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优质【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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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观后感(优质【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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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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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观后感(优质【优秀9篇】
《今日说法》将“处庙堂之高”而忧国、“处江湖之远”而忧民合而为一、并将“高”“远”贯之,释之以“法制”,“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这里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今日说法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面是本店铺为您带来的今日说法观后感(优质【优秀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一
虽然《今日说法》每天只有十多分钟,但内容丰富,耐人寻味,常常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今天播出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合格?》这个话题,深深把我吸引住了。
一个叫小兵的17岁男孩,他几次因考试分数低,怕父母毒打而离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员把他送回家。
他对记者说:“一拿到考试分数,我就想到回家一定挨顿打,所以每次就偷偷离开。
”浙江侦破了一组犯罪团伙,大的16岁,小的12岁,他们都是学习成绩差,怕挨父母毒打,就离家出走或有的父母离婚没人管他们,他们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两年内作案100多起。
当闪亮的手铐戴在他们的手上时,各个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其实,我们也有自尊心,也需要别人的尊重。
犯罪儿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
这些家长就没有想到这样做只能是孩子对前途失去信心,导致他们离家出走,加深与父母的恨。
我们虽小,但也知道人与人之间都应互相尊重。
如果家长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念,那可以挽回多少悔恨的岁月呀!
《今日说法》经典观后感篇二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
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
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
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
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
双方各执一词。
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
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
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
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
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
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
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观后感篇三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
仅举几例:在8月27日《追凶20XX年》中,20XX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
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20XX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
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
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
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
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在9月11日《烂尾楼烂在谁手》中,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
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虽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
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
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执法部门,纵容与不作为就为黑恶势力和沉渣泛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活动经营的温床,这些情形难道媒体报导与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如今,一些类似电影里的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为、有当街持刀(枪)抢劫杀人、有“小姐村”的公开营业,这些与社会主义社会极不和-谐的现象,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个别警-察还伦为土匪(如不久前才见报的四川南部县某某,还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监督、监察出
来的)。
因此最高人·民检查院最近明确指出:查办渎职罪案重中之重是严惩“黑保护杀!
当然,在媒体中报导的也好,在我们周围耳闻目睹的也好,日常为人·民群众慷慨解囊、排忧解难,抗险救灾中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贫救困,不畏恐吓勇揭黑幕、拒绝利诱“得罪”权贵、铁面无私惩恶办案,特别是与邪-恶势力和歹徒斗争中冲锋陷阵,中弹挂彩,流血牺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据报导,近几年来,每年牺牲的人·民-警-察平均达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们面前,我们只能肃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们珍贵的眼泪。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期,因此真善美好与假恶丑坏同生是必然现象,于是清纯浊杂共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我们的党才确定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国中大大地扩充了人·民-警-察的队伍,不断改善着物质装备条件,千方百计在加强他们素质的培训提高,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望于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呵!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观后感篇四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养母收养儿子20XX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0XX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
