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防外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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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防外破百日攻坚专项
行动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
当前田间作业、建筑施工等项目建设日趋频繁,电力设施面临的外破风险日益加剧,外破防控压力巨大,截止目前已发生多起外破跳闸事件。
为做好2024年外破工作有序、精准防控,从外破隐患排查、宣传教育、落实过程管控,三方面入手降低外破事件发生率,特制定防外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一、工作思路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严格落实“压实责任、机制健全、查防结合、以技防为主、以物防为辅、宣传保障”的基本原则,通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规范防外破专业管理、提升防外破专业管理水平,遏制输配电线路外破事件高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已知外破隐患点的机械外破事件、杜绝同条线路重复发生外破事件,外破跳闸事件(机械、树障、异物)同比下降50%。
确保“三个一百”巡视排查100%、对相关政府部门及项目施工负责人外破宣传教育100%、已知外破点技防措施落实100%、确保拉网式宣传培训覆盖率95%以上。
三、百日攻坚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前期工作安排(5月1日前)
(1)5月1日前,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组织集中宣贯防外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明确职责、明确时限。
(2)5月1日前,输电运检中心组织外委监控人员、班组、外破专班、管理人员开展外破技防及6大典型场景宣贯培训,并将宣贯培训佐证资料反馈运维检修部。
(3)5月1日前,各供电单位对所辖区域所有35千伏线路分区段、分片区制定外破责任区;输电运检中心对所有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分区段、分片区制定外破责任区,同时完成35千伏线路监察责任区域的制定。
(二)集中排查、治理、宣传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
1.集中排查、治理
(1)各供电单位根据外破责任区明细5月7日前,集中开展一次所辖区域35千伏及以下线路全覆盖外破隐患排查;输电运检中心根据外破责任区明细5月14日前,集中开展一次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覆盖外破隐患排查;各供电单位发现35千伏线路外破隐患点的,当日制定技防措施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当日已书面形式反馈输电运检中心,输电运检中心当日完成外破隐患定级、技防措施复核,书面反馈各供电单位;输电运检中心排查到外破隐患点的,经责任班组、外破专班、专责、分管领导当日制定技防措施方案,
一级外破隐患点立即反馈运维检修部复核。
各供电单位、输电运检中心对发现的外破隐患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技防措施落实,技防措施未落实前必须安排监控人员蹲守,要向蹲守人员明确危险源、蹲守注意事项,每日对施工区域内特种车辆驾驶员开展一次安全责任书签订及安全教育,确保蹲守人员与施工人员同进同出。
同时输电运检中心根据每日巡视计划对35千伏线路外破隐患点开展技防措施落实情况不少于1处进行督查。
输电运检中心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新增外破隐患因限高架数量不够,及时反馈运维检修部,待运维检修部批准后,一周内完成限高架安装工作。
(2)5月15日前,输电运检中心组织开展现场监控人员试点应用执法记录仪,监控班对蹲守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输电运检中心针对外委监控人员培训方面,制作各类场景(挖机、随车吊、吊车、泵车、打桩机)培训视频,监控人员每日打卡前必须进行视频学习,监控过程中发现特种车辆立即制止,并添加驾驶员微信发送视频进行宣传教育及签订制式安全告知书,同时监控人员录制驾驶员学习过程,并发至外破专班微信群进行报备。
(3)5月20日前,各供电单位要积极与属地有关政府部门沟通,成立属地电力设施保护巡查大队,并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针对外破隐患点治理困难的点位,通过政府力量合理解决问题。
(4)5月30日前,输电运检中心完成60套(120架)移动式限高架及22套跨道路永久限高架安装,每日向运检
部反馈安装进度及明细。
2.集中宣传教育
(1)5月6日前,输电运检中心、各供电单位按照已掌握大型机械(塔吊、中大型打桩机、打井机)、特种作业车辆(中大型翻斗车、中大型推土机、中大型铲车、挖掘机、吊车、水泥泵车)、农机车辆(中大型农用运输车、旋耕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驾驶员、农用无人机飞手、施工现场负责人信息,逐户电话告知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并发送短信提示,每日将工作进度反馈公安保卫部。
(2)5月10日前,各供电单位要主动对接属地农机局、发改委、城建局、交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全面收集掌握辖区内大型机械(塔吊、中大型打桩机、打井机)、特种作业车辆(中大型翻斗车、中大型推土机、中大型铲车、挖掘机、吊车、水泥泵车)、农机车辆(中大型农用运输车、旋耕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驾驶员、施工现场负责人信息,并完善信息台账于5月11前报公安保卫部。
公安保卫部同步对接州发改委、农机局,城建局、交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获取州直农机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各类施工信息,确保信息收集全面。
(3)5月15日前,各供电单位要促成属地政府牵头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集中宣传培训活动,培训人员为发改委、公安局、农机局、城建局等政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及各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商品房开发、道路建设、厂房建设、
高标准农田地建设、新能源建设),培训主要内容为电力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地方性政策及文件学习,观看“震撼式”人为外破典型案例视频,培训后要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协议,了解掌握各施工项目特种作业车辆所有人、驾驶员信息,进一步完善台账信息,于5月16日前反馈公安保卫部。
(4)5月30日前,各供电单位、输电运检中心要按照排查建立的最新信息台账,针对电力设施周边已开工或即将开的施工现场,以逐条、逐户现场走访的方式,对大型机械(塔吊、中大型打桩机、打井机)、特种作业车辆(中大型翻斗车、中大型推土机、中大型铲车、挖掘机、吊车、水泥泵车)、农机车辆(中大型农用运输车、旋耕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及驾驶员,点对点开展拉网式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签订安全告知书,并在车辆驾驶室变速杆周边位置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警示贴(培训覆盖率95%以上。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1.各供电单位防外破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对于用户报装的单位,各营销部门要开展现场施工点勘察,业扩报装单附件添加外破隐患勘察单,详细记录计划开工时间、施工项目负责人、物资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外破隐患的线路。
