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道德风险下具有时间偏好的“公司+农户”价格设计与契约稳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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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道德风险下具有时间偏好的“公司+农户”价格设计与契约
稳定性研究
摘要:首先分析了“公司+农户”模式存在的双重道德风险及公司和农户的时间偏好成本,通过静态博弈模型揭示“公司+农户”模式履约率不高的原因在于市场风险的存在,即市场价格的波动,契约稳定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区间而非一个特定数值。
同时分析违约金额、市场交易成本和时间偏好成本对契约稳定的价格区间幅度的影响,发现违约金额、市场交易成本和时间偏好成本正向影响契约稳定的价格区间幅度。
关键词:“公司+农户”;双重道德风险;时间偏好;价格设计;契约稳定
中图分类号:f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6-1487-02
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构建,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农业部对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调查研究统计结果,“公司+农户”模式是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采用率最高的经营模式之一,所占的比例位居第一,高达45%。
“十二五”规划将民生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其中“三农”问题、物价稳定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又是重点,但是目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显现、屡屡曝光甚至愈演愈烈,物价指数居高不下、农民增收也不尽如人意,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公司+农户”模式对稳定物价、农民增收以及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可溯源机制有着重要理
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由于农户的经营规模不同,契约的约束力、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信誉机制不尽相同[1]。
受到资产专属性、交易不确定性、交易频率等交易成本特性的影响[2],客观上存在的契约不完全性和主体有限理性使得远期交易风险集聚效应增大[3],订单农业的契约履约率不高,其中契约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是导致“公司+农户”模式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涂国平等[4]运用静态博弈模型揭示市场风险的存在是“公司+农户”模式违约问题的根本原因,并给出稳定的“公司+农户”模式的契约价格波动,虽然“公司+农户+期货”模式可以解决公司的违约问题,但是不能解决农户的违约问题,“公司+农户+期货期权”模式可以从根本上遏制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可以应对公司的违约行为。
徐良培等[5]在市场价格不确定的环境条件下,构建公司-农户灰色博弈模型,讨论“公司+农户”模式的农产品供应链在动态价格下的协同稳定机制。
目前中国订单农业的契约履约率不高。
契约价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异是导致“公司+农户”模式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当前对契约价格设计的研究仅限于对表面的理论假设模型研究,缺乏在“公司+农户”模式主体行为特性和时间偏好基础上的价格设计研究。
本研究将在专家学者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在双重道德风险下具有时间偏好的价格设计与契约稳定性。
1 “公司+农户”合作模式
“公司+农户”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
合同契约为手段,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等为中心,并以其为龙头,以区域经济为基础,以扩大经营为目的,构筑小农户向大市场连接的桥梁,团结一大批专业化生产的农户,结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进行生产经营活动[6-10]。
按照交易农产品的形式和买卖主体来分,公司与农户之间的联结一般有3种形式:①公司和农户互为交易主体,公司提供农户生产所需要的要素,比如农药、兽药等,农户向公司销售最终的农产品。
②公司为卖方,公司只是提供生产所需的要素但不收购最终农产品。
③农户为卖方,农户只向公司提供最终的农产品而不购买公司的其他生产要素。
当公司和农户联结后,其中一方可能由于利益分配不均、交易当期市场价格等原因而选择违反契约合同,而在市场上或其他区域公司选择交易。
2 “公司+农户”契约价格与契约履行
公司与农户在初期签订合作契约,订单农产品的契约价格为p1,契约数量为q1。
订单农产品经过自然生长后到达销售时间,此时市场价格为pm,由于此时市场价格和初期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契约价格p1有一定的差距,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存在公司或者农户违约的双重道德风险:①农户先违约,公司选择起诉或者不起诉。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契约价格时;②公司先违约,农户选择起诉或者不起诉。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契约价格时。
