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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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8篇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年_月__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
但
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
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例如: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
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__市__区路号居民小区_号,面积130平
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
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
万元,女式摩托车一部。
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三星牌42寸液晶彩电一
台,海尔滚桶洗衣机一台,格力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等等。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住房归甲方
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乙方的摩托
车归乙方个人所有,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
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
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2) 女方: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双方欲于年月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
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婚前财产
1.1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
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婚后财产
2.1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
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
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
行赔偿。
第三条财产分割
3.1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
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
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
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共同生活
4.1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
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
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
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
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
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
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保证条款。
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子女
5.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
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
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
6.2条追究女方责任。
5.2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
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忠实义务
6.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男性、女性)发生边缘性行为或实质性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接吻、拥抱、爱抚、共浴、共眠等,否则应当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万元/次。
但是得到对方事先或事后同意、受到、强制猥亵或者根据国际惯例或者公序良俗可以接受者,不需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
6.2如果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危及婚姻存续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3.1条所列事件,以及与第三方相爱,对第三方神魂颠倒,改变性取向,可能改变性别等,应当毫不迟延的通知另一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如因通知迟延造成对方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
成部分。
7.2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
起诉。
7.4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7.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女方:
年月日
女方父亲:女方母亲:
年月日年月日
男方:
年月日
男方父亲:男方母亲:
年月日年月日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3)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一、协议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的修改程序: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通过后进行修改,并报公正机构备案。
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夫妻双方。
二、双方权利
1、夫妻双方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2、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交友范围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3、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4、夫妻双方有提出无理由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同时提出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圆整)。
5、女方在怀孕、哺乳期间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6、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双方义务
1、夫妻双方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
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3、夫妻双方有义务尊重对方的老人,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老人,不得嫌弃老人。
4、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孝敬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孝敬父母。
5、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6、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7、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方面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帐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70%比例按月交纳公
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
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
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
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
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
家庭帐户只负担日常开销,不
用于投资等。
4、除家庭开销帐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
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父母需独立赡养,各自有独立的遗产继承权,
对方不得侵占。
6、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4)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为改善住房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芜湖市鸠江区电力三村幢单元室住
房一套。
并及时办理了结婚及房屋变更过户等所有手续。
避免今后因其他不可预
见原因双方就此发生相应纠纷,根据《合同法》和《婚姻法》特此明确本次合作购房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承诺为双方真实意愿的的表现;
一、本合同所有约定款项,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条款和目的基础之上真实意思表示,无胁迫,欺诈等情形,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二手房)位于芜湖市鸠江区电力三村(位于四褐山)幢单元室牎7坎总价款人民币叁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3.48万元);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按揭贷款贰拾贰万元整。
三、出资金额(首付1.48万元+相应手续费万元)其中,男方出资元人民币(占出资金额的%)。
女方出资元人民币(占出资金额的%)。
本次出资中男方借款万元,女方借款万元;双方借款为婚后共同偿还。
四、其余按揭贷款也为夫妻婚后共同偿还。
五,双方共同约定,男方占本房产%所有权,女方占本房产%所有权。
六,男方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将应出资款项交付至处,女方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将应出资款项交付至处。
