文日期: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建设单位:广东融创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
审核审批
目录
1、项目概况
2、用地条件
3、项目定位及设计思想
4、规划控制条件
5、总体规划设计要求
6、建筑设计要求
7、设计内容及成果
8、设计进度要求
9、附件(1)宗地平面图
(2)用地规划红线图
(3)用地规划条件
(4)道路规划图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PM-B14001地块
1.2.建设地点中国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郊寨中村(程江河以北、黄塘河以西)
1.3.物业性质商住用地
1.4.设计依据《住宅设计规范》
《梅州市住宅建设标准》
《梅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梅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梅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
2.用地条件
2.1.地理位置该规划地块地处梅州市梅江区西郊寨中村(程江河以北、黄塘河以西),行政隶属
于梅州市梅江区。
规划总用地151872平方米。
2.2.四至范围详附件。
2.3.用地现状目前地块内无任何建筑物,地质情况良好。
2.4.周边环境及交通条件详附件。
3.项目定位及设计思想
由设计单位经过对梅州市场及项目地块周边环境进行调研后提交三个以上不同风格的概念方案。
4.规划控制条件
4.1.经济控制指标(详见用地规划条件)
4.1.1.用地面积
该地块规划可用地面积为 151872平方米。
4.1.2.容积率及绿化率
该地块总容积率为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0% ;总建筑面积\万平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在\万平米以上,商业建筑面积在\万平米左右;
总体绿地率不低于35%。
4.2.建筑退线及日照间距,详见《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管理制度汇编》。
4.2.1.绿化及建筑退线
4.2.2.日照间距
4.3.市政条件
4.3.1.该区周边路网及小区出入口要求
4.3.2.市政管线(供暖、供热、给排水、雨水、照明用电、天然气、通信、网络等详见附图)
4.3.3.市政配套
4.4.气候条件
5.总体规划设计要求
5.1 建筑总体布局、造型、色彩应注重城市设计;并能充分考虑与周围地块的相互影响;
5.2充分体现均好性原则。
即尽量做到户户有景,户户好朝向;
5.3合理处理各种建筑空间的有机组合、过渡;
5.4总体布局时应充分考虑入口空间的展示作用,集中体现项目主题,最大限度地展现项目卖点;
5.5住宅群体布置要避免建筑物之间的相互遮挡,要满足住宅对日照、间距、自然采光、自然通风的要
求,要充分考虑对小区内部环境及外部远景的利用;
5.6项目开发原则思路,由北向南分三期进行开发。
6.建筑设计要求
6.1.设计内容:在规划用地指标限制条件下,为保证项目长期开发能保持足够的产品优势,建议尽可能丰富项目配套设施,可在社区内规划游泳池、小型休闲会所、运动康体场所(露天或架空)、小型社区内商业等有利项目销售的社区配套。
(以上项目为建议配置,在保证住宅布局合理、不超过容积率的情况下安排设置。
)
6.2.建筑形式
6.3.立面设计
6.4.建筑限高要求:不高于黄海高程163米。
6.5.面积及户型比
(下表为参考值)
项目名称两室(m2)三室(m2)四室以上(m2)
面积范围(按建筑面
积)40-80 m290-140 m2
130-160 m2
少量170㎡以上
面积比例12% 48% 40% 最低数量8% 40% 35%
备注产品结构必须比较丰富,可适当考虑小复式,错层,采用新颖的户型设计等方式增加项目卖点,由设计单位思考提交户型参考。
6.6.建筑层高
住宅层高最低按照_3 米考虑,局部楼王可以考虑3.15~3.5米的层高。
7.设计内容及成果
7.1总体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7.1.1.详细设计说明、构思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投资估算
7.1.2.用地现状分析
7.1.3.地块分析图表
7.1.4.彩色总体规划方案平面图(3个以上方案)
7.1.5.彩色规划分析图(包括:功能分析图;绿化景观分析图;竖向分析图;日照分析图、道路交通
分析图;停车方式分析图;空间分析图等)
7.1.6.彩色沿街立面图,反映项目总体规划的主要剖面图
7.2.建筑单体概念设计
7.2.1.平面图(典型住宅设计平面及构思理念,应包括上述户型表的3-4种形式)
7.2.2.主要立面图
7.2.3.主要剖面图
7.2.4.总体体块鸟瞰图及典型建筑效果图
7.2.5.景观概念设计
7.2.6.总体景观平面方案意向图
7.2.7.典型景观示意图或图片
7.3.设计成果要求
(1)多媒体汇报文件(可含三维动画,不限)。
(2)上述所有成果文本5套。
(含表达规划意图的鸟瞰图、效果图等不少于8张)规格为A3。
(3)展板若干,规格为A0。
(4)工作模型(可有,不限)
(5)所有成果的电子文件及刻录光盘。
8.设计进度要求
8.1.开始设计后20日提交第一阶段成果并进行方案汇报。
8.2.入围单位在15日内根据汇报意见调整完成第二阶段修改成果并汇报。
8.3.中标单位根据确定的规划方案,双方签订设计合同展开下阶段深化设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平手机
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梅州市丽都西路正兴大厦邮编:514021 电子邮件:
公共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