假设条件:①公司与农户完全理性,都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来选择行为;②市场价格对公司和农户都是透明的,可以作为
其行为决策的共同信息;③在农户履行契约时,按照契约价格和契约数量与公司交易,则农户销售收入为p1q1,此时公司的收益为
r1;④契约规定违约金额w1,违约金需要在诉讼后获取,整个诉讼时间为t,诉讼时间成本ait(i=1,2),公司诉讼成本为a1t,农户诉讼成本为a2t,公司对诉讼时间成本较农户具有偏好,a1>a2>0;
⑤违约后,双方要通过市场搜索选择交易,公司的单位农产品交易成本为c1,农户的单位农产品交易成本为c2;⑥公诉与农户的行为选择只有两种:履约和违约,而且违约具有机会成本,即无法再次参与“公司+农户”模式合作。
2.1 农户先违约,公司选择起诉或不起诉
当农产品销售时期的市场价格高于契约价格时,农户有可能选择违约,而寻求市场交易。
在农户选择违约后,公司有两种行为可供选择:诉讼或者不诉讼,诉讼可以获得违约金,但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如果公司选择诉讼,公司的收益为:r1-(pm-p1+c1)
q1+w1-a1t,农户的收益为:(pm-c2)q1-w1-a2t。
如果公司不诉讼,公司的收益为:r1-(pm-p1+c1)q1,农户的收益为:(pm-c2)q1,具体如图1所示。
农户选择违约的条件:
(pm-c2)q1-w1-a2t>p1q1,即pm>(p1q1+w1+a2t+c2q1)/q1。
当市场价格pm>(p1q1+w1+a2t+c2q1)/q1时候,农户会选择违约;当pm2.2 公司先违约,农户选择起诉或者不起诉
当农产品销售时期的市场价格低于契约价格时,公司有可能选择
违约,而寻求市场交易。
在公司选择违约后,农户也有两种行为可选择:诉讼或者不诉讼,诉讼可以获得违约金,但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如果农户选择诉讼,公司的收益为:r1-(pm-p1+c1)
q1-w1-a1t,农户的收益为:(pm-c2)q1+w1-a2t。
如果农户不诉讼,公司的收益为:r1-(pm-p1+c1)q1,农户的收益为:(pm-c2)q1,具体如图3所示。
公司选择违约的条件:
r1-(pm-p1+c1)q1-w1-a1t>r1,即pmp1-c1-(w1+a1t)/q1时候,契约履行,“公司+农户”模式合作稳定,如图4所示。
根据对农户先行以及公司先行两种情况的分析,可以得到,契约稳定的价格是一个区间[p1-c1-(w1+a1t)/q1,(p1q1+w1+a2t+c2q1)/q1],这一价格区间受到违约金的大小、公司和农户进行市场搜索的交易成本以及时间偏好成本的影响,违约金额越大,市场交易成本越大、时间偏好成本越大,契约稳定的价格区间越宽,具体如图5所示。
3 结论与建议
1)公司和农户存在时间偏好及时间偏好成本。
公司和农户在交易当期,由于受到市场实际价格的影响,存在道德风险,而时间偏好成本是约束败德行为的一个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公司的时间偏好成本大于农户的时间偏好成本,对于双方而言,时间偏好成本越大,契约履行及契约稳定性越高。
2)契约稳定的市场价格是一个区间而非某一特定值。
当市场价
格低于契约价格至一个临界值时,公司会选择违约;当市场价格高于契约价格至一个临界值时,农户会选择违约。
只要市场价格分布在两个临界值之间的这一区间,公司和农户都会选择履行契约,“公司+农户”模式稳定。
3)违约金额、市场交易成本和时间偏好成本正向影响契约稳定的价格区间宽度。
违约金额越大、违约后重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越大、公司和农户对时间偏好成本越高,契约稳定的市场价格区间就会越宽,履约率就会越高,契约也就越稳定。
参考文献:
[1] 尹云松,高玉喜,糜仲春.公司与农户间商品契约的类型及其稳定性考察——对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个案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3(8):63-67.
[2] williamson.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firms, markets relational contracting[m]. 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5.
[3] 万俊毅.“公司+农户”的组织制度变迁——诱致抑或强制[j].改革,2009(1):91-96.
[4] 涂国平,冷碧滨.基于博弈模型的“公司+农户”模式契约稳定性及模式优化[j].中国管理科学,2010(3):148-157.
[5] 徐良培,李淑华,陶建平.“公司+农户”型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研究[j].生态经济,2010(3):88-92.
[6] 刘允洲,陈健. 公司+农户:深化农村改革的一种思路[j].
中国农村经济,1988(10):14-18.
[7] 孙武超.“公司+农户”是贫困山区发展经济的一种模式——河北省平泉县种子公司适度规模经营的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1990(12):54-56.
[8] 蒋伯英.构筑农民走向大市场的桥梁—供销社探索“公司+农户”路子的调查[j].农村经济,1994(7):25-27.
[9] 中共河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农村走向市场的成功之路—河南省“公司+农户”情况的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1994(7):29-32.
[10] 杜吟棠.“公司+农户”模式初探——兼论其合理性与局限性[j].中国农村观察,2002(1):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