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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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18
•【字号】巴政办发[2008]40号
•【施行日期】2008.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巴彦淖尔市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巴政办发〔2008〕40号2008年6月18日)为了维护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08〕4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农牧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构建市场化的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保障粮食、油料等农畜产品生产安全和有效供给,保护农牧民的利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2008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牧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买特定的农业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同时,改进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营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原则。

通过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牧业、财政、
气象、统计、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牧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牧业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市场化运作原则。

农业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各级财政的保费补贴主要是发挥对农牧户、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作用,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是自主自愿原则。

在开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农牧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参与;市、旗县区农牧业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农业保险公司具体负责办理保险业务。

在国家和自治区补贴比例的基础上,各旗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

四是协同推进原则。

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及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政府经济政策的综合效应。

农牧业、气象、统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三、主要目标、任务与内容
㈠目标。

2008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参保农作物是小麦、玉米、向日葵,参保计划面积为实际播种面积的50%以上(附件一);养殖业保险的对象是能繁母猪和奶牛,参保计划是2007年牧业年度的实际存栏头数(附件二)。

㈡任务。

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的要求,开创性地开展工作,要因地制宜地研究探索合理的运营方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主体,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与协调。

农业保险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技术服务,具体办理承保、查勘、理赔;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推动与政策支持。

建立多渠道支持的保费补贴投入机制。

在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承担相应补贴比例的基础上,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龙头企业、种养专业户、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户多方承担的保费投入机制。

㈢内容
⒈保费补贴品种。

自治区确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是小麦、玉米和向日葵(包括花葵和油葵)。

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是能繁母猪和奶牛。

各旗县区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财力状况和农业特色,自主选择增加其他农业保险品种,所产生费用由当地财政自行解决。

鼓励农业保险公司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开展番茄、脱水蔬菜、西甜瓜等特色农作物及特种养殖业的保险业务。

⒉保险责任范围
⑴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险外)、内涝、内灾、雹灾、旱灾、冻灾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⑵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①重大病害
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病菌,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构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吸虫病。

②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等。

③意外事故。

主要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⒊保障水平的确定原则及办法
2008年全市农业保险补贴险种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

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等物质生产成本。

其中:小麦每亩保额350元,玉米每亩保额350元,向日葵每亩保额190元。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应赔款金额超过经办保险机构的保险保费收入时,该保险机构要继续赔付,直至达到200%。

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按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其中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5000元。

⒋保险费率及保费。

补贴险种种植业保险的保险费率根据保险责任、保险标的多年平均损失情况、地区风险水平和招标情况统一确定。

自治区统一测定的标准为:小麦费率8%,每亩保费28元;玉米费率10%,每亩保费35元;向日葵费率8%,每亩保费15元。

补贴险种养殖业保险的保险费率为:能繁母猪6%,奶牛8%;每头的保费能繁母猪60元、奶牛400元。

⒌保费补贴比例
⑴2008年补贴险种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
①种植业保险。

小麦、玉米、向日葵保费承担的比例是:财政部补贴35%;自治区财政补贴55%,其中:25%由自治区本级以专项资金的方式补贴,30%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给旗县,由旗县财政予以补贴;其余10%保费由农户或者农户与龙头企业等共同承担。

②养殖业保险。

能繁母猪保险由财政部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0%,市、旗县级财政各补贴10%,其余10%保费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与养殖企业共同承
担;
奶牛保险由财政部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50%,其中:20%由自治区本级以专项资金的方式补贴,30%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下达给旗县,由旗县财政予以补贴;其余20%保费由农户或者农户与养殖企业等共同承担。

⑵2008年补贴险种农业保险补贴比例的落实
投保农户或种养企业必须按照应该承担的比例缴纳保费。

补贴险种农业保险保单上要写明中央、自治区、市、旗县区、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有关各方承担的保费比例和具体金额。

⒍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选定及业务区域划分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精神,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2008年我市种植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办法选定,安华农业保险巴彦淖尔市分公司负责承担磴口、五原、前旗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人保财险巴彦淖尔市分公司负责承担杭后、临河、中旗、后旗和农垦局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养殖业政策性保险业务以中华联合财险公司为主。

四、保障措施
㈠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是一项关系到农牧民切身利益、关系到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创新性支农惠农政策。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远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邢国良市金融办主任
白忠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树森市农牧业局局长
成员:宝德其其格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傅文慧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照那斯图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俊林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少雄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予生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邴芮安华农业保险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总经理
吕爱国人保财险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总经理
马宝林中华联合财险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

主任:刘树森市农牧业局局长
副主任:傅文慧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照那斯图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海兵市金融办副主任
成员:李登云市农牧业局种植业科科长
洪建刚市农牧业局畜牧科科长
辛军市农业经营管理站站长
李建军市财政局涉外科科长
各旗县区、市农垦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调整充实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㈡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好协调配合。

市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落实有关责任。

参保旗县区、市农垦局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职任务,加大工
作力度,落实好参保的目标任务。

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将成立由市农牧业局、气象局、统计局、监察局、农业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查勘定损专家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查勘定损工作。

各旗县区、市农垦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做好本地、本部门的农业保险业务工作。

㈢严格管理保费补贴资金。

市财政局按照上级财政的要求,设立专门科目管理保费补贴资金,对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

对使用保费补贴资金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凡是出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情况的,市财政将扣回相应补贴资金。

㈣全面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按照让广大农牧民满意,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与农业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与旗县区政府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惠农政策,及时办理有关承保手续,及时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五、具体要求
农业保险工作季节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量大。

因此,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项落实。

㈠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各级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各旗县区、市农垦局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搞好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发动好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

㈡从2008年6月20日至7月5日。

各旗县区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承保手续办理工作的落实。

同时,市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深入旗县区、苏木镇、村组开展工作指导和调研,及时研究和解决各地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有序运作。

同时要组织好灾害的查勘、定损及赔付工作。

㈢从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全面
总结,分析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的建议和对策,为更好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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