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变更办学地址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24.08.16
•【文号】教发函〔2024〕318号
•【施行日期】2024.08.16
•【效力等级】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教发函〔2024〕318号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迁址办学的请示》(苏教发〔2024〕3号)等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办学地址由“江苏省镇江市桥头镇”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66号”。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