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医院自立项目分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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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发布《市物价局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针对医疗机构在药品定价、服务定价、价格公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面,《规则》提出,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涵、除外容、计价单位和说明提供医疗服务,严禁自立项目或分解收费。
针对药品价格公示,《规则》提出,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在收费窗口、门诊科室、住院服务区域的醒目位置公示药品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药品价格公示容包括药品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医用材料公示容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公示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涵、除外容、计价单位、价格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公示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方便的价格查询服务,《规则》提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应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清单或查询服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专门设立或明确提供查询服务的机构、人员或设施,免费向患者提供价格和费用的查询服务,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
查询服务分为患者自助查询和索取查询。
患者自助查询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医疗机构提供的电子触摸屏、计算机查询系统等查询方式,查询患者当日及住院期的费用情况;患者索取查询是指患者或其家属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一日清单明细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纸质或医患双方认可的其它形式的费用明细清单。
第三章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要求全院上下严格贯彻执行及省、市、县的物价政策法规及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意识。
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组织职工学习医疗服务收费知识及有关规定,使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建立健全医院三级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
适时召开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会议,听取收费管理科及个临床科室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小组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情况汇报,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布置、监督、检查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对全院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进行宏观控制。
第四章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物价政策法规,掌握物价收费的有关规定及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负责制定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通过本院联网计算机,根据《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
三、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新增一次性医疗用品”、“新病房床位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备案工作。
四、深入科室指导科室兼职人员工作,并按月抽查各科室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督促药剂科兼职物价人员维护好药品库,根据规定和通知,及时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六、负责处理群众因医疗服务收费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患者与医院之间、医院部科室与科室之间有关医疗服务收费方面的工作联系。
八、对违反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上报医院行风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章医院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贯彻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二、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对本科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错收、漏收和滥收费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临床科室物价员应积极配合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小组每月对本科室抽查病历2-5份,科室自查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把自查材料(病人费用清单和检查整改报告)按月上交给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负责本科室新增医疗项目及医用耗材的相关资料搜集、整理,以便医院收费管理科及时送交物价部门审核。
四、积极配合医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对本科室医疗服务收费工作进行检查。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一、信息设备科负责全院计算机联网、调试及操作培训工作。
二、住院处、门诊大厅分别配置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电子显示屏或自助查询机,由信息设备科负责调试及维护。
三、在计算机操作中新增医疗项目的输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价格调整只授
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管理”系统。
四、收费处收费员及病房输机员应严格根据物价政策相关规定按医嘱收费。
不得多收费、比照收费、擅自分解收费。
五、各临床科室应做好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对工作,要求做到对每一出院患者医药费用进行复核,努力保证对每一患者的各项收费准确无误。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使用并允许另行收费的医用材料一律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各科不能私自进货。
二、设备科购进允许另行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后,应正确及时地把材料的规格、产地、进价、应用于何种医疗项目等详细数据报物价办公室。
三、物价办审核此耗材可以另行收费后输入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
四、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管理”系统任意调价。
五、收费处收费员及各科病房收费员应按物价规定按实收费。
不得多收费或跨项目收费。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一、严格遵守物价管理部门和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认真公正地记录、处理患者有关物价收费的投诉和来访。
对各种矛盾和纠纷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物价部门反映情况,给予病人满意答复。
1、患者在医院部投诉的,由被投诉的科主任及兼职物价员予以解释答复,不能
解决的由物价专管员负责协调解决。
2、上级物价部门转来的投诉意见或物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价员负责调查解决。
3、物价员对患者及家属的物价收费方面的投诉必须在一个工作日答复,要有投诉记录、答复意见和整改措施。
4、门诊大厅设投诉箱,投诉。
三、工作流程
1、热情接待投诉和来访
2、认真填写投诉容
3、对投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4、重要投诉信访要请示领导
5、书写调查处理意见
6、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
7、征求投诉者处理结果满意情况的意见
第九章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一、医院各项收费须按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应准确,不得多收费、少收费或漏收费,多收费的按多收费项目金额考核责任科室;少收费和漏收费的按金额赔偿少收、漏收金额。
多收费、少收费和漏收费金额巨大(5000元以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重处理。
二、严格按医嘱、护嘱收费,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应在病历和医嘱单中都有记录,收费项目在病历中无记录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责任人或责任科室10元。
三、如果发现多收费、错收费每发现一次扣10元,收费错误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故意乱收费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倍处罚。
四、由于科室或个人行为造成上级物价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罚款,造成医院负面影响的,将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承担。
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理。
医院违规收费的形式及治理途径
五、认真遵守各项物价政策、法规,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医院规诊疗项目及价格公示
根据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2001试行版〉》《以下称。
页目规》〉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规调整省管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闽价费[2005]24号〉〈以下称《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省卫生厅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总体思路,切实改善医院收费管理,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及收费行为,树立诚信、合理形象,特提出我院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的要求。
现通知如下,请各科室严格执行:
一、《价格法》、《项目规》和《实施意见》是医院物价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各科室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加深理解,提高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的认识积极配合医院物价管理部门,规民疗服各顶目和收费行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我院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其中《项目规》中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特殊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执行省级政府指导价格的项目有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等5大类122项,其他3844项执行即将出台的市医疗服务价格。
三、《项目规》以外未经报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定价收费。
超出《项目规》且没有项目编码的项目属于自立项目,项目涵中用"含"界定的容不得分解项目。
自立项目和分解项目收费均属于乱收费行为。
四、《项目规》中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实行目录管理。
未列入目录
管理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一律不得收费。
对列入管理目录的,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费用。
进货单价不同,加价率不同,具体加价比率暂定为:①、进货单价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加价率为8%②、进货单价在1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加价率为5%③、进货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加价率为3%。
五、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查、专家评审、物价部门批准试行等审批手续。
未经报批的新项目一律不得定价收费。
六、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查询制度,建立物价咨询、查询窗口,物价专管员负责接待患者的价格咨询、查询,接听投诉,及时处理患者对收费的投诉,做到件件投诉有落实、有回音。
七、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清单上必须注明医疗服务项目的编码、名称、单位、价格、频次和总金额:药品和耗材要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和单价。
每天免费向患者提供。
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价格提出疑问时,有关科室应当作出明确解释。
患者出院时,对清单所列项目和金额签字确认后结帐。
八、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医院在收费处、结账处、门诊和住院各科室等显著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价目本等方式进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公示的容包括: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涵、除外容、计价单位、政府指导价格和实际执行价格以及耗材的品名、规格、价格、单病种平均费用和单病种平均住院日信息等,并公布举报。
九、对有下列乱收费、违规收费行为之一的科室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视其情节轻重和后果影响的程度,分别给予警告、待岗自省、同时全额退赔违规收费金额并按1~5倍扣发劳务奖、直至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