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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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6年5月号第8辑
1. 社区图书室的定位不必“高大上”
2. 乐见“性别歧视”的“女士停车位”
3. 预付款“利息”抵学费不能野蛮生长
4. 禁止撕书是对情怀的守护
5. 杜绝“撕书减压”仍需“问计学生”
6. “1.73亿精神病人”呼唤公共监护责任
7. “自证清白”不应成为行善羁绊
8. 车补当福利的车改后遗症该治了
9. “违规实验”揭露导师老板化的暗疮
10. 首张消防罚单,小样本亦有大意义
11. 别让“刷单工厂”毁了“信誉长城”
12. 多久没给孩子读睡前故事了?
13. “JQK式忽悠招商”是发展的毒瘤
14. “职高生吸烟同成人”拷问控烟执行力
15. 收“红包费”的殡葬服务患上“红眼病”
16. 别让“独生子护理假”沦为“口袋福利”
1. 社区图书室的定位不必“高大上”
2016-05-29 08:5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斯涵涵
作为居民身边的图书室,社区图书室离家较近,看书、借阅方便,服务灵活,本应该受到居民热捧。

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福州许多社区图书室非常冷清,有时一整天看不到一个读者,大好的图书资源就浪费在被遗忘的角落,非常可惜。

(5月27日北京晨报)近日,社区图书室冷落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有对此痛心疾首的,有建议拓展服务功能,吸引居民的,还有要求图书馆改进工作,举办名家讲坛之类发挥辐射效应的,好不热闹。

对此,笔者颇不以为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书柜、书籍早已成为寻常之物,电脑、手机也早已飞入百姓家,人们阅读的途径日益多元,纸质书、电子书、电脑、手机都成为方便快捷的阅读方式。

同时,文化产品的日益丰富,也使得人们的阅读体验日渐丰盈,人们早已过了那种“多人传看一本书”、“饥不择食”的贫瘠阶段,而是变得多有选择,专业性、目标性日浓,阅读已然成为一种私人化的享受过程,对阅读环境也越来越挑剔,试问,是在舒适自如的家里读书,抑或是在宽敞明亮、琳琅满目的大型图书馆,还是在狭小、功能单薄的社区图书室读书,民众会有何种选择,不难回答。

再来看看服务范围。

早晨上班族上学族离去,忙碌的喧嚣之后,社区往往剩下老人和孩子,即便有年轻人也多半在网上打发时光。

老人们锻炼娱乐,照看孩子、买菜做饭、看病取药忙得不亦乐乎,再剔除自己订阅报刊、上网看电视的老人,光顾社区图书室的人实在有限。

因此,一两个工作人员、几台电脑、一些常见书籍杂志,满足少数居民的阅读需求,足矣。

有人说,社区图书室应该延长开放时间,以满足孩子们放学回家读书的需要,这其实是混淆了社区图书室与托管班的性质。

一般来说,社区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已经身兼数职,若要承担起托管放学孩子的重任,不仅要加大房屋面积、设施等公共投入,其中的民事责任也难以厘清。

依此类推,那些建议拓展服务功能,举办名家讲坛之类的意见,笔者认为,既无必要,也不现实,一味追求形式上的热闹,混淆图书室的功能,其实是另一种浪费。

公共文化设施的设置,是一门科学。

有的如动脉血管,粗大喷张,有的如毛细血管,细
致入微,社区图书室的定位不必“高大上”,为特殊人群、需要人群提供基本的阅读服务、为国民阅读拾遗补缺,就是其存在的价值。

一方面,社区要扩大宣传,提升服务,让冷清的图书馆发挥最大效用,另一方面,舆论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

毕竟,社区图书室不是菜市场,也不是大型图书馆,适度的冷清未必就是一桩坏事,反而是社会进步的某种必然。

那种一看见阅读二字就端出各种高端大气的理由,恨不得将大型图书馆的功用照搬、套用到社区图书室,实则是缺乏思考的人云亦云,脱离实际、不加分析的求全责备,也是一种教条主义。

(斯涵涵)
2. 乐见“性别歧视”的“女士停车位”
2016-05-29 09:5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司马童
有一句话只对男司机说:如果你看到地面上画着个穿裙子的姑娘,记得绕开,它不属于你,只给女人用。