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
20XX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0XX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
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
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
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
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
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
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五
去年11月23日,一起工地窃案在某某市发生了,工地被偷走各种挂件,可用的十字铁挂钩,以及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被盗财物价值高达3万元。
没过多久,经过警方的缜密调查,思考,终于将目标锁定在了一个犯罪团伙上,经过进一步的观察和取证,终于确定了抓捕目标,在一天晚上,趁着这个犯罪团伙聚在一个网吧内一起谈论关于下一步行动的时候,警方抓住机会一举将5名犯罪嫌疑人擒获,其后又在剩余的犯罪团伙一起讨论对于警方抓捕行动的对策之时,被警方来了一个瓮中捉鳖,全部擒获。
从第一起案件到抓捕,仅仅半个月的时间,这个犯罪团伙就疯狂盗窃了价值50万元的各种财物。
这个犯罪团伙总共有20余人,在这个犯罪团伙之下,还有着下家——各类非法收购站,非法收购站将犯罪团伙偷来的各种东西收购,立刻变现,获得了一些经济收益,而利益,正是驱使这个犯罪团伙走向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实际上,归到底,还是由于各个工地的安保不太完善,根本不能对小偷进行有效的防卫,以至于这种盗窃案件的发生,所以,必须要让工地做好安保措施,这样小偷就无机可乘,也不会发生如此重大的抢劫案件了。
看完这起今日说法,我看到了工地安保的弱点,同时,我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群犯罪团伙落入法网,如果这样的事能少一点的话,那么世界也可以更为宁静和安详……
今日说法观后感篇六
我前几天看了一个节目,小名叫《今日说法》,上面讲了一个煽情的故事:
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她的父亲在一次事故中腿部失明,下半生只好在床上渡过。
而她的姐姐也为此跟她父亲再婚了,丢下她和姐姐也
有她八十多岁的祖父亲在家。
这个小男孩的父亲母亲回去上班给家里赚钱去了,她就该照料儿子。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非常感动。
由于小孩子实在是太听话了,太孝敬了!家里没有人照料儿子,她就开始照料。
这个小男孩照料她姐姐不但勤勉竭力,并且做的。
还比较好:她每两天就会给妈妈煮饼干,给儿子倒尿。
还明白插电源,关电源,使用家里的电磁炉……而我呢跟她差得太远了:我只明白吃父亲做的饭,吃完后写作业,读完了午睡。
母亲经常把地拖得干干净净,而我只会偶尔制造点垃圾……
我实在跟她差得太远了!由于人家省略的是特点,而我呢,省略的是劣势。
我必需要向她学习!
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观后感篇七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题目是:火车到底算啥东西?
这句话看起来很怪,但是看完节目,你就会感慨,不是火车算啥东西,而是到底执法部门应该以什么为重?是以民心为重,还是应该以生冷的法律为重?
事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没有赶上第一趟19点的火车,在赶第二趟22点的火车回家时,因为嫌人多着急赶车没有从进站口进站,而是选择抄近道钻铁路护栏,导致自己被火车撞死。
事发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觉得女儿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单位应该以工伤判定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该女士单位的人事部门和当地劳动局均认定该女士被撞死不应被认定工伤,理由是:第一该女士没有按点赶下班的火车,第二
该女士有钻越护栏行为,第三也是引起劳动部门和受伤害家庭的争论的焦点是: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看,火车没被道路安全法规定为机动车,所以单纯根据道路安全法看,该女士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职工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故不能被认定工伤。
该死者老母亲的老伴20XX年前去世,女儿与妈妈相依为命,老妈妈不能接受女儿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车祸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当地劳动部门竟然不给女儿认定工伤的事实,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儿单位和劳动部门协商,希望能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都遭到拒绝,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请女儿被认定工伤,当地一级、二级法院也因考虑道路安全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火车为机动车而驳回老人家的申请。
据媒体报道,媒体也采访南京站上至70岁的旅客,下至6岁小女孩,还有很多铁路职工,大家都认为火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一个6岁小孩都知道火车是机动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行的执法部门就那么死搬教条,不能为死者做出一个合理的裁决呢?从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劝老人家放弃讨说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说:女儿就这样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这些执法部门之间,我能读懂她老人家那满含热泪的昏花双眼后的哀伤,我更能体会到她内心的不甘。
最终,经过六年五次驳回上诉,老人家的申诉在到达江苏省高院后,江苏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仅仅因为“机动车”这个单纯的词语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虑事故的真相,而更应该以人为本,考虑事故发生后事
故家庭的悲伤。
最终裁决:该死者属于正常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对待,驳回当地一级二级法院的原来的判决,判决当地法院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该死者工伤认定。
为了给女儿讨说法,老妈妈在坚持6年后终于赢了。
但是我的内心依然很沉重。
我知道她要的不只是那十几万的赔偿,她要的是给女儿一个说法,生命和赔偿相比,赔偿金算什么?我们不是为了稀罕那点赔偿金,我们是为了尊重生命,讨个说法。
电影“秋菊打官司”秋菊为了那一句话就是要“讨个说法”。
如果老人家不能坚持,或者老人家已经经受不了一次次打击,女儿的工亡是不会被认定的,那么她的女儿就这样不明不白死了,虽然她有过错,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到底是为什么人制定的?难道火车属于机动车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还得去多次求证?试想如果是某个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家属出了相类似的事故,事情还会是这样吗?其结果还会是有六年的等待吗?
