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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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3)
第三章资金管理 (6)
第四章流动资产 (8)
第五章固定资产 (10)
第六章对外投资 (11)
第七章经营 (13)
第八章收入 (15)
第九章支出 (17)
第十章利润及其分配 (19)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 (20)
第十二章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21)
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3)
第十四章附则 (27)
附录:固定资产目录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xxx贸易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通则》、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

第三条全资子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资产所属关系,依照本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服从xxx管理、监督、检
查,定期报送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四条xxx的法定代表人为企业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负总责。

第五条财务总监是xxx财务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协助总经理领导xxx的财务工作,具体有以下工作职责:
1.编制和执行公司总体预算、决算,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
有效地使用资金。

2.监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开展,并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
析。

3.参与研究、审批企业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会签企业上报、下发有关财会、
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第六条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经理由xxx直接委派。

第七条财务部门是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全面履行企业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筹措,保障企业各项资金安全及良性循
环。

2.负责对企业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编制企业财务报表和分析
报告,计算缴纳各种税金和应交款项。

3.xxx财务部除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负责本部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统一调配工作。

(3) 负责本部、全资子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

(4) 负责全资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以及派出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4.参与企业发展和机构设立、撤并的研究,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和投资活动
的可行性分析、决策及实施,参与经济合同的研究与洽谈,参与审查、
实施企业经营计划、参与制定其他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企业的一切财务收支,各项经济活动及各项资产均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范畴,接受企业财务监督和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监督。

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第九条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条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一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原则。

第十二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三条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投资成本计价。

在期末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
当期投资损失,计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四条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
公司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本公司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0.5%比例预提坏帐准备金。

坏帐的确认标准为:
1.因债务人已经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无法
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义务,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报董事会
批准后列作坏帐。

第十五条存货计价方法:
1.本公司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度,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1)领用发出时,凡能够个别(或分批)区分的,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2)凡不能够个别(或分批)区分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2.存货跌价准备按期末单个存货项目的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
额提取。

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由公司采购部门及财务部门根据市
场公允价值扣除变现费用后确定。

第十六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账。

1.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被投资单位有
表决权资本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以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分配或宣布发放的股利确认本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
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
分享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数额,确认本公
司的投资收益。

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50%(不含50%)以
上,或虽占被投资单位资本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采用权益
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七条长期及其他债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以及支付的自发行起至
购入时止的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计价入帐,实际成本与债
券面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采
用直线法摊销。

按实际收回的利息收入或应计收的利息确认债券投资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入帐,按应计收或实际收回的利息确认其他债
权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
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
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
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
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
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费、交纳的税金等计价入账。

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协议价入帐。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
限法计算,并预计残值率5%。

第二十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入帐,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并在工程完工交付
使用的当日,按工程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存
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本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
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及其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
各种费用;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损益性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
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5年内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
限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三条收入确认:
1.商品销售收入: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拥有对该
商品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
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的实现。

2.营业收入:
以劳务已提供,相关的收入已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提供
该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其他收入:
以财务部门收妥该项资金或取得债权票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第二十五条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其补充
规定。

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
据,合并各项目数据编制而成,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重大内部交易和内部
往来予以抵销。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xxx、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应按照投资主体划分界定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各企业实收资本增减要经过法定中介机
构验证,健全实收资本入账的各项程序,确保资本金的安全。

投入企业的资
本金,不得任意抽走。

第二十七条xxx本部、全资子公司所有资金的管理权在各企业财务部门。

除财务部门外,其它部门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任何部门(人员)不得搞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资金“体外循环”,
不得私存、私转企业经营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

企业财务部门开设银行账户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审批。

企业所开各类银行账户,每年必须如实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向金融机构办理资金借贷业务,公司内部实行资金有偿使用。

第二十九条xxx及全资子公司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审批。

第三十条全资子公司每年应当向xxx缴纳“上级管理费”,具体上缴管理费金额由xxx 报国家税务总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确定。

第四章流动资产
第三十一条xxx、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应当实行价值和实物双重管理。

未经财务部门认可和有关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转让、处理企业各项资产。

第三十二条xxx本部、全资子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理。

1.财务部门的出纳、会计、审核要三分开。

2.现金收支要日清月结,库存不得超定额,并确保帐实相符。

3.银行存款日核月清,确保帐帐、帐证相符。

4.对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等应设立台帐,并定期清理。

第三十三条xxx本部、全资子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完整的资金使用与审批制度。

xxx各部门需使用资金时,由具体经办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经部门负
责人和主管副总审核签字后报企业主管财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凭
“资金使用审批单”到财务部门办理。

