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校园同性恋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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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校园同性恋调查报告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既常常被忽视,又常常引起争议。
大量研究表明,同性恋者虽然在整个人口中占少数,但其绝对数量并不少。
甚至有多项调查发现,同性恋人群占总人口数的10%。
同时,同性恋群体
比例是相对稳定的,并不会因为种族、肤色、受教育程度等各方面因素影响而有大的变动。
当然,大学校园里的同性恋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中国近年来的一些调查表明,大学男生中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占16.6%,仅有心理倾向的占8.4%,两者都有的占4.2%,另一说是大学男生中有过同性性行为的占7.0%到8.3%。
普通人对他们的态度是复杂的,有人敬而远之,有人不以为然,有人理解接受。
普遍存在的一群人
同性恋的英文写作homosexuality。
homo这一词根本意是希腊文“同样”之意,而非
拉丁文“人”之意。
同性恋一词是由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提出来的。
同性恋作为一种亚文化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语言符号,比如:
homo(Homosexuality的简称)、同志(同性恋者)、Bi(Bisexual:双性恋者,简称)、come out(出柜,公开自己性取向)、str或直人(straight:异性恋,简称)、璃(男性同性恋)、
0(男性同性恋者中偏向女性的角色)、1(男性同性恋者中偏向男性的角色)、拉拉(lesbian,女同性恋)、P(女性同性恋中偏向女性的角色)、T(女性同性恋中偏向男性的角色)等等。
除了语言,在文学创作中,白先勇的《孽子》、王小波的《东宫西宫》便涉及同性恋题材,而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北京故事》更是一部典型的同性恋小说(已拍成电影),甚
至在天涯社区,有专门的同性话题板块“同性之间”,在那里,同性话题可以很深入地探讨。
在电影创作中,比较著名的几个以同性恋为题材的电影有陈凯歌执导的《霸王别姬》、李安导演的《喜宴》和刚刚上映不久的《断臂山》,以及《蓝宇》、《美少年之恋》等等。
其中《断臂山》的广泛影响甚至使得“断臂”成为同性恋的另一个指称。
然而同性恋现象却早就已经存在于社会之中了。
在我国古代,男性同性恋者被称为“男风”、“龙阳之风”、“断袖之癖”,女性同性恋者在古代被称为“摩镜”,其聚集地被称为“姑婆屋”。
在西方,同性恋现象更是数见不鲜。
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且被认为是一种比异性恋更高级的方式。
到了现代,西方社会比如美国,成年男子中有为数众多的人有过同性恋活动,而10%的成年男子则主要过同性恋的生活方式。
大学生群体里出现的同性恋比例和社会上的一般比例是一样的,是固定的,并没有因为社会观念的宽松或严厉程度有所不同。
一份由6名在校大学生完成的调查报告显示,
大学是同性恋身份得以确认并通过接触同性恋信息而发生身份认同的集中期,大学生同性恋者对网络有很深的依赖性。
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不够,虽仅有少部分人持明确的排斥态度,但给予理解和支持的人也占少数,大部分人抱着“无所谓”的中间态度。
另有调查表明,大学校园里同性恋占所有在校大学生比例,男生6%—7%,女生3%—4%。
也有人说这个比例要更大。
可以肯定的是,男生比女生多,女生更加低调。
有研究表明,大学同性恋男生是女生的2.26倍。
从整个中国角度来看,据不完全估计,
中国有3000-3600万同性恋,基本上男同性恋是女的两倍。
当然,这其实是保守估计。
关注同性恋成因
对于同性恋,我国这几年是比较关注的,这最早是从防艾的角度出发的,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中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也同时让人们慢慢认识了同性恋。
这样的一个社会现实可以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总算开始承认有了,以前认为同性恋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腐朽事物。
忧的是,因为我国社会对同性恋介绍和认识非常少,在没有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先从防艾开始,就容易误导,认为同性恋必然导致艾滋病,或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方式。
2002年《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被列为检测对象的高危人群中就包括男同性
恋者。
在卫生部发布的其他公函中也有同样的归类。
不可否认,男同性恋者由于性行为方式和生理结构的原因,比女同性恋和一般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但这并不是艾滋病传播的唯一途径和主要方式。
艾滋病的传播有三种方式,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
在中国,最主要的传播方式还应该是血液传播,尤其是中原地区(如河南、安徽等地农村)从八十年
