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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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11.23
•【文号】国粮通[2004]3号
•【施行日期】2004.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仓储合同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废止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国粮通[2004]3号)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国家粮食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粮食类)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油脂类)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省级管理表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为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认定行为,依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申请
第一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管理。

拟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粮食类、油脂类代储资格须分别申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的企业分别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格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
()下载。

第三条申请企业必须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

申请资料应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者的内容和格式应一致。

纸质文本应使用A4纸打印(总平面示意图除外)。

电子文本应使用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系统制作。

其中纸制文本一式四份,电子文本一份。

第四条申请企业应配备专职的粮食保管、防治和检验人员,其数量应达到以下规定:
粮食类:2.5至5万吨(含2.5万吨,不含5万吨,下同)仓容,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保管(含防治)人员不少于4人;5至10万吨仓容,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保管(含防治)人员不少于7人;10万吨以上仓容,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保管(含防治)人员不少于10人。

油脂类:0.3万吨至5万吨(含0.3万吨,不含5万吨,下同)容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保管人员不少于2人;5万吨以上容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保
管人员不少于3人。

第五条同一企业不同库区仓房可以一并申请,同时必须在申请资料中详细说明库区间的距离和相关情况。

第六条申请企业提供的数据应与国家粮食局年度仓储设施统计数据一致。

如数据不一致或没有上报仓储设施统计数据的需说明理由。

第七条申请企业的仓房条件、检测条件、粮仓设备条件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核定单位对核定结果负责。

第二章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核报
第八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规范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审查后提出书面意见上报国家粮食局。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资料应包括:
一、企业的全部申请资料,其中纸质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
二、申请企业汇总表;
三、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建议授予或不授予的意见以及受理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在《办法》施行之后,由于出现《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特殊条件,需要代储中央储备粮而又未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应在粮食入库后立即向国家粮食局备案。

第十一条已经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提出延续申请。

第十二条提出延续申请的企业应向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一、延续申请的报告;
二、中央储备粮存储记录;
三、企业仓储设施变化情况;
四、企业人员变化情况;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第三章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审核
第十三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工作于每年五月和十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十四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审核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并提出是否授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建议后,报国家粮食局批准。

第十五条国家粮食局建立由粮食储藏、粮食检验、粮库建设、仓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

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从专家库内抽取,评审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

第十六条国家粮食局接到上报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企业。

第十七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审核实行公示制度。

国家粮食局将审核结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申请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有义务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澄清。

第十九条经审核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由国家粮食局发文认定,
并颁发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同时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和其他指定媒体公布。

第二十条经审核对决定不授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由国家粮食局正式函告申请企业并抄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未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且对审核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章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应在企业明显位置悬挂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

当存储中央储备粮后,应在存储中央储备粮仓房的明显位置挂牌明示。

挂牌的具体办法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制定。

第二十三条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对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代储企业储存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并向国家粮食局和有关部门通报检查结果。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及时掌握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资格条件的变动情况,并及时向国家粮食局报告。

第二十四条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办法》有关规定时,该企业应及时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以及国家粮食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被取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统一销毁。

第二十六条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遗失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后应及时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同时向国家粮食局提出补办证书的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以下附件为本细则的组成部分:
一、《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粮食类)》
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油脂类)》
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省级管理表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
所属地区(单位)______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粮食类)
申请企业:
填报日期:
国家粮食局制
(二00四年版)
申请资料目录(粮食类)
0.法人代表承诺书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库区基本情况表
3.仓房基本情况表
4.仓房改造说明
5.主要储粮技术应用说明
6.企业检化验条件表
7.主要专业人员表
8.主要仓储设备表
9.企业仓储管理情况表
10.企业财务状况表
11.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
(2)库区总平面示意图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一符四无”粮库证明材料
(5)企业资信证明复印件
(6)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7)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法人代表承诺书
本人______,系______法人代表,现任______(职
务),我承诺本单位所报资料内容属实。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传真号码│┃
┠─────┼────────────────┼────────┼───┨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
┃企业性质│国有□ 国有控股□ 私营□ 其它□ │隶属关系│

