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考核认证首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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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考核认证首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09
•【字号】广安府办发电[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考核认证首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的通知
(广安府办发电[2013]14号)
各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务厅、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考核认证首批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的通知》(川农业〔2013〕108号)精神,省上将我市广安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纳入全省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申报范围,为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安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人民政府。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资料。

2013年8月12日前,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按要求备齐申报资料,向市政府申报。

另将《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认证申请表》一式2份送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人:陈利平、王丽娜,联
系电话:2352682)。

(二)提出评审意见。

2013年8月15日-19日,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畜牧食品局成立市级评审组到相关区市县进行现场评审,提出整改意见。

第一组:市农业局一名领导带队,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畜牧食品局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对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

第二组:市畜牧食品局一名领导带队,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对岳池县、武胜县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

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分别负责安排车辆1台参加现场评审。

参与评审的市级部门于8月14日前将评审人员名单告知市农业局。

(三)完善汇总材料。

2013年8月25日前,各区市县完成整改,并将《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认证申请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10份送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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