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技术规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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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装箱技术规范概况
1. 总则
1.1适用范围
一般技术规范概括了图纸、结构、材料、验收指南及通用干货集装箱的试验方法等。
此批箱制造厂是在有着严格质量控制体系的顺安达集装箱制造厂 ( SSCMC ) 生
产。该厂已得到诸如美国船级社 ( ABS ) 法国船级社 ( BV ) 德意志劳氏船级社
( GL )等国际船级社的认可
1.2 运输环境
本集装箱的设计制造适用于国际间海运( 甲板上或甲板下)公路,铁路的通用货
物运输集装箱所使用的材料在低于零下40℃至80℃的环境下,不致影响箱的基本结
构强度和密封性能
1.3 标准及准则
除非本规范中有特殊说明,集装箱应适用于下列最新的标准和规则
1.3.1 I.S.O / TC—104
ISO 668—系列1 集装箱分类,外部尺寸和重量定额
ISO 830—集装箱名词术语
ISO 1161—系列1集装箱—集装箱角件的技术条件
ISO1496/1—系列1集装箱—集装箱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货物
集装箱
ISO3874/1979(E)—系列1集装箱—起吊及紧固
ISO1894/—通用货物系列1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
ISO 6346—集装箱代号,识别和标记
1.3.2 海关通关牌照(TIR.)
所有集装箱必须符合“国际海关货物运输公约”或1982年集装箱公约的主要条
款,并获得通关认可牌照
1.3.3 集装箱安全公约认可牌照(CSC.)
所有集装箱必须符合“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的规定并获得“集装箱安全牌照”
( CSC 铭牌 )
1.3.4 木材处理标记(TCT.)
集装箱所用地板必须按澳大利亚卫生部制定的“免疫防虫处理方法”处理并获得公证机关认可,再将这块标志着免疫处理的铭牌订在每个箱门上
1.3.5 国际铁联认可(UIC 592-1 OR))
所有集装箱符合国际铁路联盟的要求并予以注册(不包括45′等超长箱或超宽箱)
1.3.6 船级社认可
所有集装箱必须获得船级社的型式认可和检验证书
注:以上所有牌照均通过船级社办理
1.4 起卸
集装箱的构造在下列条件下装卸应不至出现永久变形
a ) 用装有钩、卸扣或旋锁的装运架垂直起吊时
b ) 用吊索扣住底角件起吊空箱或满箱,吊索与水平线夹角度应大于或等于30°( 40' 和45′箱 ) 对20′集装箱此角度为45°
c ) 用叉车通过叉槽起吊空箱或满载箱
1.5 运输
集装箱应适用于下列运输方式
a ) 海运—放置船舱可堆9层(即基于24,000 kg,如果30,480 kg指可堆7层)
—放置甲板上用钢丝绳固定后可堆5层(基于24,000 kg,如果30,480 kg 指
可堆4层)
b ) 公路—平板车或有底盘的车,用旋锁或与其相类似的锁固定在底角件上
c ) 铁路—用平板车或集装箱专用车,用旋锁或与其相类似的锁固定在底角件上
2. 尺寸和重量定额
2.1 尺寸
2.1.1 外部尺寸 ( mm )--指最大外部尺寸
20′ 40′GP 40′HC 45′HC
长 6058 +0/-6 12192 +0/-10 12192 +0/-10 13716 +0/-10
宽 2438 +0/-5 2438 +0/-5 2438 +0/-5 2438 +0/-5
高 2591 +0/-5 2591 +0/-5 2896 +0/-5 2896 +0/-5
集装箱各部分尺寸不得超出上述各标准尺寸
允许箱角表面两对角线最大差值
20′ 40′ 45′
顶、底和侧板对角线 13mm 19mm 19mm
后、前框对角线 10mm 10mm 10mm
2.1.2 内部尺寸 ( mm )
20′ 40′GP 40′HC 45′HC
长 5900 +0/-6 12034 +0/-6 12034 +0/-10 13556 +0/-10
宽 2352 +0/-5 2352 +0/-5 2352 +0/-5 2352 +0/-10
高 2395 +0/-5 2395 +0/-5 2700 +0/-5 2700 +0/-5
2.1.3 箱门开口尺寸 ( mm )
20′ 40′GP 40′HC 45′HC
宽 2340 +0/-5 2340 +0/-5 2340 +0/-5 2340 +0/-5
高 2280 +0/-5 2280 +0/-5 2585 +0/-5 2585 +0/-5
2.1.4 箱内体积
20′ 40′GP 40′HC 45′HC 33.2 m3 67.8 m3 76.4 m3 85.9 m3
2.1.5 鹅颈槽 ( 对40′和45′集装箱 ) ( mm )
长 3150-3500 (45’箱例外)
宽 1029 +3/-0
高 120 +0/-3
2.1.6 叉槽 ( 适用于20′) ( mm )
宽度 360(底纵梁冲口)
高度 116(115为最小值)
中心距 2050+50
2.2 额定重量 ( kg )
20′ 40GP 40HC 45′HC 额定总重量 30480 30480 30480 30480
空箱重量(+2%) 2250 3740 3900 4690
载重 28230 26740 26580 25790
一.尺寸及公差的检查
-如果焊接前, 每个零部件在夹具里装配时,任何地方都不允许有多余的间隙.
-任可部分, 都不能出现尺寸超出公差范围, 否则将被拒收. 如果两个零(部)件的焊接间隙超过3mm, 将会导致拒收. 但是, 如果调整其中一个零件的位置使相互间的间隙不超过3mm, 那么这一零(部)件将被允许使用.
原则上, 装配间隙不能超出3mm或不超过装配材料小于6mm时的厚度一半.
-对于板料,将按以下标准执行:
a. 侧板,顶板对角线之差不能超过2mm ( <2mm )
b. 端壁板对角线之差不能超过2mm ( <2mm )
c. 鹅颈板对角线之差不能超过5mm ( <5mm ) , 并且不能扭曲
-角柱,底横梁,底纵梁的支承(撑)面要控制弯曲角度,偏差不能超过2°.
侧板,顶板的自动焊必须检查板的平直, 顶板焊接边的平直度的公差必须在–2/+5mm内, 如果顶板实际焊接边中心的平直度超过5mm (例如6mm), 焊接后将超出顶角件上表面.
-对接(驳)口两端的长度必须检查,不能有有任何一端突出, 允许的标准是: 材料厚度的0.1t. (0.1 倍)
焊接过程的检查
1.边缘的予处理
下列部件的端部要予开斜角(坡口)(t>=6mm):
-前角柱单面坡口: 2mm min.x45°
-后角柱内缘材(槽钢) 单面坡口: 4mm min.x45°
-后角柱内缘材单面坡口: 2mm min.x45°
-扁钢 (t=12~16mm) 侧上梁双面坡口: 5mm min.x45°
2.焊接操作
-没有对齐的拼接焊间隙不能超过下列条件的最小值:
a. 最薄的板
b. 0.2t+0.5 mm * “ t”指板厚
注:顶板,侧板及前壁板拼接焊的间隙一般不能超过1mm;最好介于 0.5-0.8mm之间
-部装夹具要经常检查, 任何缺少或松动的夹具必须立即安装或固定好. 夹具的水平和直线(度)必须常常核对. 任何定位或输送用的气缸(油缸)在整个装配过程中必须到位.
-任何部件在夹具中装配时的位置要使间隙大约相等(即工件放在夹具中间).
-角柱,端构件(端梁)或侧梁(侧上梁,侧下梁) 与之相对应角件表面的垂直偏差,将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