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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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2015年12月修改)
一、目的
为更加规范员工技能鉴定工作,调动员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稳定关键岗位人员队伍,逐步实现“操检”合一目标,落实中钢协2015年《冶金行业职业(工种)设置分类》,实现集团公司4个10%目标,现对2014年《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如下: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在册的生产一线工段级及以下员工、处室主办及以下级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

三、组织机构
1、技能鉴定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成员:各副总、各分厂厂长、人力资源处处长、机动处处长、培训中心主任
2、技能鉴定办公室:
主任:由集团培训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技能鉴定委员会常务工作。

成员:由培训中心成员组成,负责技能鉴定的日常工作。

3、技能鉴定评审组:
冶金类工种评定组:评委由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分厂技术科、各分厂机动科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通用工种评定组:评委由临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专业评委、各分厂机动科、集团机动处人员、集团技术中心人员组成。

四、相关部门职责
1、集团培训中心负责技能等级鉴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并组织考试;
2、技能鉴定评审委员会专家负责实操考试的出题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并组织考试和评定;
3、集团培训中心与所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操考试场地、考试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并组织现场实操鉴定;
4、集团培训中心负责理论与实操成绩的汇总,并公示三天,无异议时将最终成绩交集团人力资源处;
5、集团人力资源处依据技能鉴定考试成绩,(按照相关规定核算技能补贴,并在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五、技术等级设定及鉴定计划
1、技术等级的设定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1档—3档)、中级工(1档—6档)、高级工(1档—3档)、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职级。

2、工种的设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行业职业(工种)设置分类》,结合集团实际,本着减员增效、一岗多能的原则设置工种。

3、工种级别的划分
按照岗位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及岗位重要程度分为A类岗、B类岗,根据同一工种内各岗位技术含量的不同,又设1、2两档。

具体岗位(工种)级别划分由各分厂及处室上报至常务副总批准后在集团人力资源处备案。

4、技能评定计划
集团培训中心每年按计划对各岗位员工组织一次技能评定,对机修工、电工、炼铁炉前工、烧结看火工、炼钢炉前工、连铸工、轧钢工、精整工等8个工种,上半年没有达到当年封顶级别人员,下半年再安排一次考试。

鉴定计划根据岗位重要性和一线优先的原则,由培训中心做出年度鉴定计划。

六、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初级工申报条件:
未从事过本工种的新入职员工工作满1个月;
2、中级工申报条件:
(1)从事本工种3个月以上者可申报中3级;未满3个月单位领导认可其工作具备考中级资格,由本人写申请,车间领导签字确认方可申报中3级。

(2)内部调岗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个月以上者可申报中3级;
(3)通过中3级人员可申报中4级;
(4)通过中4级人员可申报中5级;参加市、县或同行业组织的技能大赛取得第一名者可直接评定为中5级。

(5)通过中5级人员可申报中6级。

2、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通过中级六档技能鉴定人员;
(2)参加省里组织的技能大赛取得前三名者;
3、技师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通过公司高级三档技能鉴定者;
(2)参加国家组织的技能大赛取得前三名者;
4、高级技师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通过公司技师级技能鉴定者;
七、技能鉴定的形式和内容
1、技能鉴定的形式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和领导评价,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35%,实际操作考试占55%,领导评价占10%。

2、技能鉴定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复习题由集团培训中心提前上传到公司培训网站上和微学习平台上,考试题中80%以上属复习题内容。

智能试题库建成后,按照试题库进行复习,考试时用计算机按工种、级别自动组题,电脑上答题,提交后成绩自动生成。

3、技能鉴定实操考试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由技能鉴定评审组共同制定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原则上通过现场操作形式进行考试,如现场不具备操作条件时安排模拟操作形式。

八、“一专多能”工种申报
为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源配置和整合的作用,增强员工“一专多能”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加快“操检”合一实施步伐,员工除申报本岗位工种外,还必须申报其他工种:
(一)“一专多能”工种申报
1、工艺工“多能”工种申报:
生产线工艺工,除申报本岗位工种的“一专”外,“多能”工种必须从机修工、电工二个工种中任选至少一个,由单位确定多能工艺工种一个。

2、机修工工种申报:
“一专”为本岗位机修工,“多能”可在工艺工种、电工、液压工三个工种中任选一项或多项进行申报,但工艺工种只能选一种。

3、电工工种申报:
“一专”为本岗位的电工,“多能”可在工艺工种、机修工、仪表工(或者自动化工)三个工种中任选一项或多项进行申报,但工艺工种只能选一种。

4、非生产工艺工种及女性工艺工工种“多能”申报
化验员、司磅员等非生产工艺工种、女性工艺工,除申报本岗位工种的“一专”外,“多能”可申报所操作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可由车间领导根据实际工作的需求和培训中心共同商议后决定所报“多能”工种。

(二)“一专多能”工种规定
1、工艺工种的班长、工段长必须在2016年年底前取得机修工或电工的技能鉴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职务,按普通员工对待。

2、工艺工种的男员工从2016年起进行机修工、电工(任选一项)技能鉴定,在2018年底前取得机修工或电工的技能鉴定证书(初、中级证书均可),否则将取消其全部技能补贴。

(三)“一专多能”补贴发放
第二、三专业岗位按所考专业类别发放技能补贴,机修工按40%、电工按40%、A类按30%、B类按20%发技能补贴。

九、技能鉴定结果对应的级别及补贴工资标准
1、技能鉴定各级别对应成绩见下表:
技能鉴定各级别对应成绩表
2、技能补贴工资标准见附表:
十、技能补贴工资计算相关要求
1、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补贴。

2、调动岗位后,按原岗位发技能补贴,在现岗位工作3个月后根据技能鉴定计划报考现岗位技能鉴定后,按现岗位成绩进行主岗技能补贴,原补贴变为第二工种补贴。

计划下发仍未报考者,将原岗位技能补贴调整为第二工种补贴发放。

(员工调岗后参加新工种考试技能补贴低于原先的技能补贴标准,按原技能补贴执行一年)
3、从生产岗位调往处室岗位人员,将技能补贴调整为处室相应的档类,所考的级别不变。

十一、技能鉴定流程
十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1、技能鉴定费的收取根据晋价费字[2011]247号文件《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半价收取:
2、资格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1999】第196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由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按每本5元的工本费收取。

(2)考多岗人员只需一个证书,附岗成绩填写在证书的末页。

十三、技能鉴定相关要求
1、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报考时必须具有本工种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公司为培养复合型技能人才,鼓励人员在本工种中各专业互考,但不能跨单位考取。

3、公司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鉴定前培训工作,确保每一次鉴定都使员工技能水平有所提高,达到提高职工技能素质的目的。

4、各单位在组织安排好生产的同时,积极配合技能鉴定考试,保证鉴定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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