想起自己去年此时下班回家途中不慎撞到随意停放在自行车道的大卡车出了交通事故,那一幕一辈子都会刻骨铭心的记得。
我是幸运的,虽然很痛苦,面部重伤,但是仍然捡回一条命,记得当时国家法制办就刚好在讨论拟取消工伤管理条例中第六条“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该予以认定工伤”,而我刚好就赶在那个时候出事,曾经很多人说我不会被认定工伤,我记得当时电视中播放国家法制办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躺在病床、泪流满面,在内心狠狠的骂道:国家法制办的人就应该被机动车撞死而不被认定工伤!当然我是气愤的,而且很幸运的我在领导同事和好朋友的帮助下辗转反侧终于得到
工伤认定和赔偿,算是为自己的心找回点平衡。
所以我更加理解那位老妈妈的痛苦和无奈,记住:我们谁都不是为了想要赔偿款才出事的,我们更加看重的是我们的生命权和生命权受到伤害后的那个“说法”。
谁也不愿意有事故发生,但是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修改的,作为相关执法部门是有这样那样的规定,但是修改法律时候是否真心从老百姓角度考虑?记得早在多少年前的古代,就有宰相魏征这样劝诫君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老百姓是水,国家是舟,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只有切实为老百姓考虑,一切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国家的角度出发,才能达到安邦治国修天下的目的。
古代君王尚且如此,难道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还不如古代君王吗?
也许我很偏激,也许我很狂妄,但是希望类似老妈妈为女儿讨说法的事情不再发生,也希望天下所有的好人一生平安,同时我要真心诚意的为江苏省高院鼓掌喝彩,因为他们的判决才真正体现了顺应民心民意,有他们这样的执法人员,老百姓才能安心,使逝者安息、生者安度晚年,这是作为执法部门应该为国家想到和切切实实做到的。
今日说法观后感700字篇八
今日海口气温预报22度,但是一直阴冷阴冷的,时而有雨,毛毛雨飞飞,挺冷的,至少不敞亮。
中午的今日说法演的是一个16岁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杀,顺道着把两个出面解救她的两高三男生一起杀了。
杀人的同志解释说,女友要跟他分手,还骗他,看到有男生出面帮忙,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杀了。
这兄弟有点偏激,看到个男的就以为跟自己女朋
友有点什么,这种人不是心理变·态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
这档节目帮我解释了一个问题,今天请的是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她说:女儿如果与父亲的关系非常好,那么她的潜意识里就会把父亲作为标杆,若父亲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儿心目中是将是非常高大的,那么她以后选择对象的要求就会相对比较高。
我大概只记得这些了。
爸爸在我心中是绝对属于山一样的人物,打小就觉得没有爸爸办不到的事,有什么问题只要有爸爸就绝对可以很好的解决。
他很凶,其实周围的小孩子都怕他,他还以为很和蔼,凶不是表现在脸上,而是无意识的表露出一种愤怒,尤其是眼镜,从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虚,所以我讨厌他的眼睛,有条件的话我会选择不直视。
但是爸爸真的很厉害,什么都会,别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来的东西一流。
他很受老年人欢迎,因为他对老年人很好,绝对的孝顺。
我的成长过程深受爸爸影响,在我的意识里,男人,就该什么都会,有担当顾家,像爸爸一样,可是现实很让人失望,貌似都不是这样的,他们不是什么都会,我见过最恐怖的是连跳闸都处理不了。
可能爸爸希望我全面,什么都让我自己动手,现在我倒是很多都会,很挫败。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么都会潜移默化的转移给了别人,以至于衬托出别人什么都不会,所以说,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负很大的责任,谁叫他什么都会的,所以他要负责养我一辈子,还不准嫌弃我。
今日说法观后感1200字篇九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