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方案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有限公司VOCs减排方案
(一厂一方案)
委托单位:×××科技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
编制日期:2015.12
委托单位:×××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
报告审核:
报告编写:
项目组员:
承诺
委托方承诺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担单位承诺本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报告的结果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可公开。

致谢
本报告编制工作过程中,得到了×××环境保护局和×××环保局等领导和朋友的热心指导和帮助,以及委托方各有关部门的友情协作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缩写与定义
缩写/简称解释
m³/h 气体流量,立方米/时
m³/h.N 在一个大气压(1,013 mbar)和273.15 K(0°C )的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流量mg/m3标准状态下的污染物浓度
ppm 体积浓度,一百万体积的空气中所含污染物的体积数
PM 颗粒物
NMHC 非甲烷总烃,在本报告中其仅限于GB16157的定义
VOCs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总挥发性有机物,在本报告中其仅限于GB50325的定义
ND 低于检出限浓度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HJ/T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国际单位制(SI)单位
单位(英文)单位(中文)单位转换
g 克100g
kg 千克103g
t 吨106g (1,000 kg)
mg 毫克10-3g
µg 微克10-6g
m 米
m3 立方米
kJ 千焦103Joule
MJ 兆焦106Joule
Pa 帕斯卡
kPa 千帕103帕
h 小时
非国际单位制(SI)单位
单位转换关系
加仑 1 gal = 4.546L
磅 1 lb = 0.4536 kg
英寸 1 in = 2.54 cm = 0.0254 m
目录
前言 (i)
1企业概况 (1)
1.1企业简介 (1)
1.2厂区布置 (1)
2生产现状及工艺 (3)
2.1主要产品及产量 (3)
2.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3)
2.3生产车间和设备 (6)
3VOC 排放与控制 (10)
3.1VOCs 产生环节 (11)
3.2VOCs产生与排放与控制 (12)
3.3日常监管 (15)
3.4排放量估算 (15)
4VOC 减排方案 (18)
4.1公司外包底漆喷涂工段 (18)
4.2公司涂料采用水溶性涂料替代 (19)
4.3喷漆废气末端治理 (19)
4.4建立专项管理系统 (19)
5减排量效果预估 (20)
5.1减排量估算 (20)
5.2合规性分析 (21)
前言
为贯彻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全面推进VOC S污染治理工作,逐步提高行业VOC S污染防治水平,切实消减VOC S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上海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和部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14年×××VOC排放一般企业,需于2016年2月20日之前向区县环保主管部门提交VOC 减排方案(一厂一方案),并于206年6月30日前落实实施相关减排工作。

本治理方案依据下列政府管理文件编制: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
●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 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
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
●环境保护部《挥发性有机物(VOC 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
第31号)
● ×××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的通知(沪府发[2013]83号)
● 《×××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 S)排放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118号)
● ×××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方案》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的通知(沪环保防[2015]325号)
●《VOCs排放重点企业治理方案编写大纲》沪环保防[2014]118号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
1 企业概况
1.1 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5800m2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员工数量:124人管理员工:72人生产员工:52人
生产班次:1班8小时制,年工作天数约250天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位于××××××,占地面积15800平方米。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液力偶合器、耐压测试仪、电器仪表、环保节能产品、液压件、锻压件等。

公司主要产品: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与风机和水泵配套使用,是一种高效节能装
置。

产品特点在于泵、
1320
图1-1-1 公司地理位置图
图1-1-1 厂区区域位置图
1.2 厂区布置
厂区西侧由南向北依次为成品仓库、冷作间(2015年5月外租给曼希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金属仓库、热处理间及铸造间,厂区东侧由北向南依次为试车台、装配间、油漆间、加工且削间及办公大楼。

具体见图图1-2-1厂区平面图。

图 1–2-1 厂区平面布置图
图 1–2-2 油漆间平面布置图
喷漆室
调漆区域
固 化 区 域
◎喷漆室废
气排气筒
2 生产现状及工艺
公司产品为调速型液力偶合器,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有铸锻件、钣金焊接件、油路液压零部件、电子控制部件等,使用的辅助材料有清洗用的石油醚及涂装用的油漆。

主要工艺有机加工、焊接、回火、浇筑、热处理、装配及喷涂,其中涉及VOCs排放的主要工艺是零件或组装成品的喷涂作业。

2.1 主要产品及产量
公司生产的调速型液力偶合器可分为轴带泵形式、前置增速类、后置减速类,主要用于全国各地的发电厂、水泥厂、钢铁厂、水厂和矿山煤矿等行业。

主要型号包括:YOTC、YOCQ、YOCH等系列,公司近年生产情况见表2-1-1。

2.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公司近年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汇总于表2-2-1,其中涉及VOCs的主要有油漆、稀释剂及清洗剂。

