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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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一、推进工会组织建设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工会组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建立工会新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创建市场经济体制下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保证。
建立学习型工会组织。
和谐的劳动关系与学习型的工会组织建设密不可分。
加大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既是提高职工知识业务素质,解决技术工人匮乏的一大措施,也是迈向学习型社会,构筑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步骤。
通过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技术创新、技术比武等各种形式的“创争”活动,达成企业经济发展与员工个人进步之间的和谐,同时也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均衡、机会的公平、心态的平和。
发挥工会的主导作用。
各级工会在发挥自身作用的同时还要善于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善于争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这是做好工会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要把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目标中去,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
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工会、党委、宣传、统战等部门参加的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协调领导机构,以统筹协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创新工会工作机制。
改变过去单纯依托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办法,采取单个企业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多个小企业建立联合会等多种方式,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攻势,加大工会的组建力度。
在建会程序和职工的入会手续上,适应新时期企业的特点,力求简便、灵活、易行,千方百计把职工组织起来,充实完善,逐步规范。
对改制企业要建立起工会联合会或小企业工会联合会。
在从事多种经营或第三产业的企业中建立行业工会联合会,发挥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
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职工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全国劳动关系领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57.1%。
在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存在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形式化现象,甚至还存在“霸王条款”违法行为。
由此看来,运用法律武器制约监督企业行为,对稳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要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内部环境,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把劳动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必须首先宣传好《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常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觉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的有关政策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企业工会要充分利用职工教育阵地和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减少和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发挥法律法规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工会要牢牢把握职工总体受益的原则,考虑职工个体的差异和承受能力,最大限度地协助企业把职工的养老金、医疗金、以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落到实处,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要特别注意监督《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引导组织职工学习法律知识,使职工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把和谐的劳动关系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
加强和完善劳动关系法制建设。
一是抓紧制定出台集体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最低工资保障法、劳动保险法等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
二是加强对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的清理工作,及时废除、修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的规章,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完备的劳动关系协调规章体系。
三是加大劳动关系执法力度,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和处罚的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点
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不可取代的平衡仪、减压器,也是促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只有建立协调的劳动关系体制,才能使劳动关系双方增加沟通,达到最可能的利益平衡。
发挥企业工会的协调保障作用。
一是健全工会干部协管机制。
工会组织在对干部的管理、考核、任用、奖惩工作中要形成系统、合理、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调动发挥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二是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企业的重大决策、措施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报告并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让职工代表在参与企业管理、实施民主监督过程中,折射出职工与企业管理者的和谐关系。
三是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通过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开,最大限度的让广大职工了解企业的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满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队伍建设。
首先,要建立好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监察员,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其次是要对担任协调工作人员的学历、能力、政治素养等综合素质把关,确保它们能够适应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实际需要。
再次是对担任协调矛盾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专项业务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要脱产进行深造,尽快培养一批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专业人才。
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体系。
在做好制约监督的前提下,工会还要组织职工进行群众监督,这是《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权利,也是工会坚持依法治会的必然要求。
工会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可采取多种形式,最重要的就是依法组织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代会的有关决议事项、集体合同条款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要在充分依靠党委领导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争取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协调好与行政组织的关系,保证以职代会为
主要形式下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提高。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组织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工会组织必须站在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保持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统一的政治高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就一定能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