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

3、要求:

3.1 本公司内部接用临时电由电气运行班组负责接线,外单位需要接用临时电的,必须经综合部经理审批后由电仪班人员负责,不论本公司还是外单位使用临时用电,都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否则不予接临时用电,违者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负激励50元。

3.2 临时接线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3.3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责任人负激励50元。过路线必须穿套管,需架空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米; 3.4临时用电单位应按时结票,结票后运行人员负责及时将临时电源线路收回,否则一经发现负激励责任人50元。

3.5接入容器、设备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3.6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3.7 不经电气运行人员或电仪人员许可,用电单位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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