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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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应急
处置和防范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19.09.17
•【字号】青应急〔2019〕155号
•【施行日期】2019.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地质灾害
正文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
防范工作的通知
青应急〔2019〕155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近期我省气候状况复杂多变,全省陆续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引发局部地区暴雨洪涝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灾情,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压实防御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守土有责、保民平安”的职责使
命,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抓好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迎大庆”为主线的安全防范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当前山洪地质灾害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查漏补缺,逐级压实防御责任,抓好基层责任制落实,确保防御责任“无缝隙”、“全覆盖”。
二、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村、集镇、学校、医院、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农家乐、群众宿营地、林(景)区群众自助游、寺院等民俗活动人员聚集区进行山洪、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山洪易发区域的排查工作,采取雨前全面巡查、雨中重点观察、雨后对比复查的方式,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强降雨和洪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要派专人负责巡查,夯实应急措施,切实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三、严格应急值守,全面加强监测预警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肃应急管理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和备勤,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及时、准确报送灾情信息。
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水雨情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充分发挥已建相关灾害预警系统作用,切实加强对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河流水情及次生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尽可能的扩大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及时向基层防御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切实解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村到户到人。
四、做好应急准备,全力保障群众安全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演练,优化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及时组织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全力开
展抢险救援工作,妥善救助和安置受灾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