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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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定稿)
第一篇: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定稿)
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

我区自2010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今年在9个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积极组织、落实措施,发展平稳,群众广泛受益。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这一惠民工程切实造福广大群众。

现将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概况
我区辖4个街道、3个乡,人口7.51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卫生院3家、企业转制卫生院1家,村卫生室22家。

共有职工人数为143人,其中在职正式职工110人,编制人数115人,临时工7人,村医26人。

目前,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放病床30张,占全区床位数的4%(30/740);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4.68万人次,住院1092人次,病床使用率62.3%。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区相继出台了《洪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方案》、《洪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预算方案》、《洪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助暂行办法》、《洪江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等9个政策性文件。

2次调整了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评估机制。

下发了《关于印发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考核力度。

2、反复宣传,严格培训
为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家喻户晓。

这几年,我们通过区
电视专题节目、标语、制作电子触摸屏、基本药物公示等方式向群众反复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

及时更新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册),区卫生局先后印制国家基本药物宣传册3000本、基本药物目录300张,同时我区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基层医护人员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培训,并把基本药物合理应用作为日常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对基本药物的知晓率,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处方行为,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习惯。

3、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销售药品,不允许药品加成或变相加成,对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违法违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今年我们又对9个试点村卫生室的药品进行了认真清库工作,对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和库存数量等进行登记造册。

近3年总诊疗人次为84634人,药品总收入为622.19万元,为我区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186.66万元。

4、稳步推进网上采购工作
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都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网采工作。

今年9月起,乡卫生院还负责辖区内试点村卫生室药品的网上采购工作。

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配备专用联网电脑,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中标目录,履行购销合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

5、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区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9个村卫生室纳入了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切实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

6、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区财政每年为我区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132万元,今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又追加了17.9万元。

近几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达到了收支平衡。

7、积极开展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洪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我区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在执行奖惩的基础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积极整改,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近期,我们根据市卫生局、市纠风办《转发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岳阳县、安乡县、祁阳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违规情况的通报》,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在向主管区领导领导汇报的同时,我局于召开了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负责人和药房管理等相关人员会议,在通报检查工作情况的同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目标和责任,切实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政策规范做好;二是加强对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管理人员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的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让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用药习惯,并得到理解和支持;四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的严格验收审核。

五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缺乏了解;二是我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企业的问题,有些配送企业不能及时配送所需药品;四是处方的门诊输液比例仍比较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接诊中主动宣讲,热心解答群众的疑问,积极做好与配送企业的协调工作,切实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

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等国家优惠政策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洪江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

我区自2010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今年在9个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积极组织、落实措施,发展平稳,群众广泛受益。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这一惠民工程切实造福广大群众。

现将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概况
我区辖4个街道、3个乡,人口7.51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乡卫生院3家、企业转制卫生院1家,村卫生室22家。

共有职工人数为143人,其中在职正式职工110人,编制人数115人,临时工7人,村医26人。

目前,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放病床30张,占全区床位数的4%(30/740);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
4.68万人次,住院1092人次,病床使用率62.3%。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区相继出台了《洪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方案》、《洪江区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预算方案》、《洪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助暂行办法》、《洪江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等9个政策性文件。

2次调整了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评估机制。

下发了《关于印发洪江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考核力度。

2、反复宣传,严格培训
为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家喻户晓。

这几年,我们通过区电视专题节目、标语、制作电子触摸屏、基本药物公示等方式向群众反复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

及时更新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册),区卫生局先后印制国家基本药物宣传册3000本、基本药物目录300张,同时我区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基层医护人员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培训,并把基本药物合理应用作为日常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基层医护人员对基本药物的知晓率,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处方行为,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习惯。

3、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销售药品,不允许药品加成或变相加成,对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违法违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今年我们又对9个试点村卫生室的药品进行了认真清库工作,对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采购价和库存数量等进行登记造册。

近3年总诊疗人次为84634人,药品总收入为622.19万元,为我区城乡居民减轻药品费用186.66万元。

4、稳步推进网上采购工作
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都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网采工作。

今年9月起,乡卫生院还负责辖区内试点村卫生室药品的网上采购工作。

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配备专用联网电脑,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中标目录,履行购销合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

5、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区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9个村卫生室纳入了基本药物实施范围,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切实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

