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物制品冷链运输、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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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冷链运输、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名词解释与要求
1、名词解释
2、冷链药品种类与冷处要求
3、冷链设施设备要求
二、冷链药品到场收货验收规范
1、验收依据规范
2、验收场所及时间控制规范
3、到货温度超限处理规范
三、冷链药品的储存规范
1、药品(非生物制品)库房储存规范
2、生物制品储存规范
3、冷链药品应急管理规范
四、冷链药品的使用规范
1、常规药品的使用规范
2、疫苗等生物制品的使用规范
五、违反规范处罚规定
一、冷链解释与要求
1、名词解释
1.1、冷链:指为保证医药产品在供应链(分销、储存)全过程中保持在符合温度范围内(2~8℃或-20℃),使用经批准的、被验证过的系统和程序对温度敏感药品的物流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
1.2、冷处:指温度在2-10℃的药品放置环境。
1.3、生物制品:是指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的,用于动物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2、冷链药品种类与冷处要求
2.1、冷藏药品种类:疫苗、血液制品、干扰素、抗生素、其他蛋白类制剂。
2.2、冷处要求:一般药品应在2 ℃ ~10℃避光贮藏、运输;生物制品应在2 ℃~8℃避光贮藏、运输。
3、冷链设施设备要求
3.1、牧场设施设备的要求:各牧场必须设有满足规定冷处要求与实际使用需求相匹配的冷藏库(药库);疫苗、激素等生物制品必须存放到有数显温度控制和内置风扇的冷柜中避光保存。
冰箱必须保证除正常使用的冰箱外,还应有相应用量的备用冰箱。
3.2、药品厂商设施设备的要求:规定对供应我公司(原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的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下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的要求
进行储运,另外要求对供应我公司的药品在出厂时将每个药品箱中均放置一个一次性U盘式温度记录仪,以便我公司根据此仪器所收集温度数据为依据进行验货,此要求由公司采供部负责与厂家协调落实。
二、冷链药品到场收货验收规范
1、验收依据规范
1.1、牧场库管与申购部门主管需对冷藏药品到货时的温度进行检测,要求温度需符合药品储运温度要求。
1.2、牧场库管与申购部门主管需对随货一次性温度记录仪进行读取,温度波动不能超出规定温度范围方可收货。
1.3、牧场库管要记录验收台账。
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出厂日期、发货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方式、温控方式、到货时间、温控状况(数据与仪器)、运输单位、收货人员等。
2、验收场所与时间控制规范
2.1、牧场库管需保证冷藏药品收货场所为阴凉条件。
2.2、牧场库管需保证在阴凉条件下控制30分钟内全部拆包进入冷库进行抽样验收。
2.3、牧场库管需保证疫苗或生物制品,收货后移至冰柜内进行验收。
3、到货温度超限处理规范
3.1、为了保证药品的过程安全,收货时一旦发现温度超标,库管必须通知申购部门主管确认。
3.2、为了避免冷藏药品继续受超温影响,库管需采取先收货,后处理的原则。
3.3、库管收货时要在验货台账上注明收货温度及异常情况,保留相关记录,并按冷链要求储存药品。
3.4、库管将温度超标问题通知场长与采供部,采供部需联系供应商及厂家提供判断质量依据或相关稳定性报告,牧场收到相关合格报告方可入库,如不合格将禁止入库并通知采供部退回厂家。
三、冷链药品的储存规范
1、药品(非生物制品)库房储存规范
1.1、药库内应在距地面1.4-1.5米处设置一个温湿度计(通常药品仓库湿度上低下高),不应靠近门窗、出风口附近或墙角。
1.2、药库(阴凉库)温度应控制在2-20℃之间,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为保证温湿度在规定范围内可在库房内设置一台有数显温控功能空调以便控温恒定。
1.3、药库中的药品需要避光保存,药库窗户应用遮阳保温材料遮挡以避光保温储存。
1.4、药库中的所有药品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均应放置在离地距离为≥5cm的腾空架子上以免沾水受潮失效,尤其是袋装粉剂更应如此。
2、生物制品库房储存规范
2.1、生物制品(疫苗等)应保存在药库冰箱内,温度要控制在2-8℃范围内,要求冰箱必须是带有内置风扇与数显温控器,以保证箱内温度自动均匀调控,温度设置下限为3℃,上线为7℃。
2.2、生物制品(疫苗等)应放置在冰箱内避光保存。
2.3、储存的疫苗要在冰箱内摆放整齐,生物制品(疫苗等)与箱壁,生物制品之间应留有3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与失效期分类摆放。