┠─────┼────────────────┼────────┼───┨
┃经营范围│仓储□ 购销□ 加工□其他□│主营业务│

┠─────┼────────────────┼────────┼───┨
┃注册时间││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总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中专学历以上人员│┃
┠─────┼────┼──────┼────┼─────────┼──┨
┃专职保管员││专职检化验员││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
┃企业收储粮食主要品种│

┠──────┬───┴──┬─────┬─────────┬─────┨
┃当前储粮品种│储粮总量│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其他粮食┃
┃│(万吨)│(万吨)│(万吨)│(万吨)┃
┠──────┼──────┼─────┼─────────┼─────┨
┃││││

┠──────┼──────┼─────┼─────────┼─────┨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表2
库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
┃内容│主库区│1 分库│2 分库│3 分库┃
┠───────────┼──────┼────┼────┼────┨
┃库区名称││││┃
┠───────────┼──────┼────┼────┼────┨
┃总仓容(万吨)││││┃┠───────────┼──────┼────┼────┼────┨
┃申请仓容(万吨)││││┃┠───────────┼──────┼────┼────┼────┨
┃面积(平方米)││││┃┠───────────┼──────┼────┼────┼────┨
┃有无铁路专用线││││┃┠───────────┼──────┼────┼────┼────┨
┃有无水运码头││││┃
┠───────────┼──────┼────┼────┼────┨
┃紧邻公路类别││││┃
┠───────────┼──────┼────┼────┼────┨
┃与紧邻公路距离(公││││┃┃里)││││┃┠───────────┼──────┼────┼────┼────┨
┃分库与主库距离││││┃┃(公里)││││┃
┠───────────┼──────┼────┼────┼────┨
┃防洪标准是否不低于50年││││

┃一遇││││┃┠───────────┼──────┼────┼────┼────┨
┃周围是否无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
┃有无消防水源││││┃
┠───────────┼──────┼────┼────┼────┨
┃有无消防设施││││┃
┠───────────┼──────┼────┼────┼────┨
┃有无汽车衡││││┃┠───────────┼──────┼────┼────┼────┨
┃有无化验室││││┃
┠───────────┴──────┴────┴────┴────┨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注:表中“有”、“是”填“√”,表中“否”、“无” 填“×”。

表3-1
仓房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
┃序│仓│仓│仓顶│仓墙│仓底│门窗│仓房│仓房│有无│有无│有无│能否│有无│仓房主要┃
┃号│号│型│能否│能否│能否│是否│能否│能否│防鼠│防火│机械│密闭│粮情│建筑结构┃
┃│││防漏│防湿│防潮│严密│隔热│散装│防雀│防盗│通风│熏蒸│检测│┃
┃│││││││保冷│储存│装置│措施│设施│杀虫│设备│┃
┠─┼─┼─┼──┼──┼──┼──┼──┼──┼──┼──┼──┼──┼──┼─┬─┬─┨
┃││││││││││││││仓│仓│仓┃
┃││││││││││││││顶│墙│底┃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表3-2
仓房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
┃序│仓│仓│单仓装│单仓容(│总仓容(│现存中央储备│建设│是否│改造│是否三期│所属┃
┃号│号│数│粮容积│万吨)│万吨)│粮(万吨)│时间│改造│时间│国债投资│库区┃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注:1.同仓型、同规格、同年代、同结构、同条件的仓房应填在同一行内,连续的仓房号可以简写为“×-×”,不连续的仓房号可用“、”隔开。

2. 表中“能”、“有”、“是”填“√”,表中“否”、“无”填“×”。

表4
仓房改造说明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
┃仓房改造内容说明:

┃┃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表5
主要储粮技术应用说明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
┃通风降温技术应用简要说明

┠─────────────────────────────────┨


┃┃
┃┃
┃┃
┃┃
┃┃
┃┃
┃┃
┃┃


┠─────────────────────────────────┨
┃熏蒸杀虫技术应用简要说明┃┠─────────────────────────────────┨




















