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3]3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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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正文: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交函[2013]35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航运局,宝汉公司,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陕西西铜公司,陕西金秀公司,陕西咸永路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西安华通公司: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经济规模与结构,完善行业统计体系,交通运输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

根据部统一安排,结合陕西实际,为确保专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包含道路运输业和水上运输业,主要调查车辆、船舶、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站点等四大门类。

具体调查范围和内容如下:
1.车辆
主要包括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道路运输证,依法从事营业性的公路客运、货运车辆以及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运营资质证件,从事出租客运的载客汽车。

不包含城市公交。

主要调查:车辆基本信息:车辆类型、经营业户类型等;
运输信息:客货运量、周转量、行驶里程等;
经营信息:运输收入、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

2.船舶
主要包括在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批、备案,依法从事营业性旅客和货物运输的所有内河船舶。

不包括内河渡运船舶。

主要调查: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类型、经营业户类型等;
运输信息:客货运量、周转量、行驶里程等;
经营信息:运输收入、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

3.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主要包括公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客运、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和水上运输辅助等六大类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主要调查:
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执行会计标准类别等;
财务状况:固定资产原价、本年折旧、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等(事业单位财务指标参照相关调查表);
生产状况:客货运量、旅客发送量等业务生产指标。

4.相关站点
跨省班线客运站调查客运站基本情况和售票情况;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站调查计重收费站基本情况和货车通行情况;
海事签证站点调查签证站点基本情况和内河货船签证情况。

二、调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次调查中,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报告期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和2013年1月1日-6月30日;车辆、船舶的调查报告期为2013年9月1日-30日的某一旬;出租汽车及相关站点的调查报告期为2013年9月1日-30日。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
工作时间:2013年4月-2013年6月
工作内容:召开专项调查启动会;编制省级专项调查方案;组织开展车辆、船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站点基本情况的整理工作。

(二)数据采集阶段
工作时间:2013年7月-2013年11月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调查人员培训,集中开展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录入,和逐级审核上报调查资料。

(三)数据分析阶段
工作时间:2013年12月-2014年3月
工作内容:逐级推算调查结果并发布调查初步结果;各级调查办公室分析研究调查数据,核实调查结果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正式发布专项调查数据成果。

(四)总结完善阶段
工作时间:2014年4月-2014年10月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总结表彰;公布调查基础数据,对调查资料进行深度分析挖掘;研究建立新型交通运输统计模式和调查方法,健全质量保障和结果评估体系,形成统计长效运行机制。

三、调查组织方式及职责
省厅成立陕西省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杨育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
王根林厅综合规划处处长
刘世健厅财务与收费管理处处长
冯利荣厅道路运输与客运管理处处长
刘三刚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局长
马志东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局长
鲁会劳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主任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丁胜仁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副主任:
林鸣厅道路运输与客运管理处副处长
张普照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邵争胜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副局长
党耀旗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员:
李蓁赵怀鑫李云霞田崇旭张波
杜菲刘冬冬
省级调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全省与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工作有关的机构、人员和经
费等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省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省级专调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全国专调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负责全省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编制省级专项调查方案及实施细则,开展省级专项调查的宣传动员,定期发布省级专项调查工作动态;负责组织开展全省范围技术培训并对各市进行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开展全省专项调查基础数据库整理,调查样本抽取,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并妥善保管专项调查资料;负责编写全省专项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尽快建立组织机构。

本次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社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调查难度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统计、财务人员参与专项调查工作,确保全省专调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联系,落实工作任务,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要尽快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专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专调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于5月15日将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省专调办。

(二)逐级落实专调任务。

省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厅运管局、航运局、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分别负责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中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经营等内容的调查工作。

省公路局、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宝汉公司等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调查数据的填报;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本市运管、城客、航运、公路等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力完成专项调查工作。

厅运管局、航运局、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以及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专调办。

(三)严把数据质量关。

为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各单位要加强数据审核,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技术规定进行采集及处理,杜绝技术性差错,调查表中明确审核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利用调查回访、人工复核、计算机校核等方法做好数据复核验证及数据质量的抽查验收工作,所有调查数据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

(四)加强技术培训。

各单位要积极派员参加部、省组织的各类专项调查技术培训,确保调查人员熟练使用采集软件和设备,熟悉操作流程。

必要时可邀请专业科研院所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参与调查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

省专调办已在厅网站开设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专栏,实时公布全省专项调查工作动态,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省厅上报工作简报。

同时,借鉴2008年专项调查宣传经验,动员调查对象积极参与调查,认真配合调查,自觉做到不瞒报虚报数据。

(六)加强安全管理。

一是确保人身安全。

要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外业调查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专调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是确保设备安全。

要严格设备操作流程,定期检查保养,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调查设备运行安全、运转正常。

三是确保数据安全。

本次交通经济统计专
项调查涉及管理部门内部资料、企业机密和个体业户的私密信息,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调查资料要统一建档保存,调查数据经省专调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省专调办统一发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交通经济统计专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尽快落实调查机构、人员、经费,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本次专调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统计先进评选的依据并纳入考核,调查结束后,省厅将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总结表彰。

联系人:组织协调李蓁************/9038(传真)
公路运输杜菲************(兼传真)
水路运输刘冬冬************/87340121(兼传真)
公路经营张波************/1103(传真)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5月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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