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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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
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恩施(原名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20
•【字号】恩施州政办发[2008]17号
•【施行日期】2008.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
办能力建设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州社会保险经办能力,促进我州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6]4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0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州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干部队伍建设
(一)尽快落实经办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各县市人事、编制部门应尽快拿出具体方案,将社保经办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合理调整经办机构的人员配备和年龄结构。

各地要按照社会保险运行的客观规律,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学历配备、专业配备和管理人员配备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兼顾社会保险精算、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医学、药学、计算
机管理等各类人才。

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注重优化工作人员年龄结构。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州社保经办系统干部队伍整体年龄结构得到改善。

(三)建立与业务量挂钩的人员编制增长机制。

各统筹区要在保持原人员编制的基础上,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增加的一定比例分级核增人员编制。

各县市要探索建立与服务人群和服务量挂钩的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理服务体系,根据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工作量的一定比例,配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要求,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主要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为每个街道、乡镇、社区配备从事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

为保证工作运转,原则上按每一参保对象3-5元钱的标准由各级财政列支工作经费。

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争取用三年的时间使州级经办机构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县市社保经办机构50岁以下干部职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同时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认真组织经办人员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信息网络技术,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对全州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轮训。

(五)加强经办机构领导班子建设。

充分考虑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的特殊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适当增加领导班子的职数配备,注重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进入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

二、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一)规范各险种业务流程。

要尊重各险种自成体系,运行各有规律的实际,按照业务处理环节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业务流程的同时,保证各险种运行的完整性。

切实加强各险种公共业务部分的整合,规范业务经办操作
规程,做到岗位设置、工作环节、办理手续、填报表格等统一规范,不断提高业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建立与工作绩效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鄂政发[2006]42号文件关于“各地要根据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扩面征缴工作专项经费,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规定,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的精神,各统筹区根据当年度社会保险费实际核定征收额0.5%-0.8%的比例安排核定工作经费,对任务完成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

各县市及州本级要确定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标准、渠道和保障办法。

(三)着力服务窗口建设。

重视经办场地设施建设,统一对外服务窗口,规范员工仪表举止,统一服务用语,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统筹规划,力求布局合理、落地临符合规范化、人性化、便利化的标准。

(四)加强网络建设,确保网络畅通。

各县市政府要强化自身责任,加大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力和人力的投入。

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组织开发一流的系统软件,设置便民高效的服务系统,加快计算机软硬件的更新换代。

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开展电脑查询、电话咨询和面对面个性化咨询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整合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实现计算机处理和规范化管理,实现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

构建网上社会保险应用平台,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与其他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

(五)逐步建立起以经办机构为枢纽,面向社会各阶层的网络化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扩大功能,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其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平台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是一项关系到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

各县市
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州政府决定成立州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柳望春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刘海燕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燕峰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
薛伟州人事局局长
朱一良州编办主任
邓正平州财政局局长
杨盛僚州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石明义州社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社保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石明义同志兼任。

各县市按要求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专班。

要认真研究制定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各县市的实施方案于2008年6月25日前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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