┠─────────────────────────────────┨
┃粮情检测技术应用简要说明┃
┠─────────────────────────────────┨
┃┃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表6
企业检化验条件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
┃有无专用检化验室││能否检测粮食质量等级│┃
┠──────────┼───────┼─────────────┼─────┨
┃检化验室建筑面积│平方米│能否检测粮食储存品质│┃
┠──────────┴───────┴─────────────┴─────┨
┃拥有粮食检化验仪器情况

┠──┬───────┬────┬──┬──┬────────┬────┬──┨
┃序号│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序号│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
┃ 1│分样器│││14│面筋测定仪││┃
┠──┼───────┼────┼──┼──┼────────┼────┼──┨
┃ 2│深层扦样器│││15│调温电炉││┃
┠──┼───────┼────┼──┼──┼────────┼────┼──┨
┃ 3│谷物选筛│││16│单层蒸锅││┃
┠──┼───────┼────┼──┼──┼────────┼────┼──┨
┃ 4│容重器│││17│蒸馏水器││┃
┠──┼───────┼────┼──┼──┼────────┼────┼──┨
┃ 5│电热烘箱│││18│粮食粘度测定仪│
│┃
┠──┼───────┼────┼──┼──┼────────┼────┼──┨
┃ 6│水分快速测定仪│││19│振荡器│
│┃
┠──┼───────┼────┼──┼──┼────────┼────┼──┨
┃ 7│实验砻谷机│││20│玻璃仪器││┃
┠──┼───────┼────┼──┼──┼────────┼────┼──┨
┃ 8│实验碾米机│││21│其他检化验仪器:│
│┃
┠──┼───────┼────┼──┼──┼────────┼────┼──┨
┃ 9│电动粉碎机│││22││
│┃
┠──┼───────┼────┼──┼──┼────────┼────┼──┨
┃10 │锤式旋风磨│││23││
│┃
┠──┼───────┼────┼──┼──┼────────┼────┼──┨
┃11 │培养箱│││24│││┃
┠──┼───────┼────┼──┼──┼────────┼────┼──┨
┃12 │分析天平(感量│││25││
│┃
┃│100mg)││││││┃
┠──┼───────┼────┼──┼──┼────────┼────┼──┨
┃13 │分析天平(感量│││26││
│┃
┃│0.1mg)││││││┃
┠──┴───────┴────┴──┴──┴────────┴────┴──┨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注:表中“能”、“有”、填“√”,表中“否”、“无” 填“×”。

表7
主要专业人员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主要专职保管人员┃
┠───┬────┬──┬──┬────┬──────┬──────┨
┃序号│姓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发证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主要专职检化验人员┃
┠───┬────┬──┬──┬────┬──────┬──────┨
┃序号│ 姓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发证单位┃┠───┼────┼──┼──┼────┼──────┼──────┨
┃1││││││┃┠───┼────┼──┼──┼────┼──────┼──────┨
┃2││││││┃┠───┼────┼──┼──┼────┼──────┼──────┨
┃3││││││┃┠───┼────┼──┼──┼────┼──────┼──────┨
┃4││││││┃┠───┼────┼──┼──┼────┼──────┼──────┨
┃5││││││┃┠───┴────┴──┴──┴────┴──────┴──────┨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表8
主要仓储设备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
┠───────┼─────────┼────┼──────────┨
┃汽车衡│││┃┠───────┼─────────┼────┼──────────┨
┃清理筛│││┃┠───────┼─────────┼────┼──────────┨
┃输送机│││┃┠───────┼─────────┼────┼──────────┨
┃通风机│││┃
┠───────┼─────────┼────┼──────────┨
┃│││┃┠───────┼─────────┼────┼──────────┨
┃│││┃┠───────┼─────────┼────┼──────────┨
┃│││┃┠───────┼─────────┼────┼──────────┨
┃│││┃┠───────┼─────────┼────┼──────────┨
┃│││┃┠───────┼─────────┼────┼──────────┨
┃│││┃
┠───────┴─────────┴────┴──────────┨
┃填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
表9
企业仓储管理情况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一符四无”粮仓比例是否达到100% │┃┠───────────────┬─────────┴───────┨
┃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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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是否没有发生储粮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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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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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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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是否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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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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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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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是否没有发生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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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策│

┃法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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