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结合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做好文明执法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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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结合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做好文
明执法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8.06.06
•【字号】鄂财法发[2008]9号
•【施行日期】2008.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结合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做好文明执法
工作的意见
(鄂财法发[2008]9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财政局:
当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财政厅开展效能建设既“两项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省财政厅于2008年4月底,向省直各部门及各市州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征求了意见,从反馈情况看,许多单位对省财政厅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和肯定,一些单位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在文明执法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财政部门文明执法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深化对文明执法重要性的认识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
在财政部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既是依法行政
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增强财政机关依法理财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作为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做好文明执法工作放在整个财政工作全局来思考,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文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权力”,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
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
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科学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
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推行网络化行政执法方式,
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财政法制建设结合起来,促进财政法制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纳入财政“五五”普法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
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财政干部权力和职责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注重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财政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要坚持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是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
各级财政部门要妥善处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依法理财的关系,以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目标,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以及与之配套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进程。
(三)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财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执法理念,促进财政部门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要抓好依法理财、文明执法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建设“六型”财政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文明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要制定和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对与财政工作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
确认等相对应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机构、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执法项目进行梳理和修改,使各级财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规范执法。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要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一项长期性的考核指标,纳入并作为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要切实加强对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要求,严格把关,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工作专班要周密谋划每个阶段的活动安排,细化工作任务,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抓好组织协调、指导、督办。
二是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工作专班要安排人员深入到基层执法单位检查教育活动计划,参加学习会、讨论会,查看学习、讨论笔记。
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先进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
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及时通报教育活动走过场、查摆问题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省财政厅将结合《湖北省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导检查方案》,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作为全省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导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