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反腐如何保证有效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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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如何保证有效性和合理性
作者:谢平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04期
摘要在高校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是一项基本的、重要的、紧迫的任务。
一方面,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太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修订和完善;另一方面,反腐倡廉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制定新的法规制度来进行规范和约束。
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时如何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高校监督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155-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高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数量、资产购置和基础建设投资规模、经费总量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高校科技企业发展迅速,高校领导干部处置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
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让一些腐败分子钻了空子。
调查显示,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够,形同虚设;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薄弱;制度的科学性和探索性不够。
另据调查,制度不健全、疏于管理是高校产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主要原因。
笔者将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针对以上问题就如何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并给出建议。
一、制度的设计
(一)制度的设计要科学完善
反腐倡廉的制度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
因此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要全面把握,统筹兼顾,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工作,避免盲目性。
首先,制定制度要功能齐全,目的明确,便于操作,切实可行,尽量覆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主要范畴,形成周全缜密,无懈可击的完整的制度体系,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其次,制定制度要突出重点,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约束规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使制定的制度做到有的放矢,真正发挥其作用。
第三,要根据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抓住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制定的制度能真正反映群众的需要,体现群众的利益,增强制度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实效性。
具体来讲,制度的设计应围绕惩防体系的构建,以制度为载体,突出制权、管钱、用人三项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设计严格有效的工作制度。
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权力规范体系。
主要围绕人、财、物三个方面,通过对行使权力部门的制度规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2.监督制约体系。
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把监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监督到位,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行使不当的问题。
3.查办惩处体系。
通过相关制度的设立,整合办案资源,加大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并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惩防体系中的标本兼治功能。
4.教育防范体系。
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5.评价保障体系。
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减少反腐成本,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制度的设计要切实可行
首先,制定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探索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以及机关本部门的实际,从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制定的制度必須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要明确其规定了什么,要求做到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能够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尽量避免制定的制度笼统,庞杂,模糊。
第三,制定制度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要遵循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与国家宪法法律保持一致,确保反腐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协调,增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制度的设计要层次分明
首先,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要有总体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周密论证,注重预防,避免反腐倡廉制度滞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力求使制定的制度符合市场经济和形势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主观臆造,凭空想象,要避免主观随意性。
其次,要加快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立法步伐,与时俱进,适时对现有的法规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及时进行修改、补充,过时的、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不再起作用的制度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有漏洞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便于操作和约束力
强的制度和具体规定,使反腐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要加强对制度的统一管理,使各项反腐制度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相互补充,防止出现制度缺位、制度越位和制度错位。
反腐倡廉的制度安排,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要有规范、要求方面的内容;要有激励、促进方面的内容;要有处罚、惩戒方面的内容;要有监督、保障方面的内容;要有责任、权利方面的内容。
第四,要掌握好制度制定和出台的时机,如果制度过于超前,则可能不符合实际而难于执行,如果制度制定滞后,则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所以要根据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制定出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增强主动性、前瞻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统筹安排,又要突出重点。
二、抓好制度的落实
在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制度落实是关键,制度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
(一)做好制度的贯彻宣传工作
首先,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把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领导干部遵守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自觉性。
其次,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对每一项颁布实施的制度,都必须坚决执行,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大惩处力度,通过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实惩处,确立制度的权威性、震慑性,推动反腐败工作走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第三,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率先垂范,廉洁奉公,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取信于民。
第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已有制度的落实,如果已有的法规制度都得到了切实执行,那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将会更牢,形势将会更好。
同时在制度执行过程,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
(二)加强对制度实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检察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反腐倡廉的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逐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
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切实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对反腐倡廉制度的监督检查要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范围,实行领导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重大案件和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完善执行法规制度的监督机制,除专门机关监督外,对制度的执行进行公开,公开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处理好制度建设与惩治腐败的关系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是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而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的必要手段,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影响力。
当前,应该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着力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谋取私利的案件,着力查办严重影响改革、稳定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案件,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只有抓好从严惩治,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才能为注重预防创造条件,为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提供基础和保证。
同样只有抓好预防,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的成果,有效地解决腐败问题。
四、要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必须重视制度的创新
制度建设与形势变化总是紧密相联的,制度建设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注重制度的創新,做到在继承中发展、在完善中深化、在创新中提高。
第一,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地改革和发展,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出现的情况也更为复杂。
制度创新必须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同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总结经验、坚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更要针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及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使制度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制定的制度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第二,体制机制创新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当前要着眼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应放在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上,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切实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
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从决策到执政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
制度创新围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这个目标,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防止决策失职、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第三,要充分发扬民主,推动制度创新,要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创造中吸取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的制定,需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要健全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要通过群众的自身实践激发他们参与制度建设的热情,从而真正把群众的意愿转化为具体制度,努力丰富制度建设的内涵。
第四,要注意借鉴国外反腐倡廉的先进经验,博采众长,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