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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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6.12
•【字号】百政办发〔2023〕32号
•【施行日期】2023.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23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
2023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是本年度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作,包括社保惠民、就业惠民、健康惠民、科教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体惠民、巩固脱贫惠民和交通惠民等10大类工程,分为32个子项目38个小项目,计划筹措项目资金899354.99万元,为切实推进2023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社保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24455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7707.1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5789.44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1063.14万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93984.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393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8987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1063.14元。
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为年满60周岁参保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指导和协调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核发等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督促各县(市、区)将中央、自治区补贴资金以及县级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划拨到位等。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188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465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4187万元。
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发放救助金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243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47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843万元。
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发放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指导和协调有关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审核,按时发放补助资金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筹措资金5934.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906.1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028.44万元。
为全市符合计划生育家庭“两项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发放奖励扶助金。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4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3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44万元。
按规定为741名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牵头单位:市残联。
职责: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就业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375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六)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筹措资金3600万元,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2000个,对残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责: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七)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项目。
筹措资金150万元,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支持吸纳就业人员不低于300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责:负责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健康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25674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5084.3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7681.21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3983.71万元。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226620.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1296.1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3989.3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1334.73万元。
按照中央、自治区下达资金,足额及时调度至医保专户,市、县(市、区)以当年6月底城乡居民参保人数按标准配套筹措资金,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予以财政补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陆地边境0—20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等特殊群体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具体任务目标以计划下达文为准)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职责:负责百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和医疗费用的报账管理工作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将中央、自治区下达资金,足额及时调度至医保专户,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市、县(市、区)配套资金,加强督导、汇总,加强资金监管等。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27349.93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653.3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691.91万元,市县财政筹措2004.68万元。
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到2023年12月底,7岁以下儿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目标要求。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职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工
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十)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
筹措资金277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34.9万元,市县财政筹措644.3万元。
支持开展防艾宣传教育,实现城镇居民和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支持扩大艾滋病检测和随访救治救助范围,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规范化随访管理率达到90%以上,筛查检测人数达1546749人。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职责:负责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各部门职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四、科教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10154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482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9583.7万元,市县财政筹措7139万元。
(十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筹措资金125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88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6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080万元。
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2023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多元普惠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奖补支持多元普惠幼儿园387所以上。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组织编报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
强项目督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十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筹措资金20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84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60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00万元。
对9个国家试点县和1个自治区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1万名学生进行膳食补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分担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十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327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559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73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449万元。
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组织编报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十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指导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查检查,开展中期检查,配合自治区开展项目验收及考评项目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十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8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9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0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978万元。
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2023年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组织编报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十六)学生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267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63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1600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532万元。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19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5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550万元,市县财政筹措950万元。
对约21万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年每人标准(寄宿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给予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市直学校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分担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2600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对约5.2万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4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50万元,市县财政筹措450万元。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2.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分担资金要求,
加强资金监管等。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筹措资金6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3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32万元。
按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资助我市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约25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牵头单位:百色职业学院。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
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收集汇总资金拨付进度等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市教育局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十七)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项目。
筹措资金165.7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组织250名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安居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5351.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778.2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573.25万元。
(十八)住房保障项目。
筹措资金1817.37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筹
集)1460套,发放租赁补贴265户。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负责组织住房保障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拟定相关政策。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十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3534.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60.87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573.25万元。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5421套。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负责组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强化资金监管,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按时下达资金。
六、农补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3495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492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6.1万元。
(二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筹措资金33562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按照各县(市、区)实际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农户和国有农场职工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工作。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和补贴面积登记、公示、审核,测算补贴标准,及时完成资金分配方案审批;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补贴项目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工作培训、资金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开展补贴工作培训、资金检查等,配合农业部门开展补贴项目绩效评价、信访受理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资金拨付、兑付情况审核等工作。
(二十一)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筹措资金139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6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6.1万元。
拉动社会投入4000万元购买农机具。
到2023年底,全市主要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机中心。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包括编制补贴政策相关文件、组织开展购机补贴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七、生态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27781.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830.09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951.66万元。
(二十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筹措资金25099.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083.09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016.66万元。
2023年12月底,完成年度内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
率不低于90%。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承接补偿资金兑现任务。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及时下达资金,督促县级财政部门2023年10月底前足额拨付补偿资金,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监督管理等。
(二十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筹措资金300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治理百色市田东县农村黑臭水体2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职责:负责督促指导田东县开展相关工作,开展前期的技术指导、进度调度、竣工验收等。
配合单位:田东县人民政府。
职责: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十四)水土保持项目。
筹措资金23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4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635万元。
支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职责:负责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并组织协调水土保持项目实施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八、文体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5024.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518.8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
379.95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25.5万元。
(二十五)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2377.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02.1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50.27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25.5万元。
1.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2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25.5万元,市县财政筹措125.5万元。
实现全市13个公共图书馆、13个文化馆(群众艺术馆)、135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职责:承担免费开放项目局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
筹措资金1122.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98.1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24.77元。
实现11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职责:负责指导、检查全市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十六)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88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建设群众身边场地设施及购买健身器材项目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扶贫县多功能运动场和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4个、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乡镇/街道)工程11个。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考评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十七)农家书屋项目。
筹措资金378.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88.4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9.68万元。
通过政府采购为1884个(1856个农家书屋和28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农家书屋)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平均每个书屋更新不少于60种图书。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十八)壮美广西·智慧广电项目。
筹措资金1388.2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48.2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0万元。
升级和扩建田阳区、西林县2个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完善乡镇无线发射台站长效维护机制,在田阳区坡洪镇建设智慧广电乡镇(试点)。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九、巩固脱贫惠民工程
筹措资金2159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259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3326万元。
(二十九)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172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92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2900万元。
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全面完成。
(具体任务目标以自治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职责: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项目,指导落实2023年巩固脱贫项目计划方案,审核项目报备,强化资金监管。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维修养护项目。
筹措资金24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26万元。
2023年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任务,覆盖服务人口70万人;自治区补助农村供水工程项目4处(右江区、田东县、德保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各1处),2023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职责:负责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并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十一)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4138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新建及改造一批农村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