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林邦片区纵三路和林邦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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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林邦片区纵三路和林邦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0.09
•【字号】龙征启公告〔2021〕22号
•【施行日期】2021.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林邦片区纵三路和林邦路道路工程项目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为实施龙岩市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已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林邦片区纵三路和林邦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龙征启公告〔2020〕52号),公告时间从2021年1月5日至1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7.69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规划道路、
西至规划道路、
南至山坡地、
北至山坡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林邦村、隔口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林邦片区纵三路和林邦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情形。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2月26日由铁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2021年3月5日新罗区人民政府对该项目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为低风险;我市于2021年4月9日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15日在镇、村政务公示栏及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0日。
铁山镇林邦村于2021年5月16日召开村民代表和被征地农户代表大会并同意征收本村土地,2021年5月17日对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同意放弃听证并出具回执函,2021年5月17日铁山镇人民政府与林邦村民委员会和81户被征地农户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铁山镇隔口村于2021年5月16日召开村民代表和被征地农户代表大会并同意征收本村土地,2021年5月17日对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同意放弃听证并出具回执函,2021年5月19日铁山镇人民政府与隔口村民委员会和115户被征地农户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为林邦片区纵三路、林邦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共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人民政府、林邦村和隔口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
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铁山镇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