VOCs代表性材料挥发特性及使用量汇总于表
2-2-1。

2.3 生产车间和设备
2.3.1生产车间
公司共主要有四个生产厂房,西北厂房共900m2,包含铸造间及热处理间;东北厂房共1200m2,包含试车台及装配间;西南厂房共1500m2,包含冷作间及仓库;东南车间共2200m2,是主要的加工车间;油漆间位于厂区东北角,共200m2,油漆调配与
喷漆均在此完成。

油漆间正门喷漆室
规划区域调漆区域
2.3.2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以机械加工、热处理、喷漆、装配为主要生产工艺,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1。

设备名称型号交接年月使用部门使用情况
马鞍车床CA6263 1994.00 加工车间使用正常
立式立车C5116A 1994.00 加工车间使用正常
摇臂钻床Z3063 1994.00 加工车间使用正常万能外圆磨床M1450 1976.00 加工车间使用正常
2.4生产工艺简介
2.4.1整体工艺
公司主要生产调速型液力偶合器,整体工艺流程见图2-4-1。

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钢件及铝锭,通过汽车运输的方式送到公司,检验清点后进入原材料仓库,并做台账登记。

钢件通过铣、刨、镗的方式进行机加工,再利用熔焊和压焊的方式进行焊接,并将完成焊接的钢件进行回火处理,再送入油漆间进行底漆喷涂。

原材料铝锭熔融后注入模具冷却固型,然后将其中铝合金ZL104做T6热处理,铝合金ZL201做T5热处理,热处理完成后对铝合金进行机加工。

最后将完成底漆喷涂的钢部件及铝合金部件进行装配。

装配完成后进行试车,主要是运转跑和试验,检查勺管灵活性性能,检查密封情况,检查配套件工作情况。

通过试车的产品再进行面漆喷涂处理,完成后
将产品外销。

图2-4-1 整体生产工艺流程图
2.4.2 喷涂工艺
喷涂工艺由于使用清洗剂、油漆及稀释剂都含VOCs ,是所有生产工艺过程中主要VOCs 排放来源。

操作流程是先将要喷涂的零件或整机用铲车送入油漆房的喷漆间内,使用120#
石油醚将要喷涂的配件或整机上的油墨或铁屑等废物清洗干净,同时由工人在调漆区域进行调漆,然后由人工使用喷枪进行喷漆作业,涂层厚度约为35μm 。

喷漆完成后用铲车将配件或整机转移到固化区域,待彻底固化干燥后销售至他厂。

其中清洗及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吸风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在油漆房房顶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公司喷漆作业工艺流程图如下图2-4-2所示:
图2-4-2 喷漆工艺流程图
3 VOC 排放与控制
根据×××VOC 排放量估算方法,共有十个方面对VOCs 产生源进行分析。

公司涉及VOCs 的工艺只有喷涂,使用的材料120#石油醚、油漆及稀释剂以桶装的形式运输,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冷却水也不产生废水,所以本方案中VOCs 产生源不涉及储罐、装载、设备泄漏、开停工、燃烧废气、火炬、冷却塔、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和事故排放,只涉及工艺尾气排放,即喷漆工艺中所产生的VOCs 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3.1 VOCs 产生环节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VOCs产生环节主要是配件清洗、喷漆及固化过程中溶剂份的挥发,以及涂料、稀释剂和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料在储存、调配过程,废弃涂料、废弃容器等储存过程的溶剂份散逸。

调漆与固化均在喷漆室外进行,没有进行VOCs收集,所有VOCs均在室内逸散;配件清洗与喷漆均在喷漆间内进行,操作时有VOCs收集装置,将收集的VOCs通过屋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排放。

公司VOCs排污节点如图3-3-1:
图3-3-1 VOCs排污节点图
3.2 VOCs产生与排放与控制
3.2.1 VOCs产生
公司VOCs产生是由于使用的油漆及清洗剂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且产生过程中通过、清洗、喷涂、固化等过程,清洗剂及油漆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全部都散发到空气中。

因公司所提供油漆的MSDS中VOCs含量均是范围值且跨度较大,无法正确了解油漆中VOCs的含量,所以公司要求上海造漆厂对公司使用的底漆和面漆进行了模拟失重试验,试验结果见表3-2-1。

3.2.2 VOCs排放
公司现只有一套风机位于油漆房屋顶上,设计风量为15000m3/h。

清洗与喷涂在喷漆室内进行,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调漆与固化在油漆房内调漆区域与固化区域直接排放。

3.2.3 VOCs控制
为了测试喷漆房活性炭装置的控制现状,2015年12月29日课题组组织人员对公司喷漆作业进行了监测。

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司已将焊接、回火及底漆作业外协至其他工厂,故本次只对面漆作业进行监测。

实测期间分别在活性炭净化装置的进出口风管上开设采样孔,按照监测标准和规定采集样品进行分析。

检测内容和方法如表3-2-2所列。

表3-2-2实测采样分析内容和方法
对喷漆作业排风口进行检测,风机额定风量为15000m3/h,但因风机老化实测风量仅为4500 m3/h。

根据工况条件,连续监测25min。

实际监测数据及监测时段工况详见表3-3。

表3-3 喷漆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及监测数据
3.3 日常监管
公司定期对有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测,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历年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

