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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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填写说明
第一篇:法人变更填写说明
1. 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等纸质文件有何要求?
使用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制式的表格,并按以下填写要求: (一)按表格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二)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等不耐久书写材料。
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四)各表均需填写一式三份:二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五)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B5(182×257MM)纸填写。
2.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封面:
事证第××号:填写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单位名称:填写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
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本人填写,如因离任、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不能或者不签署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内页:
变更事项:根据实际变更的事项选项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变更多个事项的依次填写。
现登记情况:填写与变更事项相应的现法人证书上的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事项的内容。
(若变更业务范围,应填写全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在此栏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变更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需在此栏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除外。
封底: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
3.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户籍所在地:填写有效身份证上的住址。
本人简历:详细填写参加工作后的个人经历,并加盖个人名
戳。
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填写“属实”,同时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注意事项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申请登记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行政职务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第二篇:法人变更说明.
北京春光集团:
因我公司办理法人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还未变更完毕,因此法人代表仍为***。
特此声明。
北京********有限公司2022年6月10日
第三篇: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主要有13项指标,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单位名称:指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个机构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经核准登记的“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表明此申请书已经法
定代表人同意,并签发)。
变更法定代表人时,由拟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代签,并在签名后加“(代)”。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变更事项:指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如单位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现登记情况:填写当时的即尚未变更的登记事项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后”××××的(登记事项)内容。
如:“单位名称”变更,变更前登记的“XXX化工研究所”,拟变更为“XXX石油化工研究所”,即在此栏填写“XXX 石油化工研究所”。
变更理由:指变更登记的原因和依据。
填写有关机构的决定或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全称及其文号,并简要摘述拟变更原因、情况。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人)意见:对经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签署“同意受理”的意见,并注明受理日期。
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人、负责人)意见、事证第XX号、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发证人、发证日期):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填写。
领证人及领证日期:由领取证书的人签名,并填写领取证书的当日日期。
第四篇:特种设备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目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等变更的单位(机构)较多,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按照便民的原则,现对申请办理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请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的单位,应当填写《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有关资料。
二、特种设备许可单位在提交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时,至少一式两份,申请经许可审批机关正式批准后,一份由审批机关留存,一份由审批机关交下一级行政机关。
申请单位因名称、地址等变更提交申请表时,应同时提交证明文件(包括改制的批准文件和变动前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资源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以质检总局名义颁发特种设备(核准)证的证书变更,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原单位(机构)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原许可(核准)证编号、颁发日期、变更后的具体
内容等情况写明,报质检总局,并交回原许可(核准)证、明细表、备案表。
1 填写范围
1.1 单位发生更名、地址变更、延长有效期等变化,需要更换相应的许可(核准)证的,应当填写此本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许可(核准)证。
1.3 单位申请增加许可项目(如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或设备种类(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不填写此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核准)申请手续。