6、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工

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区财政每年为我区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132万元,今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又追加了17.9万元。

近几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达到了收支平衡。

7、积极开展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洪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我区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在执行奖惩的基础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积极整改,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近期,我们根据市卫生局、市纠风办《转发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岳阳县、安乡县、祁阳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违规情况的通报》,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针对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在向主管区领导领导汇报的同时,我局于召开了
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负责人和药房管理等相关人员会议,在通报检查工作情况的同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目标和责任,切实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政策规范做好;二是加强对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管理人员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的培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让工作人员能够较好的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要点和管理规定并规范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用药习惯,并得到理解和支持;四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的严格验收审核。

五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缺乏了解;二是我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企业的问题,有些配送企业不能及时配送所需药品;四是处方的门诊输液比例仍比较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接诊中主动宣讲,热心解答群众的疑问,积极做好与配送企业的协调工作,切实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

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等国家优惠政策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洪江区卫生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梁子湖区紧紧围绕各级部署要求,立
足先行先试,一手抓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执行,一手抓实施过程督导检查,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施配套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根本要求,突出积极稳妥,着力创新发展,坚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在扎实稳妥原则下,形成了设计科学、制度完善、措施有力的良好工作机制,为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扩面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坚持配套联动,优化改革路径,有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实基础工作。

成立了全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

区医改办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督查”职能,召开专题会议15次,及时调度部署相关工作;作为具体实施部门,成立了卫生系统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 1
责、分管局长靠上抓、具体工作有专门责任人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区财政、人事、物价等相关部门也积极配合,形成了自上而下、职责明晰的工作体系,提高了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力;为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数据,在年初制定了《梁子湖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调研提纲》,细化了调研任务,区卫生、财政、人事、劳动、物价等部门围绕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实地调研5次,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多次会同区卫生、财政、医改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认真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为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构建政策体系,注重宣传引导。

立足本县实际,出台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区医改办拟定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配档表》,细化了工作内容和任务,并层层分解责任,逐项加以落实,增强了实施
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操作性;区卫计局出台了《梁子湖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了进一步具体要求,在全区7家乡镇卫生院和58家一体化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区物价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渡期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的通知》,将价格关口前移,确保制度实施安全、顺畅;突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媒介等多种形式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创设良好舆论氛围,区卫计局坚持由点及面、全员培训,共组织系统内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186人次,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233人次,系统内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三是按时启动实施,动态监测评估。

突出扎实稳妥,选取三处乡镇卫生院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点监测单位,通过监测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积累经验;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将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了制度实施范围,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覆盖率达到100%;强化实施过程监测评估,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停止购进非基本药物,同时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

建立了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分组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做到以查促进、以查促评,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良性、健康运行。

(二)落实财政补偿,强化资金监管,夯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落实财政补助,实现医疗机构有效运转。

为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我区同步探索建立多渠道的投入
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改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和服务经费。

对乡镇卫生院药改补助资金实行按月核拨、年终结算,2014共拨付乡镇卫生院药改补助资金259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

实行了财政专项补助。

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资按月及时核拨,对一体
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每年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将其医疗收入的80%用于乡医工资补助及卫生室公用经费。

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按比例进行公共卫生经费补助。

按规定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增加了基层医疗单位的医疗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的减收。

二是实行财务集中监管,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长效支撑。

着眼医改形势下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区卫计局创新财务监管模式,实行重大开支审批制度和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月审计制度,财务集中监管。

充分发挥集中监管优势,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数据调研、资金需求测算、政策措施论证提供了极大便利;在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方面,实行集中收付、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压缩开支,保障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同时,明确资金监管责任和失职处分办法,对资金运行进行跟踪问效、全程监管,使每一笔补助资金都处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中,开创了“公开、公正、阳光” 的运作模式,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长效支撑。

(三)跟进配套改革,发挥综合效应,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协调推进。

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

根据上级限定的核编比例,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按岗定人,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比例,调剂人员余缺,合理分流富余人员,在岗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全部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级全额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院长不再为“发工资”犯愁,得以集中精力搞好管理和服务,使基层医疗卫生发展逐步入良性循环。

二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区卫计局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了《梁子湖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指导意见(试行)》,完善以服务数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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