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3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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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3”物体打击死亡
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6月23日06时左右,在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城高端文化产业基地—老白渡滨江绿地保留煤仓、构架装修工程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工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的要求,以及新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浦东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浦东新区总工会、浦东新区监察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潍坊新村街道办事处,并邀请新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事发项目为陆家嘴金融城高端文化产业基地—老白渡滨江绿地保留煤仓、构架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浦东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公司”),总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钢结构工程分包单位为上海龙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公司”)。
(二)相关单位情况
1.滨江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7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43号北楼;法定代表人:潘耀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土地成片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政基础设施、绿化环境的投资建设,物业管理,投资咨询。
2.中建八局,成立于1998年9月29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法定代表人:黄克斯;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机械租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JZ安许证字[2004]01004,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0日。
3.龙宇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29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4298号;法定代表人:史道芝;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设备安装施工,市政施工,装饰,基础灌注桩,公用管线,安保消防系统安装,建筑,防腐业务,金属结构制作,非标设备制造及修理,金属产品,机电产品,化工(除危险品),五金;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
JZ安许证字[2010]011788-02,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19年5月24日。
(三)承发包情况
1.滨江公司将陆家嘴金融城高端文化产业基地—老白渡滨江绿地保留煤仓、构架装修工程发包给中建八局,双方于2016年5月25日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
2.中建八局将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发包给龙宇公司,双方于2016年7月签订了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
(四)安全管理情况
1.中建八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针对该项目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钢结构焊接施工前,中建八局项目部对龙宇公司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6年6月23日,龙宇公司钢结构施工现场管理员巢俊杰安排杨发林、蒋珠保、常崔垒三人开始对煤仓西北角第一个煤斗进行煤斗内部钢结构焊接固定,其中杨发林负责焊接,蒋珠保、常崔垒辅助杨发林作业。
在6时20分左右,杨发林通过煤斗内部脚手架往上攀爬时,被煤斗顶层意外掉落的一块圆柱形混凝土块砸中,事发后,蒋珠保、常崔垒马上通知了巢俊杰,巢俊杰联系了“120”并上报至龙宇公司项目负责人邵竹青,“120”到场后,将杨发林送至浦东仁济医院,经诊断为颈椎骨折等。
后于2016年
7月8日起转至中山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伤者:杨发林,男,51岁,身份证号码:513028************,四川省平昌县人,龙宇公司合同焊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出院小结:颈椎骨折。
构成重伤。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目前尚未达成补偿协议。
四、现场勘查情况(或技术鉴定分析及调查情况)
(一)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未及时上报事故,未保留现场。
2.经调查,煤仓内共设8个煤斗,南北两列,东西四排,涉事的是西北面第一个煤斗,该煤斗高约12米,煤斗下开口离地高约2米,在钢结构焊接固定作业前,已在煤斗内部铺设了脚手架。
3.经调查,掉落圆柱形混凝土块高约10厘米,直径约为30厘米,该混凝土块在该工程开始前就存在于煤斗顶部,原先用于封堵煤斗顶部的孔洞,封堵方式采用圆柱形设置,而未采取锥形设置,因此在作业过程中存在意外掉落风险。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杨发林通过脚手架向上攀爬时,被煤仓顶部意外掉落的混凝土块砸中受伤。
2.间接原因
龙宇公司作业前对煤仓顶部混凝土块存在意外掉落安全隐患辨识排查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6.23”事故是一起一般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邵竹青,龙宇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建议浦东安全监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一)龙宇公司要落实以下整改防范措施:
1.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作业前认真评估安全风险,加强对作业现场各类危险源的辨识与排查,落实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要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
进场人员对作业现场危险因素的认知,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安监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二)中建八局要落实以下整改防范措施:
要依法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制止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6.23”杨发林重伤事故调查组
二○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2016.6.23”杨发林物体打击重伤事故调查组
讨论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下午
讨论地点: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712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