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水准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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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标准1996年11月
精密水准尺
DIN 18717
ICS 07.040 代替1977年10月发布Deskriptoren(Deskription 描述)关键词:建筑业、地形测量、水准标尺、
测量、要求
Precision levelling staffs(英) 水准标尺
Mire-invar de nivellement(法) 精密铟瓦水准尺
前言
本标准由精密机械与光学标准委员会(NAFuO),第9届“大地测量仪器”工作委员会制订。

变更
相对于1977年10月发布的标准做了以下更改:
a) 取消了以前型式C的相似的双分划间隔的分划图像(结构)。

b) 采用型式D的编码型分划。

c) 编制了不同的规格。

d) 改变了公差。

e) 编制了加工参数特性
f) 确定了特殊规格。

g) 改变了标注数字的大小与排列。

h) 编辑上的修订。

以前的版本
DIN 18717:1961-11,1977-10
1. 应用范围
一般情况下,在非常精密的水准测量时,精密水准尺总是成对地与光学机械式水准仪1),或平面平板式测微仪1)组成配备,或者采用精度相当的电子水准仪2)。

1) 按照DIN 18718的定义
2) 按照DIN 55350-13的定义
本标准对分划图像、分划精度、接合件及水准尺的尺寸规定了最低要求,不同生产者加工的分划在使用价值上没有区分。

后续页2和3 登记注册的德国标准化研究所,德国工业标准精密机械与光学(NAFuO)标准化委员会,
德国工业标准建筑业标准委员会(NABau)
2. 标准的引用
本标准涉及来自其它注明日期或未注明日期的标准(出版物)条款的(协定) 引述。

这些被引述的标准为当时的文本章节,以及以后发布的标准文本章节。

对注明日期的标准,如果被引述的标准进行了更改和修订,这些更改或修订仅属于被引述标准本身。

对未注明日期的标准,引述以被引述标准的最新版本为准。

DIN 1715-1
热双金属—供货技术条件
DIN 2277
圆水准仪—定义,结构
DIN 18700
用于测绘仪器与装置的目视读数的数字标注
DIN 18718
测绘仪器的种类与结构部件—定义
DIN 55350-13
质量安全与统计的定义—测量方法与测量结果精度的定义
DIN ISO 1302
技术图样—表面特性参数,与ISO 1302:1992相同
DIN ISO 2768-1
通用公差—除了特殊(个别)公差(注册,登记)以外的长度和角度尺寸公差,与ISO 2768-1:1989相同。

3 尺寸与标注
精密水准尺的设计类型必须符合形式A,B或D(见图1)。

诸如原材料、手柄、支承柱固定的可能性、尺带的系紧、圆水准仪3)的固定等未说明细节,只要适当选择即可,只说明尺寸。

表面特性参数符合DIN ISO 1302。

尺寸单位为mm
通用公差:ISO 2768,单位为m
3) 按照DIN 2277的定义
4. 结构
有两种许可的名义尺带长度:2m和3m。

分划形式为B型,长度2m的精密水准标尺的图例见
水准标尺DIN 18717-B-2
分划的有效长度与尺盒的实际长度视结构而定,偏离名义分划长度最多1分米。

5. 分划带
作为分划带,采用厚度为0.6mm ,宽度为25mm ,带有自然轧制圆边,材料编号为1.3912,材料缩写为Ni36,符合DIN 1715-1的带材。

其线膨胀系数必须满足式1的要求。

61110(1)K α--⨯≤
6. 分划、标注
尺带设有一排或两排分划。

对两排分划(A 型或B 型)这种情况,分划必须交错排列。

对A 型或B 型线纹,其分划间隔为10mm 。

线纹必须边界清晰,平行且等间距地位于尺带表面。

在尺带两侧必须适当的注有数字,所注数字应符合DIN 18700 的规定。

对A 型每两个分划间隔标注一个数字。

对B 型每十个分划间隔标注一个数字。

同时每五个分划间隔加注一个标记,以示强调。

分划和数字相对于衬底,对比度必须强烈。

对A 型和B 型,对面的两个分划值之间的差值表示分划常数。

特殊规格见第11节。

任意一段分划在20℃时的极限偏差不得超过公式(2)所示的数值。

()50.02210(2)l m m l -∆=±+⋅
式中 l ∆ 极限偏差,mm ;
l 水准标尺长度,mm 。

用于电子水准仪的D 型尺带是不标注数字的编码型分划。

这种编码型分划只能与相应的电子水准仪配套使用。

对A 型和B 型精密水准标尺所提出的精度要求同样适用于D 型精密水准标尺。

7. 零点误差
第一个分米相对于理论值的偏差定义为零点误差。

沿标尺纵轴(分划中间)相对于支承面的中点进行测量。

零点误差不得超过0.05mm 。

并应考虑零点误差调整的可能性。

8. 附件
尺身装有两个可拆卸的手柄。

应考虑固定支承柱的可能性。

底脚附件必须是尺寸不小于30mm ×75mm 的经硬化处理的钢板,其平面度误差不超过0.02mm ,其安放面(底脚的底面)与标尺纵轴应保持垂直,极限误差为±5'。

在底面允许选择使用定心块。

9. 圆水准仪
在精密水准标尺的背面安装一个参数为155
''
±的圆水准仪。

10. 特殊规格
作为特殊规格允许有分划间隔为5mm的精密水准标尺。

继而,首先允许其它分划形状(例如,楔形),同样,数字标注也可以不同于本标准。

这种特殊规格有5年的过渡期,以后再生产的这种精密水准标尺不再符合标准,同时也不允许按照第11节的规定进行标志。

11. 标志
符合本标准的精密水准标尺允许用DIN18717在背面进行标志。

同时应注明序列号和生产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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