全资子公司应定期向xxx报送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实
行“呈报制”与“审批制”双重管理。

第三十四条为加速资金周转,各企业发生应收、预付及其他债权事项时,必须经企业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使用资金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往来款投向、用途,并有责任及时回收所支付款
项。

财务部门有责任配合其它部门对帐,办理银行结算手续,月末提供应收账款
明细余额表。

超过款项回收周期(半年)由责任者承担经济责任。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坏帐准备金制度。

各企业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0.5%比例预提坏帐准备金。

发生坏帐时由使用资金的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有关部门批准后,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坏帐损失由准备金列
支,不足部分计入管理费。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存货购进必须通过验收入库,商品入库必须做到手续齐备,严格管理,财务、仓库应建立明细账,定期核对。

年终组织清仓查库,发现盈亏
或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报请领导审批并分情况处理。

属于正常损耗计入
管理费,非正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七条各种存货在销售领用时,均应办理“出库手续”(填制“商品物资出库单”),并按下列方法确定其成本:
1.凡能够个别(或分批)区分的,按“个别计价法”确定其成本。

2.凡不能够个别(或分批)区分的,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其成本。

3.有零售商品业务的,还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其他规范方法,但一种存货一
年内只能采用一种办法。

第三十八条各企业所需低值易耗品,应按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应建立明细台帐。

严格办理保管、领用及报废手续。

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按五五摊销法。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三十九条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工具及其他经营管理办公用具,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同时具备上述两条的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四十条xxx的固定资产购置、办公室装修和大额办公用具的购置(如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手机等)必须报经xxx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执
行采购。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残值率5%,折旧年限见《xxx固定资产
目录》(附后)。

第四十一条xxx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盘盈、盘亏清理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检修岗位责任制。

年终必须
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要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经领导批准后,计入
营业外收支,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在二年内分期摊销。

全资子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等,
应报xxx审批。

xxx有权对全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调拨。

企业兼并、
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要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其增减值按制度规
定办理。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四十二条xxx对新投资项目必须作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市场分析,投入与收益预测,现金流量预测,商业风险分析与防范,法律障碍与风险分析,并提出资金筹
措方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对投资项目的保值增值应全面负责,年终报
告投资项目的现状、风险及其收益情况。

投资项目存有重大隐患或出现亏损
时应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转变措施。

对原有投资项目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投资意向合同不完整的要及
时修订、补充、完善。

对没有明显效益的投资项目,要关、停、并、转,及
时撤回投资。

第四十三条xxx、全资子公司以联营方式对外投资时,必须与联营方签订详细的合同或协议,明确权、责、利。

向境外投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报
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企业不得以私有名义注册公司或购买房地产和开设账
户,特殊情况必须报经公司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委托代理声明书”、“股
权声明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归属手续。

第四十四条凡企业对外投资拥有控股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时,投资企业要按其所占投资比例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没
有控股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四十五条采取认购股票、债券等方式对外投资,一律报经xxx公司法人代表审批。

经批准所购有价证券,应由财务部门专项登记、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
调用或转借。

转让有价证券应由原承办机构或人员提出转让意见书(包括转让理由、对象、
价格等),经财务部门和财务主管领导核准,报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领导会
议审批。

第四十六条xxx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等计入企业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分享产品或以产品抵作投资分利的,应按分享产品或抵价产品的同类商品售
价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七条在进行对外投资过程中应当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定期收集被投资方的财务报表和其它报表,定期组织(至少每年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投资进行
阶段风险预警及效益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
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

第七章经营
第四十八条xxx、全资子公司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状况,研究制定本企业发展策略及企业年度、季度经营计划,明确内部各部门经济责任,制定落实经营
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经济核算制,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企业经营计划,应当送同级财务部门备案。

财务部门据此作为资金筹集、调
度的准备。

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计划还应报送xxx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企业应加强法律意识,从事各项经营活动,都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

各种经济合同或协议都应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签订重要经营合同,应有企业财务人员参加。

第五十条企业应当积极实行经营业务“效益评估制”,由经办人针对经营业务,事先就其经营对象的商(信)誉、支付能力、经营所需资金,经营成本及利润等
进行评估,经本部门领导审签,送财务部门审核备案,重要业务必须报经主
管财务及业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一条各项经营收款、付款,包括根据合同预收、预付款,均需按规定办理收、付款手续。

支付经营性款项时,都要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坚持按级审批,严格把关,做到足额及时准确无误。

