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耻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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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耻感文化”
耻感是人在外界事物刺激下内心产生的羞耻感受。
中国古人将这种心理感受加以发掘、升华,形成耻感文化,用以影响和制约人们的行为。
中国传统耻感文化具有深刻而丰富的道德和伦理价值,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社会实践,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羞耻之心是人的一种内心体验,是人通过与外界的互动而促成内心的变化,进而建立一种注重内省、反求诸己的思维模式,以此制约人的正己、修身过程。
这一点构成了中国传统耻感文化的核心内容。
慎独、内省、正己的标准,就是礼、义、廉、耻等道德规范。
首先,对于个人来说,知廉耻乃“立人之大节”。
“明耻”是做人的道德底线。
人有耻,就给自己划定了行为的界限,也就会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些人廉耻意识十分淡薄。
有的人不以为官而贪、为吏不廉为耻,不以为商而奸、为富不仁为耻,不以出卖灵魂、出卖肉体为耻,不以见死不救、见恶不斗为耻,不以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为耻,不以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为耻……因此,耻感文化建设的意义就在于,强化社会个体自身的耻感意识,做到知耻明辱,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其次,对于家庭来说,耻感是家庭和谐的重要保障。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古人很重视家庭对个人道德的培养。
在家庭关系上,儒家思想尤其强调“孝”与“悌”的美德,将之视为“为仁之本”。
但不容否认的是,在当今社会的家庭关系上,一些人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严重滑坡,从而由代内代际关系引发的矛盾非常突出,影响了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
因此在今天的家庭道德建设中,要加强知耻道德教育,知耻才能修身,知耻才能赡养父母、爱护兄弟、尊重妇女、养育子女,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这正是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建设所要求的。
中国传统耻感文化特别强调“个人知耻之心不可无”的观点,而在现实社会的人际交往和社会交往中,有些人不知羞耻,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破坏社会关系的和谐和稳定。
其原因之一就是缺少最起码的耻辱感、羞耻心。
人无耻,就会无所不为;人无耻,极易无德。
知耻,是明善恶、知是非、辨美丑的一种内心标准;知耻,是一种特殊的激励力量,可以转化为一种精神动力,激发个人潜在的自尊和自强,才会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完善道德人格,才能真正提高
公民道德水平和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中国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民族文化传统中的耻感意识却在不断地受到腐蚀。
热爱祖国与危害祖国之间,服务人民与背离人民之间,崇尚科学与愚昧无知之间,辛勤劳动与好逸恶劳之间,团结互助与损人利己之间,诚实守信与见利忘义之间,遵纪守法与违法乱纪之间,艰苦奋斗与骄奢淫逸之间,荣辱界限在很多人的思想深处悄悄地变得模糊起来。
纵观社会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无不与道德缺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大到少数国家干部贪污受贿丧失“公仆”准则,医生收红包导致医德蒙辱,学校乱收费引起社会非议,假药出世聚敛百姓钱财,社会公德意识淡薄,饮逸奢靡之风盛行。
对于逾越社会道德底线且有法可循,有法可依的犯罪行为,政府可以用法律手段对其制裁。
对于尚不能犯罪行为,纯属道德范畴问题,法律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束手无策!于是道德规范变显示出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耻感泯灭,荣心何在”唐代魏征曾说过:“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只要我们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德治与法治兼备,中华民族一定能以独特的魅力伫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耻感文化建设对于提升国民素质和培育理性的国民精神意义尤为重大。
传统耻感文化历经几千年的锤炼,源远流长,深入人心,是中华民族儿女广泛认同的心理依归和行为导向。
学习和汲取中国传统耻感文化中有价值的养分,不但可以培养人们的知耻感和羞耻心,还能够有助于人们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由明耻而向荣,激励人们秉承道义,奋发向上,全面塑造和提升国民精神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