1.2 对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其产品的主体材料、结构、关键制造工艺、产品规格等发生变更,但其许可证(核准)证书的内容不发生变化,并没有将产品规格随同许可证以明细表列出的,不需要填写此表,另按相
1 关规定申报。
1.3 由型式试验来决定产品制造许可,其许可的产品类别(类型)、品种(型式)、参数(型号),一种是在制造许可证及其所附的明细表中列出,另一种采取备案形式,因其改变需要更换许可证及其明细表或者重新备案的,应当填写本申请表,并提交型式试验报告。
1.4 目前,因工作需要,将现有的不同许可(注册)、批准等
证书换为统一的许可(核准)证书的,如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转换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不填写此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申请表的填写
2.1 原单位(机构)名称:填写申请单位(机构)的名称,如是变更单位(机构)名称,则填写变更前的原单位(机构)名称
2.2 变更项目:填写变更的项目,如单位更名、地址变更、延长有效期、增加型式试验产品等。
2.3 变更原因:对单位更名可填写产权变更等;对地址变更可填写单位搬迁等;对延长有效期可填写单位改制、重组等;对增加型式试验的产品可不再填写。
2.4 原许可(核准)证编号:变更前原许可(核准)证编号。
2.5 颁发日期:原许可(核准)证颁发的日期。
2.6 变更后的具体内容:对于单位更名填写更名后的单位全称(与公章和法人证书一致);对于地址变更填写变更后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路、号)等;对于延长有效期填写期望延期后的有效日期;对于增加产品品种(型号)可填写具体的种类、类别(类型)、品种(型式)、型号、参数等,填写不下可另附表。
2.6 提交的文件资料:更名、地址变更,提交变更后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延长有效期,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和延长有效期的理由说明;增加新型式试验产品,提交由批准的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原许可(核准)2 证、注册证书及其明细表或者备案表,(包括正本、副本);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说明。
制造单位发生产权变更、地址变更、增加型式试验产品,由申请单位提交其质量体系、条件变化情况的说明材料,已经实施监督检验的,应当有负责该单位产品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的验证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生产单位质量体系、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报告)。
是否进行审查或者补充进行鉴定评审,由受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需要进行审查或者补充进行鉴定评审的将另行通知申请单位。
由于名称、地址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在文件资料名称中注明提交的资料名称。
2.7 单位法定代表人:填写与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
2.8 单位公章:变更单位(机构)名称,应当盖注变更后的单位(机构)名称印章。
2.9审批机关意见:由审批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
见,履行审批手续,并且存档。
第五篇:特种设备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
关于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 填写范围
1.1 单位发生更名、地址变更等变化,需要更换相应的许可(核准)证的,应当填写此本申请表,申请办理变更许可(核准)证。
1.3 单位申请增加许可项目(如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或设备种类(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不填写此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核准)申请手续。
1.2 对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其产品的主体材料、结构、关键制造工艺、产品规格等发生变更,但其许可证(核准)证书的内容不发生变化,并没有将产品规格随同许可证以明细表列出的,不需要填写此表,另按相关规定申报。
1.3 由型式试验来决定产品制造许可,其许可的产品类别(类型)、品种(型式)、参数(型号),一种是在制造许可证及其所附的明细表中列出,一种以备案表形式列出(以下简称为型式试验产品),因其改变需要更换许可证及其明细表或者备案表的,应当填写本申请表,并提交型式试验报告。
1.4 目前,因工作需要,将现有的不同许可(注册)、批准等证书换为统一的许可(核准)证书的,如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转换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不填写此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申请表的填写
2.1 原单位(机构)名称:填写申请单位(机构)的名称,如是变更单位(机构)名称,则填写变更前的原单位(机构)名称
2.2 变更项目:填写变更的项目,如单位更名、地址变更、增加型式试验产品等。
2.3 变更原因:对单位更名可填写产权变更等;对地址变更可填写单位搬迁等;对增加型式试验的产品可不再填写。
2.4 原许可(核准)证编号:变更前原许可(核准)证编号。
2.5 颁发日期:原许可(核准)证颁发的日期。
2.6 变更后的具体内容:对于单位更名填写更名后的单位全称(与公章和法人证书一致);对于地址变更填写变更后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路、号)等;对于增加产品品种(型号)可填写具体的种类、类别(类型)、品种(型式)、型号、参数等,填写不下可另附表。
2.6 提交的文件资料:更名、地址变更,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增加新型式试验产品,提交由批准的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原许可(核准)证、注册证书及其明细表或者备案表,(包括正本、副本);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说明。
制造单位发生产权变更、地址变更、增加型式试验产品,由申请单位提交其质量体系、条件变化情况的说明材料,已经实施监督检验的,应当有负责该单位产品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的验证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生产单位质量体系、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报告)。
是否进行审查或者补充进行鉴定评审,由受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需要进行审查或者补充进行鉴定评审的将另行通知申请单位。
由于名称、地址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在文件资料名称中注明提交的资料名称。
2.7 单位法定代表人:填写与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
2.8 单位公章:变更单位(机构)名称,应当盖注变更后的单位(机构)名称印章。
2.9 审批机关意见:由审批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履行审批手续,并且存档。
3 时间要求
审批机关签署意见,换发许可证,一般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果需要安排实地查看,也应当在15个内作出安排,查看后,在10个工作日
作出决定,满足换证要求的,应当在此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如果需要重新进行鉴定评审,则鉴定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