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农民掀起的卖血狂潮,由于简陋的设备,地下非法血市,完全不符规范的卫生标准,导致了大规模的艾滋病感染,许多地方往往就是一个个的艾滋病村,这甚至还产生了很多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孤儿。
其实真正通过同性恋性性行为感染艾滋病的比例还是很低的。
一直以来,国内外研究者试图从多个角度找出同性恋的成因,有的从先天遗传的角度,有的从后天心理分析的角度,但至今还没有一个理论得到广泛接受。
这些角度直接影响了对于同性恋是不是道德的,是不是疾病的判断。
近年来,由于对同性恋成因的先天因素的研究有了不少进展,引发了如何评价此类最新发现的一些从功利角度出发的论争。
争论双方的焦点是:一方认为如果能证明同性恋这种性取向是先天的,将大有利于同性恋者获取社会的同情和认可;另一方如果能证明同性
恋是后天习得的,就会引发另外一个问题:人有没有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权利?站在人本
主义的立场,回答是肯定的。
采访中,许多同性恋者本身也不能确定自己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有的认为七分先天,三分激发。
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在对于同性恋的成因分析上,选择最多的是“感情挫折”这一选项,占44.1%;其次是“环境影响”,占了28.8%。
与此差不多比例的是“先天原因”,占26.9%,可见普通大学生对同性恋成因的理解倾向于后天选择而不是先天。
不希望被歧视
同性恋在中国的处境也像许多其他问题在中国的情况一样,面临的不是严酷的迫害和极端的仇视——而主要是主流社会的忽视和蔑视。
有数据表示,因为受歧视,30%-35%的同性恋者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9%-13%的人有过自杀行为。
超过半数人由于不被理解,曾感到很痛苦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
虽然整个社会环境逐渐在改善,如1997年,中国新《刑法》删除了过去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恋性行为的流氓罪,标志着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
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
但是对同性恋者权利的保护还很少,比如新《刑法》中没有规定侵犯男性性权利的罪名,同性恋的结婚权在宪法和法律上也没有得到反映等等。
其实主要的歧视不是法律上的,而是社会观念上的。
同性恋在中国的境遇是,没人说你犯法,但不少人心里会鄙视你为不洁,为怪物,为不道德者,或是社会丑恶现象。
社会歧视比法律的作用要大得多。
同性恋在大学校园里还是比较能够得到宽容的,一来80后心态比较开放,二来受过高等教育的同学们交朋友注重个人品质,而不是单看性取向。
反而是四十岁以上的不太容易接受。
虽然校园环境宽松,但是只有少数同性恋学生愿意公开身份。
保守秘密的原因有多种,有的觉得性取向是个人隐私;有的觉得如果公开,朋友们的玩笑即使是善意的也会觉得不自在;有的觉得公开身份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前途。
共同的是,绝大多数同性恋学生都把“照顾父母的感受”作为原因之一。
作为同性恋者,无法向任何人表明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不得不过双重生活,这是他们的普遍困扰。
另外,婚姻的压力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中国的传统观念可谓根深蒂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家庭的催促和世俗环境的逼迫下,很多同性恋者不得不选择结婚。
可以想象,这种婚姻注定是痛苦和脆弱的。
高校中的同性恋群体
几乎中国所有的高校,包括北大、清华、同济、复旦、武大等等,同性恋现象已不再是一个秘密。
2004年10月28日的《新京报》报道了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的新闻:“复旦设置同性恋研究课程吸引不少同性恋者旁听”。
复旦因为这一举措,被认为走在观念更新的前列。
虽然上课地点在上海,但在各大学同性恋群体中很快有了课程笔记。
这一反馈是通过网络进行的。
可以说,网络对校园同性恋群体的交流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还有就是随后中山大学成立的中国高校第一个同性恋社团“彩虹社”,这以后,各大高
校分别以各种方式成立了类似组织。
另外,我国第一部大学生防艾通俗读本《青春要设防——与大学生谈艾滋病》由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正式出版。
该书由我国著名“防艾”专家、“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桂希恩教授
主编,收录了11位大学生艾滋病患者、2位艾滋孤儿的“自白”书与心声。
书里收录的事
例全部来自桂希恩教授的诊断经历。
可以说,生活在校园的大学生同志们是幸运的,因为温和宽松的校园氛围有着包容的胸怀,让他们有更大的空间分享理想和情感。
然而,这可能只是严酷现实面前的短暂欢愉,他们终将步入社会,接受事业的磨砺、和被迫地接受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对于他们无异于是将情感埋葬在祭祀的神坛上。
这固然是后话,但是大学生同志们依然窘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