最近,在杭新景高速桐庐服务区,出现了很可能是杭州第一批女驾驶员专用的停车位。

有些人说,这实在是“往前不要命、倒车要人命”的女司机的福音;也有人说,女司机不一定就技术差,这车位明显就是性别歧视。

(5月28日《钱江晚报》)“性别歧视”的话题挺敏感,但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够多从细节与点滴入手,让“女士停车位”这样的贴心照顾随处可见,我看就不必酸溜溜地称之“女人连笨也有优先权”,更不要看待事情总爱去钻“牛角尖”,对这种“本小利大”甚至是人人得益的温馨之举,也来吹毛求疵地习惯性质疑。

且不说,“女士优先”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明风尚。

而综观当下,我们在好多方面,见得最多的,可能并不是“关爱女性、照顾女性”的设计考量有多人性和多细致,倒常常显得没有充分考虑到女性的性别与生理等原因,缺少对她们设身处地的实质呵护。

比如,街头或景区中,不少公厕在厕位设置上男女比例的“一律平等”,会让女性如厕者排起长队、憋得难受;商场、公交车等对哺乳期妇女未设秘密空间,又往往使其在给孩子喂奶时处于尴尬境地……那么,一个高速服务区才出现了区区几个“女性停车位”,真的需要一脸严肃,并煞有介事地拿“性别歧视”说事么?
网上检索可知,“女士停车位”确凿是一个新事物。

最早可见的相关报道,是两年前长沙雨花区水岸天际写字楼出现过3个女性专用停车位;其他如上海虹桥一商务楼地下车库、河南安新高速鹤壁服务区、成都成南高速淮口服务区等,也都出现过数量不等的类似停车位。

这些“女士停车位”虽说数量都很少,也即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但其粉红色醒目标识、比普通车位宽一半的人性化设计,的确彰显了一种善待女性的关爱意识和良好风气。

乐见“性别歧视”的“女士停车位”。

这倒并不是说,女性驾驶人就一定要比男司机们技术差,或者刻意去回避驾考时大家执行的都是同一样的过关标准;而是讲,鉴于“关爱女性、照顾女性”的社会善举,至今仍属凤毛麟角、比较缺少,所以像设立“女性停车位”这样的“螃蟹者”安排,其引领社会正能量的积极作用便自不待言,也理应多加点赞。

倘若说到“国际接轨”,那么我来提供个“他山之石”的实例:2014年5月,韩国首尔就曾投资约1亿美元,建起了一批更长更宽的女性专用停车位。

的确,女性的名字未必叫弱者,开车技术胜于男司机的也大有人在。

为此有人便建议,与其叫“女士停车位”,不如改称为“新手停车位”,这样就更加突出了照顾驾驶技术欠佳者的本意。

而我认为,“改名”之后,意思解释虽然精准了不少,但却弱化了“关照女性”的助推意义及社会价值。

其实,只要我们能够想到,谁的家里没有女性,谁的亲戚朋友中没有女性驾驶人,那么针对一个“女士停车位”的名称,真有必要再去多抠字眼,或是耿耿于怀么?
综上所述,“女士停车位”看似女士专用,实为社会共享。

所以,即便有些人一时觉得它存“性别歧视”,那可能也是一种会让社会公众普遍乐见的“美丽歧视”。

换言之,多一些
这样的“女士停车位”,就越能人们感受和融入到文明和谐的暖人春风中!(司马童)
3. 预付款“利息”抵学费不能野蛮生长
2016-05-29 10:0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何勇海
高考前夕,一家名为“聚智堂”的教育机构在北京、天津、南京、武汉有多个学区突然停业,令无数家长震惊、懊恼不已。

与以往教育机构“卷款”关门不同,聚智堂卷走的不仅是学费,而是部分家长通过预付款返课时费而投入的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资金。

“签约金额1万,赠送800元免费学,2万送2000元,3万送3600元,5万及以上赠送比例增至15%。

”(5月28日《西宁晚报》转新华社报道)
聚智堂这种操作模式,相当于家长向聚智堂缴纳不同金额的本金,按一定的利率产生利息,但此处的“利息”不是金钱,而是聚智堂推出的不同课程。

这恐怕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何没有得到家长的举报与相关部门的查处?预付款“利息”抵学费的操作模式,在私营培训行业早已存在多年,且时有“跑路”机构被媒体曝光,为何没能引起家长的警惕和相关部门的警觉,采取严密的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追悔与查办?
这类事件多发背后,首先存在着一群不理智消费甚至想捡便宜的家长。

