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门前为什么要摆石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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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门前为什么要摆石狮子?
作者:蒋子龙
来源:《人民论坛》2008年第12期
谁都知道司法无比重要,还是用它去治理国家吧,去管理别人吧,最好一辈子也别跟我沾上边。
这既有历史习俗流传下来的对法律的误解,也有法律本身的原因
有一个现象我看不懂,许多法院的大门口摆放着两只石狮子,有的还龇牙咧嘴,甚是凶恶。
但有一家著名大法院的狮子牙却被人给打掉了,据说是一位老太太嫌该法院断案不公,一气之下拿锤子敲掉了石狮子的牙齿。
天津市司法局和媒体曾共同策划了一个作家“走近司法”的活动,令人觉得新奇,顿生联想。
光是“走近司法”这个题目,就意味深长,原来我们刚开始“走近”司法。
“走近”后我便先打听法院门前摆石狮子有什么讲究?请教关于石狮子和法的关系。
问了许多人也一直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于是便去查词典。
在新版《辞海》的“司法部”一条中有这样的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设立,1959年撤消,1979年恢复司法部建制。
”我不查《辞海》还真不敢相信,司法部在法治国家是大部,有的排在政府各部的最前面,有的位置仅次于外交部。
而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竟有20年时间没有司法部。
难怪当年毛泽东喜欢引用一个歇后语:“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看来不光是普通公民,就是我们整个国家也确实还有一个“寻找司法”的过程。
但《辞海》里并未解释中国为什么20年不要司法部。
而今地方的司法部门需要借助强大的媒体来组织、号召和推动,才能让作家们“走近”,或许是考虑司法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还是神秘而冷峻的。
但已经能看得见、摸得着。
而且是司法本身在召唤你走近它,这要比你单方面的想走近它会容易得多,亲切得多。
一般百姓跟司法的关系可用两个字来概括:“躲”和“找”。
先说“躲”,不是指犯法后想逃避法律制裁,而是指众多的守法公民也有一种躲避司法的意识,对司法敬而远之,不愿意惹麻烦。
谁都知道司法无比重要,还是用它去治理国家吧,去管理别人吧,最好一辈子也别跟我沾上边。
这既有历史习俗流传下来的对法律的误解,也有法律本身的原因,它使坏人敬畏,也让好人难以接近。
历来正是人们这种想远远躲开司法的心理,有意无意地纵容了犯法行为。
但,现代人更多的还是找法,尽管找到它并不轻松。
有过丢失,才谈得上“找”。
我们曾经历过“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年月,然后又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是法对人有权威,而是人对法有权威。
认人不认法,人治代替法治,法轻权重,权大于法。
然后是国家开放,社会转型,经济活跃,人心浮动,追名逐利,竞争激烈,翻云覆雨,沸沸腾腾……这时候人心思法,开始找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都有游戏规则,你要想进去,就得遵守人家的规
则,否则就被排斥在外。
甚至连子女讨不到学费也可把父母告上法庭,老年人拿不到赡养费也同样可以将子女送进法院……
于是,公证处、鉴定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等各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
尽管如此,有些司法部门也还堆积着审理不完的案件。
各种传媒也纷纷开辟法律节目,每天的新闻里几乎都有关于案件的报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法的生命是理,理的完整就是法。
人与法并行,天下才能安稳。
人胜于法,必然会以情代法,情迷法乱,法乱德颓,法败国弱。
治国必以奉法为重,国无常强,也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司法之事关系百姓生命。
如此说来中国也已经找到了司法。
既能够“走近”,还愁不能“走进”吗?可见进步是不容置疑的。
但至今还没搞明白法院门前为什么要摆石狮子?(作者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天津市作家协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