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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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及供热设施安
全使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设施管理的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分明,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三条生产设施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3、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4、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
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生产的机器、工艺设备和工业管道、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五条重视设备的基础工作,学习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设备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选型和购置
1、设备更进行选型,技改、基建项目中的重要设备在设计时应征求生产单位的意见,无异议后方能订货,以保证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
重要设备是指在生产中起重要作用的设备。
如锅炉等。
2、设备材质、结构等如有改动,必须有设计部门的材料使用单和设计变更联络单,否则,一律无效。
第七条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公司建立健全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规程,设备维护实行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并及时做好设备防腐、防冻、防凝、保温、保冷、堵漏等工作。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同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正确
使用和精心维护好设备;
(2)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设备点检制度;
(3)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第八条设备的点检管理
建立设备点检管理制度,健全设备点检标准,严格按照《点检制度》和《点检标准》进行点检,点检记录规范、及时准确、齐全整洁。
第九条设备的润滑:
设备润滑必须执行“五定”、“三级过滤”制度。
“五定”的内容是:
⑴定点:确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实施定点给油。
⑵定质:确定润滑部位所需润滑剂的品种、牌号及质量要求。
所加油品必须经化验分析合格。
⑶定量:确定各润滑部位每次加、换油或油脂的数量,实行消耗定额和定量换油。
⑷定期:确定各润滑部件加、换油或脂的周期和油品质量检查的周期,按规定周期加油添油、清洗换油和检验油质。
⑸定人:确定操作工人、维修工人、润滑人员对设备润滑部位加油添油、清洗换油和油质检验的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润滑。
“三级过滤”的内容是:
⑴入库过滤:油液经运输入库贮存时过滤。
⑵发放过滤:油液发放注入润滑容器时过滤。
⑶加油过滤:油液加入设备贮油部位时过滤。
第十条现场管理
1、每台重点设备包机有看板,内容包括包机人员、点检内容、操作主要参数等。
2、做到设备状况完好;备用设备定期检查、盘车、维护,状况良好。
3、重点设备附近现场达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标准。
(“一平”地面平整。
“二净”门窗玻璃净。
“三见”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四无”无垃圾,无杂草,
无废料,无闲散器材。
“五不缺”保温油漆不缺,螺栓手轮不
缺,门窗玻璃不缺,灯泡灯罩不缺,地沟盖板不缺)。
第十一条设备的检修
1、设备检修分为日常检修和大修,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大修的计划编制、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及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分公司负责设备日常检修,做好检修记录。
2、检修前准备工作要达到“六落实”。
即: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物资材料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落实。
3、实行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采用先进的专用工具,做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三不见天”:润
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精密的量具不见天;“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
)
4、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验收,确保检修质量。
5、检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验记录等。
第十二条设备的拆除与报废
1、对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的承包商和各环节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对生产设施拆除作业前要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
应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拆除、报废。
3、报废的设备在拆除后,由公司负责回收,任何他人无权处理。
设备报废后,应同时将固定资产账和设备档案修改、注销。
第十三条设备的防腐
1、凡易于遭受腐蚀的设备,均应采取合适的防腐措施,已有防腐措施的设备,原则上不得无故取消或任意修改防腐措施。
如原防腐措施经生产实践证明,确系不适当的,可提出新的防腐方案,经公司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批准后方可修改设备的原防腐方
案。
2、对已采取防腐措施的设备,要定期检查。
如发现防腐损坏,要及时修补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设备事故管理
1、凡因设计、制造、安装、检修、维护不当而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称为设备事故。
2、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
(1)一般设备事故:凡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而大于或等于6000元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800元,而小于6000元的为轻微事故)。
(2)重大设备事故:凡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万元而大于或等于1万元的。
(3)特大设备事故:凡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10万
元的。
3、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通知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及分管领导。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