七,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办理权属登记。
八、双方应当及时,全面,善意履行按照本合同全部约定,如果一方故意违约或解除合同,须向守约方赔偿人民币贰拾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5) 甲方:(自然概况)
乙方:(自然概况)
甲方和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宅一套,建筑
面积平方米,总价款元(大写金额)。
现甲、乙双方因情投意有意共同生活,为避
免纷争,爱情永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出资元(大写金额),一并作为该套房屋首付款。
二、房屋装修费用元(大写金额)由乙方负责,剩余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房屋按揭月供款每月元,婚前由甲方负责;婚后共同生活由甲、乙共同
承担。
四、双方领取结婚证时,该房产自动转化为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约
定该房产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享有所有权,或约定仍作为甲方的婚前个人财
产)。
五、若甲、乙双方不幸分手,该套房产仍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将乙方已承
担的全部费用,包括首付款、装修款偿还给乙方(或按一定比例偿还给乙方)。
该
房屋发生增值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向乙方支付增值收益。
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该套房屋以低于购置价的
标准对外出售,否则甲方除应偿还乙方的已付款项外,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因履行此协议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6) 甲方:,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身份证号码:。
甲乙结婚前双方于11月27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与金朱路交汇处共
同购观府壹号商品房一套( 栋一单元层号),面积为:,购买总价为人民币:
元,首付款:元
( )。
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婚姻
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它事项约定如下:
一、上述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经甲乙双方确定,暂将房产登记在甲方
名下,但该房产的所有权为双方共同共有,婚后亦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因甲乙双方资金周转问题存在短期困难,无法在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
时一次性付清首付款项,因此,首付款项分为三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11月27日及之前订金共支付人民币:陆万柒仟捌佰贰拾陆元(¥:
67826元整)。
第二期:5月27日,支付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整)。
第三期:11
月27日,支付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
三、甲乙双方在第一期首付款项中,甲方支付:¥:12000元;乙方支付:
¥:8000元。
因资金周转问题存在短期困难,已向亲戚借得人民币:伍万壹仟
伍佰元(¥:51500元)。
经商量确定此款项为共同债款,甲乙双方承诺努力早日
还清债款。
四、在第二期和第三期首付款项中,人民币共伍万元(¥:50000元),由甲
乙双方共同支付,甲方家长尽最大能力在经济上支持,但不得强迫要求甲方家长
一定要经济支持。
五、该房产签订合同后每月贷款由甲方支付,直至结婚为止。
婚后再商议月
供贷款支付的事议。
但在婚前如甲方由于个人或家庭需要经济上的支出,导致个
人生活开销短缺,乙方理因在生活费上给予大力的支持。
六、在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不能擅自以各种方式处分该房产,如:出卖、
抵押、租赁等。
七、在双方登记结婚后三个月内,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将乙方的
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八、以上条款建立在甲乙双方是男女友关系的基础上承诺并遵守。
如甲乙双
方不幸分手,甲乙双方将解除男女友关系而划分财产,甲方按照乙方支付的总额
在十五日之内一次性还清。
并以房价升值比例给予利息,降值就不给予利息只还
本金。
如逾期还款将按每日总额的百分之一的利息支付乙方,至还清为止。
九、甲乙双方结婚之日起,以上条款不起法律效应,只能作为美好生活的见
证,而本协议也就自动废除。
十、甲、乙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协议是自愿行为,没有受
到任何人的胁迫。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自愿订下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婚后财产(如家庭内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属双方共同拥有。
婚前购买的资产或有一方姓名的资产均不属双方共同财产。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婚后家庭建设费用。
3、双方婚后应相敬如宾、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体贴、坦诚相对,且尊重和爱护对方父母及亲人。
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隐瞒任何相关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项(家庭内部有重大决策之行为由双方协商而定)。
4、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务,各展所长为家庭作贡献。
5、结婚满一年后,如甲乙双方相处不和,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则不能拒绝。
6、如双方育有子女的,甲乙双方每月应抽3天时间,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带子女到外面游玩(特殊情况的,需征得对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亲友,如有一方的家族亲友有宴席或聚会,另一方必须参加。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否则不能拒绝参加。
8、婚姻存续期间,除向家族亲人公布两人的婚姻关系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绍两人的婚姻关系。
9、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的私隐权,不能随意查看、撕毁、删除对方的信件、手机信息及各类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续期间,甲方可继续维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预。
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带有暧昧关系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对方以外的任何异性建立暧昧或恋爱或同居的关系。
12、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对方身体受到伤害)及隐形暴力(言语伤害、精神折磨)。
13、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上述任一款,违反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离婚时,上述过错方被视为自动放弃共有财产分割权,且一次性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圆整(自签订之日起,每年增加元)。
14、离婚时如双方育有子女,子女抚养权归乙方,甲方则拥有正常的子女监护权。
甲方及其亲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争夺子女的抚养权,除乙方自愿放弃。
15、如双方育有子女,在离婚后,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元以上直至子
女周岁,
另外如子女有学业,则每年另加金额为子女年学业所需的 %的人民币,并直
至子女学业完成。
16、婚姻存续期不超年(含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
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赡养费(除子女扶养费)及甲方名下的财产。
17、婚姻存续期年至年离婚的,除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可分割外,甲方还
需每月支付乙方赡养费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续期年以上,离婚
时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财产。
(例行此条款,不用例行第17条款)19、无论婚
前或婚后,任何一方负有的债权、债务,均与另一方无关,另一方不予承担其债
权、债务。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
宜,甲乙双方另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篇三:婚姻协议书婚姻协议书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女,身份证号。
90后夫妻婚前协议书年 (8)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年--月--日在新城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
法夫妻。
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
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房产一处,位于---,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
方。
该房屋共计35万由甲方支付25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
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甲方出资。
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乙方的手续,房屋过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
其余的5%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共同的账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义务。
五、对于离婚的约定:
1、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男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如果在离婚之时,房贷仍未付清,则由男方付清。
(3)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