那些家长哪里想到,近年来,各类培训机构风起云涌,竞争激烈,绝大多数单靠收学费很难获得良好发展。

它们想尽办法诱导家长采取预付款的方式参加培训,以预付款“利息”抵学费,在家长看来是课时营销,但在培训机构的如意算盘中,实为集资吸储。

一旦培训机构所收预付金不足以支付当期成本,或投资不利,或被管理层挪用了资金,极易出现人去楼空的结局。

当然也有家长事前具有警惕之心,担心预付款“利息”抵学费是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如上述报道中的老李,“起初对聚智堂的收费模式也有过怀疑,隐约也想到这钱可能会被拿去放贷或者做资金运营”,但他仍抱着侥幸心态交了5万元学费,获得30多节赠送课程,“关键是孩子马上就要上高三了”。

培训机构利用的,就是学生即将面临升学、家长十分重视孩子成绩的急切心情,还有一些家长对孩子课外培训抱有的攀比心理——人无我有,人有我强。

这些,恐怕也算是一种不理智的培训消费。

预付款“利息”抵学费多现“跑路”现象,也和监管不力、滞后甚至监管缺失密切相关,导致办学不规范。

据报道,由于在教育部门注册的门槛高,不少培训机构其实是以咨询、文化或科技公司等名义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它们以教育为名行敛财之实,教育部门往往“不会管”也“管不了”。

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成本非常低廉,故而层出不穷,不具备基本的现金流也可开班搞培训,不得不用未来的成本支付今天的费用。

通过集资吸储侵害学生及家长权益,也就不足为怪了。

当务之急,除号召家长自觉抵制、认真甄别预付款“利息”抵学费外,还得加快制定教育培训行业的服务标准,建立起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法律体系,以此提高准入门槛,降低营运风险;理顺监管体系,明确以教育部门作为管理责任主体,对培训机构的设立、收费、教育标准、师资等承担监督管理责任,而不是打“擦边球”,绕道工商部门轻松入行;与金融、工商、消协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培训机构的变相圈钱行为予以联合打击与处罚。

当监管不再有法律空白,培训机构也就难以野蛮生长。

(何勇海)
4. 禁止撕书是对情怀的守护
2016-05-29 13:36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宋潇
日前,厦门市教育局向各区教育局、各直属高中下发了《关于做好高三年学生心理疏导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各普通高中要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坚持正确的方式方法,科学开展高三年心理疏导工作,切实提高高考备考的心理疏导效果,杜绝简单地通过组织学生撕书、吼楼等形式宣泄压力。

”(5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撕书,意味与青春的告别;吼楼,代表对压力的宣泄。

也许有学生认为“我的青春我做主”,一场考试过后,不该留下这些束缚自由的课本。

殊不知,撕书过后,仍然需要面对各种形形色色的压力,昙花一现般的撕书场景,或许可以留下壮观的毕业献礼,但壮观之后呢?一场喧嚣,满地废纸,过度张扬的青春宣誓,还是抵不过社会严峻的现实。

成长岁月,青春无悔。

越来越多的撕书场景,表面上看似很美好,实际上正在淡化校园的青春色彩。

有时候,不是书本没有感情,而是我们缺少了对知识的基本尊重,一场考试过后,便将之前的资料和书本统统扔掉,以此认为是潇洒,殊不知这是对自己的放纵,而放纵过后,留下的却是无尽的叹息。

我们总是在青春的故事中自我陶醉,却在这种陶醉中渐渐迷茫。

撕书、吼楼、狂欢、通宵……短暂的疯狂过后,该走的不会留,丢下的却再也拾不起来,一些看似青春勃发的纪念活动,实则只是浪费青春的再现,同样的行为,反映的也并不是中西文化的观念落差,它是在折射着一种群体畸态。

而这个畸形的态势,正在侵蚀着我们的校园余蕴。

我们自我标榜的撕书仪式,实则正在演化成自相矛盾的乱象,反复提及的以教育为核心的培养主旨,也正在偏离主因,学生变得越来越不理性,自认为将创意与毕业季结合的观点很好,却在不断偏离“教育为本,娱乐为次”的主线,如此种种,才让撕书屡见不鲜,这其实也是校园文化的“短见”。

只顾营造视觉欣赏氛围和迎合看客心理,这样的校园活动本身就有逻辑硬伤。

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

学到的知识,拥有的教材,经历的青春回忆,或许是一个美丽的意外,或许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但至少,那是一个时间阶段内无法磨灭的痕迹,就算有一天不在了,它也在我们的心底深深扎根。

