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情况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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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情况调查分析作者:武玉成
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6年第1期
武玉成
(河北省隆化县水务局,河北隆化 068150)
摘要:本文通过对河北省隆化县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现状的调查,对该县农田水利建设与
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现状;对策
1 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现状
隆化县属于山地丘陵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差,抗灾能力弱。

截止目前,我县有塘坝2座,
堰闸67处,灌溉泵站6处,机井703眼,水池水窖38个,灌溉渠系续建配套改造总长度
172.2km,低压管道灌溉面积0.92万hm2。

1.1 现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模式
实行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制,为工程建设的质量
和进度提供有力保障。

1.2 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增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
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我县在几年前就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处,移交一处,确保工程
有效运行。

我县正在落实水利产权改革,争取2015年底完成。

1.3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隆化县根据流域共建基层水利流域站4个。

各流域站负责本流域内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实施和施工技术指导。

为更好的服务基层,成立抗旱供水服务站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

2 当前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问题
经调查发现,一是项目建设对农业产业发展无法及时跟进配套,项目的申报,审批,管理
程序复杂,周期过长。

我们认为在我们山区水利项目应对本地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如:设施农业、重点果产业等进行优先支持,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使工程建的好,有人用,有
人管。

但有些产业项目建成后,水利配套项目还未批复,导致水利设施配套跟不上,致使投资
者抱怨。

此外,一些要求急需水利配套的项目,往往又没有项目扶持。

先干后补、以奖代补又
不符合现行项目管理规定。

二是上级要求上报的项目,要符合集中连片要求,但现实是农民用
地散户多,土地流转的规模也不是很大,工程实施起来难度大,不利于工程项目的开展实施,
建议上级领导考虑我县实际情况,有需要水利配套的项目,由投资者或受益村打申请,由县水
务局上报,请求上级及时批复,使项目的申报、批复更灵活。

2.2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承包、拍卖后,由于合同规定事项不周全、缺乏对经营人必要
的限制性措施,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只注重经营管理,不重视工程管理,工程运用不合理,
管护工作不到位,项目管护资金不足等,造成了工程管理跟不上等问题。

3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群众认识不足,还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不愿意投资投劳搞建设,同时也因为大部分需要建水利工程的果园等高效作物种植区都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管理制度跟不上,很难集
中统一规划建设管理,造成工程无人管护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

2)上级项目安排上多数按平原区包装谋划项目,较少考虑我们承德山区的特点,本地水利基础簿弱,但部分项目在山区不太适用。

建议多实施“五小”类型的水利项目,更符合当地群
众需求。

3)工程重建轻管现象还很严重,一是工程建成交付使用后大家都用,但很少有人专心管理。

二是没有后期投入专门用于工程维护保养。

4 本地推进建设与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
1)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确保项目编报的科学性。

在项目规划设计上,通过招标选定具备资质业绩好的设计单位对项目区进行详细勘察、规划和设计,让工程规划设计既符合建设标准
又切合群众的需要,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

2)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广大村民提出,通过村、组向乡镇提出建设申请,乡镇经过筛选汇总后再上报县水务局。

县水务局根据规划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该项目。

同意实施,水
务局将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建设地点进行勘察,确定建设方案并核定工程量,通过招投标,确
定施工单位施工,同时把好工程质量关。

5 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5.1 要切实明确责任
进一步理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工程由各村负责组织管护,乡镇督促落实,切实解决管护缺位问题。

5.2 加快产权改革
以促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关系明晰化,利益关系直接化,责任主体具体化,在产权转让的
过程中明确防汛责任、保安责任、汛期蓄水限制和水资源不受污染等强制性的要求,让农民参
与并主导产权交易。

5.3 强化资金整合力度
将财政、水利、农业、扶贫、国土、农业开发等多个部门的涉水资金在地方财政进行整合,采取“集中力量、统筹安排、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原则,成规模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
规划建设。

5.4 完善建管机制
一方面应完善传统的建管机制。

按照“谁受益,谁负则”的原则,在强化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农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管护。

深入探索“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模式,发挥
农民自建、自管、自用的优势作用。

参考文献
[1] 韦在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问题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4,26(22):184-185.
[2] 吴伟伟.农田水利社会管理现状调查与分析[J].水利发展研究,2014,14(11):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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