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华润事件舆论未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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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华润事件舆论未停[图]
重庆市工商局近日认定华润蓝剑(广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巨额商业贿赂,并立案调查。
华润广安公司的上级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随即发布声明,针锋相对地指责重庆市工商局借商业贿赂调查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随即,部分经销商开始销毁财务资料等证据,使得重庆市工商局进一步调查取证受阻,目前,社会都在观望这次立案调查如何结案。
工商调查引发舆论风波6月份以来,重庆工商部门在接连收到举报后,对华润广安公司驻重庆办事处调查时,发现其与餐饮店签订的专场销售雪花系列啤酒的协议,约定通过付给销售商进店入场费、开瓶费、附赠现金或物品等方式,获得唯一促销权和专场销售权,入场费金额与销售商销量挂钩。
工商调查发现,华润广安公司通过在重庆的50多家一级批发商,与3000多户餐饮店签订了《进店协议》。
从2005年1月至今年6月,华润广安公司向重庆地区终端销售商支付各种“促销费”380多万元,销售“雪花”系列啤酒500多万件,金额1亿多元。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得知立案调查消息后随即在新浪网发布质疑声明,大意是:认为重庆市工商局无权扣留、封存啤酒;华润广安公司的营销手段在重庆市场很普遍,重庆市工商局将正常的营销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重庆本地企业重庆啤酒公司存在同样行为,重庆市工商局只查外来企业,是以商业贿赂调查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希望“重庆市工商局立即停止并纠正错误行为”。
连日来这场争端成为舆论热点,媒体和互联网纷纷介入。
是商业行规,还是商业贿赂?重庆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陈建川认为,商业贿赂与商业促销有本质区别,商业贿赂针对终端经营者,而商业促销针对消费者。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混淆两者区别,意图针对工商执法制造舆论矛盾。
陈建川说,重庆市工商局认定华润广安公司构成商业贿赂的法律依据充分。
比如提供进店费和专场促销费,以及附赠现金或物品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附赠现金或者物品。
”对于高价回收瓶盖的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以收买瓶盖方式推销啤酒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中有明确认定:“啤酒公司以给付现金等方式向酒店服务员回收啤酒瓶盖,其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陈建川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不正当竞争处等部门负责人听取重庆案情汇报后表示:华润广安公司行为属于典型的商业贿赂。
华润广安公司也作出了激烈的反应,从9月1日开始,华润广安公司宣传称“重庆市工商局‘围剿’雪花啤酒。
”9月4日,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5日,在新浪网发布声明,称重庆市工商局恶意封杀雪花啤酒。
一些网民在网站论坛中还直接点名对工商办案人员进行人身攻击。
9月9日、10日,有人在忠县的广场上散发一些倾向于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媒体报道的复印件,发动经销商抵制工商调查。
华润广安公司驻重庆办事处负责人说,工商局作为执法部门,应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不能随便胡来。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要全力反击重庆市工商局的地方保护。
记者提出深入采访要求时,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浪网上的声明就是他们的态度,这次风波对雪花啤酒的销售负面影响很大,盼着早日最终定论,目前公司比较低调,不再接受媒体采访。
商业贿赂“潜规则”问题值得关注重庆一位姓蒋的酒水批发商告诉记者,2003年他曾与华润广安公司合作成为其一级批发商,当时华润广安公司为打开重庆市场,采取过买断餐饮店专销权的做法,但“后遗症”很快显现。
先是很多餐饮店要求不断提高买断费用,同时许多消费者不满餐饮店只卖一种啤酒,到处投诉。
因此他在2004年终止了双方合作。
到底是商业贿赂,还是正常营销?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唐青阳、副院长卢代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岳彩申,他们认为,华润广安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专销协议,明显具有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性质,按照相关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的法律法规,重庆市工商
局的执法调查符合规定,对华润广安公司商业贿赂的定性也没有问题。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声明则缺少法律和事实证据支撑,通过媒体“造势”的行为属于“社会反驳”,而非“法律质疑”。
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说,为什么不少人在这场风波中很困惑,甚至认为就是工商部门在搞地方保护,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类商业贿赂已经在很多行业司空见惯,演变成了一种“行规”,而这种“潜规则”式的商业贿赂比公然行贿更为隐蔽,破坏性更大,已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因此,重庆市工商局当前查处商业贿赂的一个重点就是严肃查处这类“潜规则”。
此外,重庆市工商局早在7月份也根据举报对重庆啤酒公司立案调查,并不像华润公司质疑的那样,只查外地企业,保护本地企业。
陈速认为,重庆市工商局近年相继查处了重庆市一些医院和企业收取回扣、排挤竞争对手等行为,有效治理了利用行业“潜规则”实施商业贿赂的问题。
此次重庆市工商局调查华润广安公司,也暴露出当前商业贿赂案件调查中的一些新难题:一是企业凭借强大经济实力操纵部分网络和媒体,借助舆论“反攻”执法部门,意图迫使工商部门让步。
二是企业和社会普遍缺乏对商业贿赂的准确认识。
从这次风波看,一些舆论将有奖销售、商业促销等正常的商业活动与商业贿赂混为一谈;一些所谓的法律专家和权威人士出于各种目的,在舆论争论中“引经据典”点评,严重误导公众;有些部门以为商业贿赂案件中只要没有领导干部参与腐败就可以从轻处罚;更有的企业认为一些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和“习惯”都是合法的,千方百计抗拒执法,严重损害了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当前正在全国深入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形成挑战。
华润蓝剑啤酒事件:”行业惯例”遭遇”商业贿赂” “行业惯例”会否因为“商业贿赂”之嫌而改变?重庆市工商局的最终认定结果,不仅关系着华润系啤酒在重庆市场的命运,更将影响到众多酒商甚至饮料商未来销售模式的走向。
“如果华润最终被定性为商业贿赂,那么其它采取同样销售方式的啤酒厂家也应该被认定为商业贿赂。
”9月11日,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律师对《中国经济周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