一本书,一段记忆,最美的年华里,回首这些,便是最好的记忆。

撕书不理性,吼楼也扰民,非要找一种方式宣泄,何不抽空约上三两好友,找一处开阔地,大吼几声,纪念青春,也算是对那些年最好的诠释。

各种人各种精神,各种爱有各种姿态。

那些隐藏在课桌里的课本,就让它静静地躺在那里,若干年后,也能给大家留下一份真挚的回忆。

不只是书本应该留下,校园里的那些美景,以及很多美好的故事,他们都应该好好地待在心底,不需要刻意提起,也不会就此忘记。

(宋潇)
5. 杜绝“撕书减压”仍需“问计学生”
2016-05-30 10:29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司马童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坚持正确的方式方法,科学开展高三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切实提高高考备考的心理疏导效果,杜绝简单地通过组织学生撕书、吼楼等形式宣泄压力。

”厦门市教育局日前向各区教育局、各直属高中下发了《关于做好高三年学生心理疏导工作的通知》。

(5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十年寒窗苦读书,一朝高考似冲刺。

此前,厦门市海沧实验中学高三学生在教学楼前将废旧试卷和书页洒下,并大喊“高考加油”,在网上引发关注。

读书人居然以撕书的方式来宣泄压力,这怎么说都不是一种合适的作秀与表演。

所以,对于厦门市教育局的闻风而动、发文干预,笔者觉得不仅管得及时和到位,事实上也理应成为其他地方借鉴学习的可取之举。

有道是“法无禁止即可行”。

这一次,就高三学生自发搞起的撕书、吼楼等行为来说,厦门市教育主管部门虽然迅速采取了应对措施,但也并未生硬禁止,而是要求有关高中做好高三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用适度适当的安排释放学生压力、排遣负面情绪。

因此我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杜绝“撕书减压”,学校应予足够重视不假,但关键仍需“问计学生”以求精准引导。

诚如网友所言,书是知识的来源,理应受到尊重,就算自己真的不用这些书籍和参考材料了,也可以送给学弟学妹,没必要以撕书、吼楼的极端方式来“告别昨天”。

“撕书减压”
能引来网上的不小反响,说明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高考学子对于长期以来的“苦读书”“累读书”,的确心有怨言,但却不敢独自发泄。

而终于到了“图穷匕见”的冲刺一刻,当大多数高三同学都感到可以“一吐苦水”的时候,也便不管不顾地放胆一撕和一吼了。

情绪宣泄不足为怪,但合情合理才是正选。

而像网上爆出的某些高三年级学生那样,通过撕书、吼楼等的不当方式来大刷曾经的“压力感”,且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又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觉得学生苦读多年,偶尔强烈宣泄一番,也有意无意地睁眼闭眼,我看这才是很不妥当的应对之道了。

因为,很多时候,网络的传染力不容小觑,相关职能部门若对一些不良倾向态度模糊,那么不辨美丑的有样学样,就极有可能快速复制和蔓延开来。

厦门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各高中科学开展高三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如何坚持正确方法,怎样才算有益疏导,我看最好不要“以通知替代工作”,或者是“学校咋说就咋对”;毕竟,需要宣泄压力的主角是众多高考学子,因而采取什么样的有益方式,才能真正起到与“撕书、吼楼”相似的减压效果,自然还得多去“问计学生”,听听他们的真实评价和感想。

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学校做的与学生要的成了“两张皮”现象,说是积极疏导,实则等于“没导”。

杜绝“撕书减压”仍需“问计学生”,这也是有关学校能不能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的一块“试金石”。

因为,倘若学校方面只是虚与委蛇,甚至阳奉阴违,恐怕高三学生们还是会通过其他方式来“激情宣泄”——要知道,教育主管部门发的只是疏导通知,且也不适合明令禁止;学生如果不参与、不满意,学校又岂能真正说服他们不去过度宣泄和减压呢?(司马童)
6. “1.73亿精神病人”呼唤公共监护责任
2016-05-30 10:4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汪昌莲
有关调查估计,中国大约有1.73亿成年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而其中的91%大约1.58亿人从未接受过专业治疗。

中国有60%的人口居住在乡村,但农村精神病比例比城市高出0.7%。

世界卫生组织推测,到2020年中国精神疾病负担将占疾病总负担的1/4。

(5月29日《新京报》)
中国约1.73亿人患精神疾病,超9成未获专业治疗,令人触目惊心。

精神疾病的诱因在不断多元,就业、婚姻、养老、家庭贫困等都成为诱发精神疾病的因素,精神病人的基数在空前扩大;特别是,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和亲情的冷漠,地方政府干预机制的缺位和专业治疗的滞后,患者的痛苦,家庭的无奈,部分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治疗和救助,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更为严重的是,“武疯子”伤人事件在各地频发。