具体审批权限,由各企
业自定。

对支付的款项要做好分析、跟踪工作。

第五十二条企业购入或销售货物,应当由经办人填制“商品物资入(出)库单”,经业务部门领导审签和财务人员审核,办理购货(付款)结算或销货(收款)
结算手续。

销售货物,一般应坚持先收款后开具销货发票的原则。

因特殊原因需先开
销售发票时,由业务经办人填制“发票借款单”,报本部门和财务部门领
导审核、主管业务领导签字后办理。

经办人和该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收回
货款或债权票据,否则应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

财务部门应
会同业务部门定期(按月)逐笔分析各项应收款项,采取措施按时收回,
对已确定难以收回的,要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时效内,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
索。

因特殊原因需要赊销货物或分期收款的,由经办人(部门)出具详细报告,
经财务部门审核,报企业财务和业务主管领导或企业领导会议审批。

如需发生委托代销商品业务时,必须全面了解代销商的资信情况,建立备
查档案,由代销商向本企业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和财产抵押,报经发展公
司批准后,与代销商签订代销协议,确保及时结算货款后方可进行。

第五十三条xxx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各项重大经济活动的签约及相关的法律手续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十四条xxx、全资子公司有关部门对各项经营往来款,应当做到来源清楚,去向准确,手续齐全。

用支票或现金预付货款,退还预收款均需取得收款单位资金
往来发票或财务收据;确难取得的,由经办人书面报告本部门和财务部门领
导审批。

预收货款,包括收取现金、支票和汇票,收款(出纳)人员应开具
资金往来发票或财务收据,并由经办人签字。

经营人员因业务需要借用现金、支票,应当按财务部门要求按时报账、归还,
否则财务部门应当追究经济负责,并有权停止其用款业务。

第八章收入
第五十五条xxx应当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积极增收、创收,广开财源,并考核收入落实情况,确保年度收计划的实现。

年度财务收支(财务预算),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年度收支计划,组
织有关部门编制,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核报企业领导会议审批并由财务部门备
案。

一经批准,各部门均应严格按照执行。

年度中发生较大影响计划执行事
项,有关部门应及时同财务部门调整计划(预算)。

年度计划(预算)的调
整按原批准程序办理。

财务部门应当积极作好计划(预算)的平衡、协调和
监督执行工作。

第五十六条企业的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企业的一切收入,都必须及时交财务部门
计入企业的收入账,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截留、隐瞒不报,以及挪用企业
收入。

第五十七条各项收入按下列原则确认收入实现:
1.商品销售收入:
以收到销售货款或取得债权票据,办妥结算手续为收入实现;委托其
它单位供销商品以收到供销清单后为收入实现;进、出口商品销售,
按国家有关规定确认收入实现。

2.代购供销收入:
以收到(或确认)代购供销手续费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其它业务收入:
以财务部门收妥该项资金或取得债权票据时确认为收入实现。

4.投资收入:
以财务部门收妥该项资金,或者以被投资单位宣布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的数额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5.营业外收入:
以财务部门收妥该项资金或债权票据时确认收入实现。

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和折扣支出应相应冲减企业的当期收入。

第九章支出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根据经审批的企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按支出类别分别明确主管部门及其责任指标,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因特殊情况发生有关部门应及时同财务部门调整财务计划(预算),并按
原审批程序报批。

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支出业务。

第五十九条企业支出:
包括商品进价成本(或营业成本)、经营费用、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它业务支出、投资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企业的一切支出,须由财务部门归口审核支付。

第六十条商品进价成本:
国内购进商品包括购进商品原价和购进环节税金;国外购进商品包括城里进
价成本和达到目的港口以前发生的各种支出。

委托其它单位代理进口的,包
括支付给委托单位的有关费用。

购进商品的购进折扣或索赔收入,要冲减进
货成本。

第六十一条商品流通费,包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各企业每年应根据发展公司的要求,编制年度费用计划,建立严格的内部预算制度、费用审批制
度,明确各项费用管理的权责归属。

严格控制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涉外费、
福利费用的支出,制定内部的管理办法和奖惩办法。

第六十二条企业工资性支出(不包括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工资中开支部分)必须全部计入费用,各企业应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从应发个人工资中扣除,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六十三条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标准计提。

第六十四条对国家财务制度未明确列支渠道,而又允许开支的一些支出,如误餐费、书报费、交通费、防暑降温费、城市煤气管理费等,统一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具体标准参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xxx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向全资子公司收取上级管理费,对分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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