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5〕31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
知
正文: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十三五”规
划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
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我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建成“三枢纽一新城”、实现“五年跨越、十年巨变”奋斗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战略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凝聚各方智慧,准确研判世情、国情、区情和市情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机遇和挑战,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编制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使其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编制原则
1. 全面落实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决策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把握好中央、自治区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落实好中央对广西、自治区对北部湾经济区和钦州的各项政策,紧紧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系统研究梳理各类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
2. 准确把握“十三五”发展的历史方位。
“十三五”时期是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自治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五年,也是我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建成“三枢纽一新城”、推进“五年跨越、十年巨变”的关键五年。
要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方位和重大使命,研究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3.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我国已进入了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新常态。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
4. 坚持问题导向。
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针对经济社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剖析成因,研究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
5. 强化规划创新。
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十三五”规划编制始终,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统一起来,强化规划空间指导约束,创新规划编制方式,健全规划衔接机制,突出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6. 谋划好“三个重大”。
围绕“十三五”发展的方向及重点任务,研究谋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及其空间落地,纳入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十三五”规划,促进规划与工程项目、空间布局紧密结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研究起草规划纲要框架。
根据国家、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精神,在全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为起草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提供参考。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研究起草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草案。
根据国家、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建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市委关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草案。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编制规划纲要草案。
根据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精神,起草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编制专项规划。
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目标任务,组织编制重点领域或行业专项规划。
全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由市政府确定。
(市直相关部门负责)
(五)推进市县规划改革创新。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推动“十三五”市县规划改革创新的要求,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强化空间指导约束,创新规划内容形式,科学确定规划目标,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使市县规划变成空间发展规划,实现“一个市县、一张蓝图”。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谋划重大工程项目。
按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空间布局,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建立“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规划纲要框架起草阶段。
2015年1月至6月,在“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深入开展调研,6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二)规划建议草案起草阶段。
2015年7月至10月,根据中央、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建议精神,结合实际,起草市委关于编制“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形成建议草案,提交市委全体会议审议。
(三)规划纲要草案编制阶段。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专项规划编制阶段。
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导下,按照同步编制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2016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五)县区规划编制进度。
“十三五”县区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各县区政府自行安排,原则上与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保持一致。
建立市衔接协调县区规划的制度。
2015年底前完成各县区“十三五”规划衔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规划研究和管理,建立钦州市“十三五”规划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衔接审查等工作,规划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成员为市直相关部门负
责人。
(三)成立规划专家委员会。
为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成立钦州市“十三五”规划专业委员会,负责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咨询论证。
(四)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市相关部门要加强与自治区对应部门的汇报沟通,及时跟踪国家、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动态,争取把更多“三个重大”内容纳入国家、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盘子。
落实市衔接县区“十三五”规划制度,各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完成、提交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之前,应提交上一级衔接。
加强规划纲要与专项规划的衔接。
(五)增强规划编制透明度。
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加强规划编制宣传,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把规划编制过程变成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一认识、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的过程。
(六)落实人员经费。
各级各部门要选配业务骨干,组建有力高效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提高规划队伍素质和水平。
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 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钦州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3. 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1
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唐琮沅市长
副组长:杨丛常务副市长
李绍兰副市长
成员:陆明市政府秘书长
吴志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黄立和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立品市发改委主任
宋廷林市工信委副主任
莫怀荣市教育局局长
陈汪市科技局局长
郭晓红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福多市民政局局长
叶莉梅市财政局局长
苏云市人社局局长
苏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符锦成市环保局局长
沈小军市住建委主任
谢永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龙家魁市水利局局长
黄开宏市农业局局长
庞东市林业局局长
宋建元市商务局局长
龙洁市文新广电局局长
郑进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达晓市安监局局长
张日辉市统计局局长
罗滨市旅发委主任
洪家明市海洋局局长
刘钦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廖丽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陈立军市工商局局长
李华市质监局局长
颜昌平市国资委主任
刘秉涛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张炳东市扶贫办主任
何惠贤市金融办主任
李知仲市西部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承担,领导小组不制作公章,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钦州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一、“十三五”专项规划分类
专项规划是以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引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项目建设、安排政府投资和制订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我市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组织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
“十三五”专项规划涉及的领域多、行业广,为突出重点、分门别类,建立规范有序的专项规划体系,将专项规划按以下三类分别审批印发实施。
(一)报市政府审批印发的重点专项规划;
(二)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印发的重点专项规划;
(三)市级相关部门审批印发并送市发改委备案的一般专项规划。
二、“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分工
(一)报市政府审批印发的重点专项规划
1.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工信委牵头);
2. 钦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
3. 钦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4. 钦州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5. 钦州市港口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港口管理局牵头);
6. 钦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金融办牵头);
7. 钦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8. 钦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旅发委牵头);
9. 钦州市口岸开放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口岸办牵头);
10. 钦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11. 钦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商务局牵头);
12. 钦州市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13. 钦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14. 钦州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教育局牵头);
15. 钦州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市科技局牵头);
16.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17. 钦州市文化新闻广电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文新广电局牵头);
18. 钦州市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十三五”规划(市环保局、林业局牵头);
19. 钦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海洋局牵头);
20. 钦州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21. 钦州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市应急办牵头)。
(二)其他专项规划。
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印发的重点专项规划、市级相关部门审批印发并报市发改委备案的一般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确定。
三、“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度
“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应遵循规划前期研究、编制草案、衔接协调、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审核批准和公布等程序,编制进度原则上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基本同步,具体进度如下:
(一)2015年4月,落实专项规划编制任务;
(二)2015年5月,编制专项规划工作方案;
(三)2015年6月,开展规划编制调研,形成专项规划编制思路;
(四)2015年9月,完成专项规划初稿,提交规划联席会议讨论;
(五)2015年10-12月,开展规划修改和论证;
(六)2016年1-5月,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规划,提交规划局际联席会议审议;
(七)2016年6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3
钦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汉权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科研管理部副主任研究员
金凤君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经济地理与区域发展研究室主任
路红艳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刘洋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王晓惠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唐爱斌自治区发改委规划处处长
蒙良自治区工信委规划处处长
兰燕自治区住建厅园林规划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XXX 自治区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高级农艺师
张志文自治区商务厅综合处处长
曹伯翔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蒋明星自治区海洋局法规和规划科技处处长
吴玉国自治区旅发委规划财务处处长
班华勤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处长
王宗文自治区北部湾办规划和体制改革处处长
李正友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金融学博士
刘浩苏州工业园规划建设局副总规划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主任助理、工委委员
熊通成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李奕宏市工信委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
肖超市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郑丹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灵山县副县长
陈懿团市委副书记、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迟国梁华南农业大学博士
冯国禄钦州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
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承担,主要职责是组织专家对“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建议及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