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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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xxx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xxx
招标人:xxxx
代理机构:XXXXXXXXXX
xxxx年xxx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一、说明 (4)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6)
五、开标与评标 (7)
六、中标结果 (10)
附件1:评标办法 (12)
第三章采购需求 (14)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6)
(一)投标函 (16)
(二)投标函附录 (18)
二、授权委托书 (19)
三、投标保证金 (19)
四、偏离表 (20)
五、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21)
六、项目管理机构 (22)
(一)拟派新乡项目组 (22)
(二)外部技术支撑 (23)
七、项目业绩资料 (24)
(一)企业业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拟派新乡项目组业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资格审查资料 (25)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26)
(三)本地化服务 (26)
(四)声明 (26)
九其他资料 (26)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XXXXXXXXX(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xxxx(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xxxxx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xxxxx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xxxx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xxxxxx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3、公告期:自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止。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XXXXX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XXXXXXX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xx开标室XXXXXX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XXXXX市民中心四楼),届时供应商代表应到场参加。
六、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XXXXXXXX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XXXXXXXX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x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地址:xxxxx
代理机构: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电话:xxxx
联系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监督:xxxxx
联系电话:xxxx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xxxx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第三条。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不足十五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截止时间的推迟
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偏离表;
(5)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项目管理机构;
(7)项目业绩资料;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
9.3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人将任何不同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分别列于“偏离表”中,同时在“偏离表”中注明其他条款无偏离;若所有条款均无偏离也应在“偏离表”中注明所有条款均无偏离。
10.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文件
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及第四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八条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11.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1.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投标人应清楚了解如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上出现实质性偏离,则须自行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自开标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还。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2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否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结实的、不透明的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外面清晰地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15.2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外标明“开标文件”字样。
15.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XXXX(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4投标文件应由专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
投标文件均不予退回。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给招标人。
1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签署和盖章。
18.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招标方在招标公告或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大会。
19.2开标时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确认的结果招标方将以合适的方式加以记录。
19.3开标结束后,如果投标人对开标情况有意见,必须向开标现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招标人当场提出书面意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9.4 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数量不足8家,则本项目不再开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20.评标委员会
自行组建5人以上单数的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经济、法律、行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投标文件的评审
22.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制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2.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办法见本须知附件。
23.废标条件
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扰乱开标评标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3)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符的;
(4)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条件。
23.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故意进行无效投标的;
(2)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的;
(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抑制其他投标人的;
(4)向招标方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其他严重违反招标程序的行为。
24.评标步骤
初步评审要求根据以下内容对所有标包的内容进行审查,未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按初步评审要求及评标办法中相应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
凡涉及相关证明文件的评审内容,均以“原件查验与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一致”为准进行评审,即出现下述情况均按不符合评定:
(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资料文件;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文件未能提供相应原件;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文件与提供的相应原件不一致。
资格条件项中的原件查验不符合的,按废标处理;评分因素中的原件查验不符合的,不得其对应分值。
(1)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打分;
(3)汇总:汇总全体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
(4)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六、中标结果
25.通过评标程序,招标人依据评审情况,确定最终的中标人名单。
2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人名单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
26.1中标结果公告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公告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
27.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国家规定标准一次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28.1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8.2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
(三)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8.3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交易管理中心不予受理:
(一)质疑投标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
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投标人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上署名。
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8.5 提交质疑书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
28.6 质疑书提交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收。
28.7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9质疑投标任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附件1: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分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均采用四舍五入法)。
3、评标委员会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根据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对业务需求的响应情况、方案的先进性、价格的合理性,企业技术力量、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标。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评分因素及标准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目录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偏离表
五、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项目业绩资料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套:
1、授权委托书
2、偏离表
3、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4、项目管理机构
5、资格证明文件
6、按投标人须知第10条和第11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7、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在中标之后放弃中标项目,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招标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财务章)
四、偏离表
偏离表
招标编号:
无偏离;若所有条款均无偏离也应在“偏离表”中注明所有条款均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五、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拟派项目组成员
注:应附拟派驻项目组成员所有从业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外部技术支撑
注:应附合作协议复印件。
七、项目业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