有的精神病人要么伤害他人,要么自残,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由精神病人引发的刑案达1万起以上;由精神病人实施的凶杀占案例总量的7.8%-14%,在凶杀案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案例中,与精神病理因素有关的占60%,暴力行为与精神疾病之间存在着特殊联系。

而我国的精神病人中,只有20%就医,另外80%因各种原因流散到社会中。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有关部门曾表示,国家将提高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率,减少肇事肇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由此表明,对精神病人的关注,终于在不断发生的精神病人频酿社会惨剧背景下,以国家的高度进入公共层面。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效果还不尽人意,地方政府在对精神病人的监管和治疗上还欠债不少,尤其在预防、治疗和康复不同层次的纵向衔接方面,缺少有效的机制和措施。

相比之下,北京、广东等地在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救助上,值得各地借鉴。

比如,北京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补贴,帮助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看护管理责任,既缓解了家庭压力,又减少了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

特别是,广东建起全国首个精神卫生云服务平台,
即互联网+精神卫生“守护”APP平台,全省195家精神卫生机构的专业医生、29165精神科床位全部上线,解决基层精神卫生服务问题,
可见,全国1.73亿精神病人,呼唤公共防治救助责任。

对精神病人的守护,不仅是对这一群体的关照,更是对所有人的关照。

因此,政府应将监护和诊治精神病人的责任担当起来,不能任由大量精神病人“自生自灭”;尤其是不能让那些重性病患者散落人间,仿佛一颗颗随时爆炸的炸弹,要么伤害他人,要么毁灭自己。

当然,监护精神病人,并不是对他们实行“严防死守”,而是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医治和服务。

(汪昌莲)
7. “自证清白”不应成为行善羁绊
2016-05-30 10:4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刘建国
法院认为小宇在放学途中,作为已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未能注意路况,在公用同行的道路上不慎将伍义清撞倒,小宇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判小宇一方赔偿伍义清老人47941.88元。

(5月29日《成都商报》)
如此的判决结果,引发了网友的议论和吐槽,甚至有网友将该案与“南京彭宇案”对比,坚持认为“老人变坏了”。

其实,法院的判决,正是在分析相关证据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所做出的裁判,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

只不过,一些网友出于道德视角的考量,秉持“先入为主”的理念,陷入到了法律认识的误区中。

其实,究竟孰对孰错,并不应该依赖于情感方面的倾向,而是应该依赖于法律与事实。

当然,很多网友可能会认为,该案缺乏重要的证据佐证,仅凭几份证人证言就让被告承担责任,存在瑕疵。

然而,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则面前,原告应该对自己所主张的侵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需要就自己主张的不存在侵害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原被告双方并不是随意乱说,而是应该拿出事实和依据,以表明自身的主张成立。

那么,在缺乏监控录像等证据的情形下,证人证言必然会成为重要的证据。

根据报道来看,被告方所提交的证据,正是几名同行同学所提供的证言。

而原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则是在公安机关、当地基层组织和学校的共同参与下形成的,较被告方单独取得的证人证言具有更大的公信力。

在双方之间提交证据的比对下,不难看出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明显具有更大的说服力,法院依“优势证据规则”判决并无不妥。

而且,主次责任的划分,正是基于该案的特殊情形,结合法律规定所做出的认定。

面对该案结果,公众其实并不必焦虑,“自证清白”也不该成为个人行善的羁绊,而是应该成为动力。

在“自证清白”的法律规则面前,碰撞案件中的受害者若要证明个人的主张,不仅要证明自己受到伤害,还应证明损害与加害人的行为之间存在法律层面的因果关系。

那么,当受害者无法提供具有高度盖然性的证据,其诉求必然得不到支持,乐于助人被冤枉也就无从谈起。

报道中的个案,正是由于原告方的证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而被告方的证据效力弱化,从而出现了报道中的判决结果。

扶起被撞老人,到底有没有被讹的风险,其实正是在于法律功能能否充分发挥,让每个人都能“自证清白”。

通过法律的认定,假如确实存在讹诈情形,也应该给予讹诈者相应的制裁,严厉打击歪风邪气。

唯有如此,才能让法律成为守卫正义的防线,让每个人都能在见义勇为时忘却后顾之忧,社会道德风尚也才能得到弘扬和传播。

(刘建国)
8. 车补当福利的车改后遗症该治了
2016-05-30 10:47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张立
公车改革实施以来,“围着轮子转,隔着玻璃看”式走马观花的下乡走访减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各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或集中调配车辆的形式,提高了公车的利用率。

但记者在河南、湖南、山西等地采访时发现,个别地方干部抱怨申请不到公车,或车补不到位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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