3.4 排放量估算
以2013年生产经营活动水平数据,采用物料平衡法,估算2013年VOCs排放量。

2013年使用底漆0.08t,面漆0.22t,稀释剂0.08t,清洗剂0.82t。

喷漆工段的VOCs产生量按式3-1估算。

Ii:第i种含VOCs原辅材料的耗用量(kg);
Wi:第i种含VOCs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g/l);
底漆VOCs含量数据按照实测挥发份53%计,面漆VOCs含量数据按实测挥发份44%计。

(见表3-1)
Ci:第i种含VOCs原辅材料散发的VOCs捕集效率(%);
喷漆房为半敞开式空间,且测试时风机因老化风量为设计量的1/3,顾估算捕集效率为Ci=10%;
Ri:第i种含VOCs原辅材料散发的VOCs去除效率(%);
喷漆房活性炭吸附VOCs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为实测效果,Ri=52.1%;
Ow:废水中VOCs的含量(kg);
喷漆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因此Ow=0;
Os:废弃物或废溶剂中VOCs的含量(kg);
本报告编制期间,尚未获得废弃物或废溶剂等危废中VOCs含量数据,因此设定进入危废的VOCs也全部散发,Os=0;
Op:产品中VOCs残留量(kg)
零件在喷漆处理后在厂内固化及组装,VOCs残留量在厂内全部挥发,故设定Op=0;
E:VOCs产生总量(kg);
厂内2013年喷漆房VOCs排放总量统计计算于表3-4a、b、c,VOCs产生量为1039kg/a,排放量985kg/a,采用的VOCs净化装置减少排放54kg/a,减排率5.19%。

表3-4a 2013年底漆VOCs排放总量统计
表3-4b 2013年面漆VOCs排放总量统计
表3-4c 2013年清洗剂VOCs排放总量统计
4 VOC 减排方案
针对公司VOCs产生、控制和排放现状,分析、梳理VOC减排潜力,并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制定减排措施和方案。

4.1 公司外包底漆喷涂工段
自2015年1月起,公司已将焊接、回火及底漆3个工段外协外厂加工,从源头
上减少了含有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量。

2013年公司底漆工段使用油漆0.08t、稀释剂0.018t、清洗剂0.21t。

4.2 公司涂料采用水溶性涂料替代
目前公司所有涂料均为溶剂型涂料,经公司技术人员测试,准备在公司的部件喷涂中采用水性涂料代替,从源头上减少VOCs的产生。

根据上海造漆厂提供过的水性聚氨酯漆可知,拟采用的水性漆中VOCs挥发份含量约为10%;现用的溶剂型油漆挥发份含量分别为底漆53%,面漆44%。

采用水溶性涂料代替后,同样的油漆使用量和现有措施的情况下,通过核算,VOCs排放量消减33kg/a。

4.3 喷漆废气末端治理
4.3.1工程措施
目前喷漆间为敞开式,现有设施的废气捕集率约为10%,将喷漆房进行改为密闭空间并将原有老化风机更换后,使风量达到设计时的15000m3/h,可使废气捕集率达到约90%。

对喷漆间的活性炭做好更换维护措施,建议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次更换2t,保证活性炭去除效率达到90%。

4.3.2工程投资
喷漆间改造设备投资约为15万元,风机更换投资约为8万元,总投资23万元。

以上费用均为设备费,不包含辅助设施。

活性炭更换管理措施及活性炭处理费用,不计入工程投资。

4.4 建立专项管理系统
建立VOC排放控制信息管理台账,全面统计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物料的VOCs 含量信息,逐班统计作业场所、作业负荷、涂料和稀释剂品名和消耗量,VOCs捕集和净化设施的运行参数,涂料、稀释剂和清洗剂空桶数量等信息。

通过建立VOCs排放控制信息管理台账,分析生产管理效率、涂料损耗率、VOCs
产生率、VOCs消减率、VOCs排放量变化趋势等数据,为VOCs持续减排提供依据。

4.5 实施计划
水溶性涂料代替及末端治理实施计划如表4-2所示,预计在2016年底完成。

5 减排量效果预估
5.1 减排量估算
预计公司VOCs总排放量可减少899kg/a,约为2013年VOCs排放总量的86.5%。

其中外包底漆喷涂工段可使VOCs排放量可消减270kg/a;采用水溶性涂料替代后,与实施前相比VOCs排放量可消减33kg/a;未端治理改造后,捕集率达到90%,活性炭净化效率90%,预计VOCs排放量可消减596kg/a。

见表4-1。

表4-1 减排效益
5.2 合规性分析
公司2013年VOCs产生量为1039kg/a,采取减排措施后,VOCs产生量为736kg/a,安喷漆作业工作时间为375h/a、风量15000m3/h、按捕集率90%、净化效率90%计,经核算公司在进行喷漆作业时平均排放浓度约为16.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120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非甲烷总烃70mg/m3的标准限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