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报告范文: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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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1、以党风廉政教育为抓手,强化教育导廉。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
一要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要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把乡(镇)、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政纪、从政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通过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把握教育的时机,体现教育的及时性。
在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一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
三要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有效性。
要善于发现、树立和宣传本地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要以本地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
四要创新教育的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和广泛性。
在开展常规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同时,要根据农村基层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如,思想汇报专题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文化下乡、送戏下乡活动,还可以通过村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点张贴廉政格言警句和廉政图画、老党员和老革命讲传统故事、编写小品和块板等群
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廉政宣传教育格局,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机关”走向“农村”。
2、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核心,强化制度保廉。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
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
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首先,要严格执行已有的制度。
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
因此,要严格执行已有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其次,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如,健全民主决策的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
要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要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必须遵循公开的原则,以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村的工程项目管理,对一定额度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对工程量较小的项目也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范文写作由乡(镇)或村实行
招投标,以消除“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
第三,要注重创新制度。
随着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有的制度难以解决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用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
如,建立征用农民土地的相关制度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
3、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强化监督维廉。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
一要坚持民主监督。
通过公开栏定期张榜公示、村民大会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公开村务和财务,充分发挥村民民主议事的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
二要加强财务监督。
建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两委”成员不能参加的财务监督小组,并赋予监督小组质询权、调查权、否决权等职权,强化村民对本村财务的监督作用。
三要强化政府监督。
成立以乡(镇)纪委书记为组长,审计、经管、民政、财政、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两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在村务公开方面,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土地调整、旧村改造、引进项目占地等重大事项,必须召开由相关代表参加的民主议事会议,会议要有记录,群众表决情况、意见等详细资料要报村务公开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所报材料,走访党员、代表和群众进行核实,符合民主程序的批准执行,民主程序不完善的,责成村委限期召开会议,完善民主程序。
四要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
要进一步健全乡(镇)纪检组织,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在行政村
设立纪检小组,在居委会和自然村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建立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
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并督促乡(镇)、村干部切实履行职责。
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手段,强化惩处促廉。
严肃查办案件,是维护纪律、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干部群众评价反腐倡廉成果的重要标志。
必须及时、严肃地查处基层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同时,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5、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目的,强化责任考廉。
一要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乡(镇)、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落实到位。
二要推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承诺制,按照“年初提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督促履诺,年终评诺”的程序,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参与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
三要抓好检查考核,把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进度、要求,分解成一些量化指标,制订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采用定期、计分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运用好考核的结
果,切实将其作为乡(镇)、村干部业绩、奖惩评定的重要内容。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努力强化乡(镇)、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
乡(镇)、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都要按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加以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