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委托管理已征用土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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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已征用土地协议
一、订立协议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联系: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
二、为了加强对北城新区核心区已征收土地的管理,确保××新区开发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对已征收土地进科学、规范化管理,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三、甲方将市政府在××新区核心区一期开发已征收土地委托乙方管理.<委托管理的地块情况详见附图红线范围内>.
四、委托管理事项:
1、做好委托管理地块范围的宣传工作,并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人.
2、负责委托管理地块的看护、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
3、做好委托管理地块上绿化工程的维护.
4、委托管理地块上的基础设施、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等管理和保护 .
五、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甲方正式向乙方移交委托管理地块
之日算起.
六、委托管理费用支付方法
1、根据已征收土地面积确定委托管理费用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当已征收土地的面积发生变化时,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对管理费用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书为准.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的%,即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剩余费用的支付应分别在委托管理之日起六个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书面说明本六个月内委托管理的履行情况;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检查,经检查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的%,即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经检查,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不支付委托管理费,并通知乙方整改;在乙方整改符合本合同约定后三日内,甲方应支付其管理费用的%,即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协议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若乙方已全部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委托管理义务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的管理费用.
3、已征收土地委托管理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委托管理费用应按实际管理的时间结算,实际管理的时间为甲方正式移交乙方管理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储备土地管理之日止,解除或终止日期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为准.当实际管理的时间存在非整月
时,其余数少于半月则按半月计,若大于半月则按整月计.
七、保证金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应及时将已征收土地红线图交给乙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要求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3、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需要调整已征收土地面积,并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书为协议附件.
4、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对已征收土地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乙方违约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直至解除协议.
5、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甲方有权对委托管理地块进行核查.
6、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根据委托管理地块红线图进行核查,并收回委托管理的土地.
7、本协议到期前,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需要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委托管理的土地,但应在收回前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收回委托管理地块.
甲方根据政府需要全部收回委托管理的土地,委托管理协议自行终止.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收取管理费用.
2、自本协议确定的委托管理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制订委托管理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执行,委托管理方案应包括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内容.
3、乙方应建立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储备地块基础资料和日常管理资料;管理档案可供甲方随时调阅、检查.
4、保证委托管理的地块不受破坏.
5、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制止该地块内违章搭建、抢种<养>、非法侵占及乱倒淤泥渣土、垃圾等行为,并及时向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6、对红线范围内的林木、果树、绿地等附着物,乙方应进行有效管理,免遭毁坏.
7、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每个月在向甲方申请支付管理费用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受托地块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接受甲方对委托管理期间的协议履行情况核查.
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日常不定期监督、巡查,接受甲方的监管.
10、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无条件地按原先移交时的委托管理地块完好无损地交还给甲方.
11、协议期满甲方需要继续委托管理,可与乙方续签协议.
十、违约责任
1、协议管理期间,甲方未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管理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尽快支付,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赔偿乙方损失.
2、在委托管理期内,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致使该地块遭受破坏或造成抢种<养>、二次青苗补偿等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在委托管理该地块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①受托管理期间该地块被非法侵占;
②受托管理期间该地块上出现违章建筑;
③受托管理期间非法利用该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抢种、抢养、青苗培育等>;
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协议的终止、解除,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管理场地.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事项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的,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协商解决.
6、本协议所附红线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联系: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