严格落实“先防后干”的原则,组织施工单位先落实技防措施后方可施工,并建立台账,第一时间反馈设备运维单位,运维单位将此类外破隐患点纳入管控。
2.输电运检中心、各供电单位要结合设备巡视和隐患排
查计划,持续对大型机械、特种车辆、农机车辆所有人、驾驶员、无人机飞手开展安全教育,定期通过网络、广播、短信等形式提醒、告知驾驶员安全注意事项。
各供电单位要与大型机械、车辆培训学校建立培训、宣传机制,每月开展一次联合培训宣传活动。
各供电单位要每两周对接一次属地农机局、发改委、城建局、交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持续更新信息台账,并在三天内完成台账新增人员的宣传培训。
3.6月1日起,各供电单位每周对35千伏输电线路开展一次外破隐患全覆盖排查工作,每周五更新35千伏及以上外破隐患台账,经各供电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反馈输电运检中心;输电运检中心针对各供电单位外破隐患台账再次审核及现场抽检,对报送质量差、现场与实际不相符、措施落实不全、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反馈运维检修部,运维检修部每周进行通报。
输电运检中心每两周开展一次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覆盖外破隐患排查工作,每周五更新110千伏及以上外破隐患台账,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反馈运维检修部;运维检修部针对输电运检中心外破隐患台账再次审核及现场抽检,对报送质量差、现场与实际不相符、措施落实不全、弄虚作假等情况,运维检修部按周进行通报。
4.各供电单位要利用好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凡事发生外破跳闸事件的乡、镇、场,各供电单位积极对接属地政法委,将相关政府部门纳入考核。
同步向公安保卫部进行报备,确保有效调动基层政府部门配合工作的积极性。
5.5月1日起,运维检修部、公安保卫部每周不少于2
家单位现场督查;各供电单位领导一周不少于1次(35千伏线路)现场督查、各供电单位专业管理部门一周不少于2次(35千伏线路)现场督查;输电运检中心各级领导一周不少于2次现场督查,专责、班组长一周不少于3次现场督查;督查“三要素”督查外破隐患排查情况、督查外破隐患治理情况、督查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情况,重点核实外破隐患定级是否准确、外破技防、物防措施是否完善、外委监控人员是否持卡作业、附近特种车辆是否签订安全协议、是否开展培训,外破专班是否按期检查外委监控人员履职情况、是否了解掌握外破隐患情况。
(四)总结表彰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
运维检修部、公安保卫部、配网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带队将结合各单位开展的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本次专项行动制定的各项措施,选取2家百日攻坚实施较好的单位及2家工作落实情况较差的单位开展现场调研,并对一些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典型经验,纳入表彰;7月底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单位的亮点与不足,形成评价报告,进一步固化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提高公司整体防外破管理水平。
五、奖惩措施
1.运检三中心、各供电单位组织各供电所(班组)在日常信息采集、检修、抢修外出过程中发挥公司主人翁意识,发现外破隐患第一时间反馈输电运检中心,经核实属新增外破隐患点或较前期台账信息掌控定级升级的,月度关键业绩指标按照隐患点定级分别加0.2、0.3、0.5分。
2.根据《安全工作奖惩方案》新伊电安〔2024〕20号文件,第十五条发现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隐患予以奖惩:发现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危急缺陷、外力破坏隐患,及时通知管理单位,奖励发现人0.1万元(巡视过程中发现的不参奖、已知外破点不参奖);发现220千伏输电线路现行外力破坏隐患的,可加倍奖励,各供电单位按周进行上报,输电运检中心内审核实无误后报备运维检修部,公司每月对提报单位进行奖励。
3.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上报资料质量差、弄虚作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未履职的单位,按条纳入绩效兑现;阶段性工作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全面、上报资料质量差、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履职的单位,当月绩效C,晨会上表态发言。
4.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一次外破跳闸事件的责任单位晨会上“说清楚”,同条线路重复发生外破跳闸事件的责任单位晨会上表态发言、当月绩效C。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供电单位、输电运检中心应高度重视防外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明确各级责任,结合日常业务,全面推进方案实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防外破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确保专项工作管理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隐患动态调整及闭环管控机制,把专项
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
公司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专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供电单位、输电运检中心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落实各项输配电线路防外破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和风险。
各供电单位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抓住和解决主要问题、关键环节、突出矛盾,促请当地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出台有利政策,并在过程实施督办。
(三)强化闭环管理。
各供电单位要建立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通报,每月28日前整理收集相关过程资料,公司将结合“四不两直”督察、远程视频督查,对各供电单位部署落实、过程管控情况开展督导,在公司周例会通报点评。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供电单位要积极联系社会媒体,加大输配电线路外破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专项工作动态,发掘工作亮点,开展社会面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电力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应承担的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做到遵纪守法、知规明责,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五)巩固整治成效
各供电单位、输电运检中心要将输配电线路防外破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公司防外破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