2.4、冰箱要经常进行保养,要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
3、冷链药品应急管理规范
3.1、停电应急规范
3.1.1、储存生物制品的冰箱如遇突然停电,库管需立即通知维修主管必须在2小时内启动场内发电机供电。
3.1.2、2小时内无法启动场内发电机供电制冷,需到犊牛冷冻柜中取出预先冷冻储存在此的冰袋放到冰箱中降温,要始终保证箱内温度控制在2-8℃,直至供电。
3.1.3、由于场内只有犊牛组有冷冻冰箱,所以要求犊牛组需常年为药品库房冷冻储备冰袋20个,责任人为犊牛主管。
3.1.4、夜间断电,值班主管需立即通知维修主管,维修主管应保证2小时内启动电源或发电机给药品库房供电。
3.1.5、库管休假期间断电,维修主管需立即通知财务主管,维修主管应保证2小时内启动电源或发电机给药品库房供电。
3.1.6、库管休假时,应将药库钥匙交由财务室主管保管,财务主管负责库管休假期间断电问题的处理,处理程序按以上条文规定执行。
3.2、设备故障应急规范
3.2.1、储存生物制品的冰箱和储存常规药品库房空调如遇故障无法正常运行,库管需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主管,维修主管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派出组内电器专业技术人员到库房进行检修。
如遇解决不了问题需向设备部电器专业或制冷专业工程师请教或到场协助,以便及早解决问题。
3.2.2、如果问题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库管需将故障冰箱内的生物制品等药品立即转移到备用冰箱内储存。
3.2.3、对于故障冰箱要求维修组在7日内修理好,要始终保障有满足实际储存需要的正常运行冰箱数量并确保有备用。
3.2.4、药库中的设备设施与配件等预算费用由牧场维修组负责承担。
四、冷链药品的使用规范
1、药品(非生物制品)的使用规范
1.1、牧场用药各组储药间(操作间)对非生物制品的药品储存要求需严格按照此规范中第三部分《冷链药品的储存规范》中第一条《药品(非生物制品)库房储存规范》执行。
1.2、各组用药技术员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药品时要求随用随取,不可多取,用后剩余药品要求在当班下班前归存到各自组内储药间保存。
1.3、冬季使用药品时由于环境温度低,给牛注射药品时要求将药品提前预热,可采用热水、热水袋等方式预热,药品预热后温度应控制在37℃内;要求药品在使用时不允许有冻结事件发生。
1.4、室外使用药品时应避免阳光长时间照射。
2、生物制品的使用规范
2.1、牧场用药各组储药间(操作间)对生物制品的药品储存要求需严格按照此
规范中第三部分《冷链药品的储存规范》中第二条《生物制品库房储存规范》执行。
2.2、各组在使用疫苗等生物制品时要严格按照使用头数和损耗量总数进行领用,班用班领,用后剩余要求在当班下班前归存到药库或各自组内储药间保存。
2.3、使用疫苗等生物制品时由于储存温度较低,天气温暖时需要避光放在常温下升温至室内温度再行使用;天气寒冷时疫苗等生物制品需要存放在泡沫箱或专用保温箱内保存同时需要用热水袋加温再行使用,温度要控制在35℃以内,热水袋不允许与疫苗等生物制品直接接触;要求疫苗等生物制品在使用时不允许有冻结事件发生。
2.4、室外使用生物制品时应避免阳光长时间照射。
五、违反规范处罚规定
1、违反规范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库管)每条每次通报考核100元,财务主管连带考核200元。
2、违反规范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主管)每条每次通报考核200元,场长连带考核400元。
3、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库管、主管),需根据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金额多少,按比例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3-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及以下金额,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
3-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
3-3、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直接责任人按50%进行赔偿;
3-4、同时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直接责任人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做经济补偿;
3-5、场长按直接经济损失不同额度的10%进行赔偿;
3-6、除责任人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对此事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