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国营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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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放后的国营(国有)企业
(一)中央、省、市属国营企业
1949年武汉解放以后,国家在堤角地区建立起以武汉肉类联合加工厂为主的堤角工业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34.07公顷,建筑工业用地198.77公顷。
“一五”初期,城市规划草图将丹水池至堤角以及谌家矶、朱家河口一带作为保留工业区。
1954年始建当时属全国第一座规模最大、技术先进的肉类联合加工厂,1958年3月10日全面建成投产。
江岸地区原有的外资企业、官办企业和民营企业有的停业破产,有的被接管和改造为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
逐步形成以国营工业为主体的,由中央、省、市及各专业局所属的以及区属地方国营企业组成的社会主义工业经济体系。
1960年,区内中央、省、市属国营工厂72家,1959年工业总产值25637.67万元,职工33660人。
“二五”时期,又陆续建设一批化工和轻工工业项目。
1970年8月,市革委会在江岸区试点调整企业体制。
原市属18户全民工业企业下放江岸区领导。
1989年,一批中央、省、市国营企业成为江岸地区工业龙头企业。
(表19)
1989年江岸地区部分市级重点国营企业一览表表19
1997年6月,市委、市政府将51户市属工业局(总公司)所属小型国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500万元及以下,按1996年年底的帐面值,不含国有土地价值)划转到江岸区管理,区工业企业托管公司管理的17户划转工业企业(主要为国营企业),资产总额3226万元;负债总额31692万元;资产负债率97.7%;资产负债率在100%及以上的4户(最高达201.8%);11户亏损,亏损额187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073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86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原值的比重为54.6%。
(表20)1997年武汉市划转至江岸区的国营工业企业情况一览表表20 单位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在江岸地区投资发展新增工业项目较少,但江岸车辆厂、省盐业包装厂、武汉汽车发动机厂等一大批中央和省、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在江岸区域工业经济中仍占相当比重。
江岸车辆厂位于江岸区解放大道,是铁道部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的
大型企业。
前身为1910年所建江岸机厂。
1949年后更名江岸铁路工厂,1951年工厂学习和推广苏联14种工作方法,生产效率大幅提高。
1952年,职工增至1711人,生产区用地面积11.4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5933平方米,机器设备544台(套),机车修理能力由1949年的15台,提高到89台,厂房利用率从1949年的20.5%提高到72.8%;客车修理能力从1949年的142辆提高到147辆;货车修理能力由1949年的386辆,提高到418辆。
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711万元,为1949年的417倍。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222元/人。
1985年底,工厂占地面积4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97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04万元,主要工业设备原值2356万元。
1958—1965年,该厂由单一货车修理发展成为修造并举,并开发出新产品,自行设计制造S10型四轴守车,二轴检衡车货车的修造能力提高到年产2400辆。
20世纪70年代,工厂研制开发一吨电瓶叉车、叶片泵、直流电机、U60型下卸式水泥罐车等一批新产品,货车生产能力提高到年修理5000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该厂全面推行企业各项改革,提高经济效益。
80年代中期开发的新产品有C61型工矿车、U60W型散装水泥罐车和氧化铝粉罐车、TDC—FB1型防爆电瓶叉车,TDCl.5型电瓶叉车,JG3040框架平台式集装散挂车。
1988年该厂创销售总收入达6554万元。
至2004年,该厂逐步建设成为开放型、多功能、产品结构合理、生产技术先进、科工贸相结合、文明程度较高的新型企业。
武汉冶炼厂位于谌家矶,是湖北省和武汉市重点有色冶炼及加工企业、武汉铜导体企业群体龙头企业、“武汉特厂”。
20世纪初建厂。
1965年,其产品电解铜作为国家质量免检产品,铜材远销国外。
到1980年,形成包括电解铜、铜盘元、综合回收产品3个生产体系,冶炼加工一条龙比较完整的中型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
主导产品电解铜、铜盘元生产能力均在
万吨以上,铜盘元间接出口,远销亚、非、拉美等国。
主产品铜盘元、电解铜、黄金先后于1982年、1983年、1985年荣获省优质产品称号,且优质品率逐年提高,到1985年达90.5%。
“七五”计划期间,为国家批准的重点技术改革企业。
该厂采取“以商促产,盈誉并重,超前构思,以旧上新”的策略,强化营销、改进技术。
1986年,铜盘元夺得部优产品称号,白银被评为市优产品。
1988年,该厂产品销售收入1.81亿元,创利税突破千万元大关。
武汉化工原料厂位于汉黄路。
前身为汉昌化工厂,始建于1915年,生产肥皂、牙膏、甘油等。
20世纪60年代曾一度转向生产塑料制品。
1966年开始生产化工原料。
至1989年,该厂成为一个生产黄磷、草酸、苯酚、酚醛塑料粉、酚醛树脂和磷酸等基本化工原料的中型化工企业。
占地面积11.6万平方米,有职工14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8人。
有固定资产1545万元。
1965年转产化工原料至1984年累计完成利润总额2271万元,累计上交利润1870万元,出口产品产值773万元。
经济体制改革中,该厂曾因价格调整遇暂时困难,产值徘徊不前。
1985年完成利税总额为180万元,1986年(出口商品免税除外)实现利润99万元,利税总额为136万元。
1987年生产经营有所好转,工业产值及利润增加。
1988年,全厂实现销售总收入5427万元,90年代后,工厂生产萎缩。
武汉造纸厂址设谌家矶江岸路1号(原武汉新亚造纸厂汉口车间),占地4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
1965年由武汉纸板厂筹建处与新亚造纸厂汉口车间合并而成。
当时主要生产油毡原纸、瓦楞原纸和防潮加工纸,为生产油毡和瓦楞纸箱配套。
该厂建成投产后,技术设备得到不断的完善,在湖北省造纸行业中逐渐占据一定的地位。
1983年,汉口造纸厂因连年亏损被并入该厂。
1973年,国家投资兴建日产10吨凸版纸和
日产25吨黄板纸的生产线。
此后,又有益民造纸厂与该厂合并,使该厂生产规模得到扩充,由原来以生产工业用纸及纸板的中型造纸厂,一跃而成为省生产包装纸板和生活用纸两大系列产品的大型造纸厂。
1989年,该厂有职工1641人,固定资产原值3229万元,工业设备原值1317万元,年生产机制纸浆重1306吨,机制纸及纸板4134吨。
1985年工业总产值2653万元,产品销售收入2636万元。
1988年产品销售收入5124万元。
20世纪90年代后,工厂停业。
武汉汽车车身附件总厂位于汉口堤角边135号,是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集团公司的常务董事单位,国家汽车零件行业骨干企业。
1983年5月,武汉汽车发动机厂产品大批积压,工厂严重亏损。
企业职工扔掉“铁饭碗”,与工厂签定全厂第一个经济承包合同。
完成承包任务后,又倡议全厂共同走改革路:不找厂长找市场,广揽杂活,自谋生计。
全厂兴起“当主人,搞承包,开才源,增效益”的群众改革活动。
至年底,工厂近5年第一次甩掉亏损帽子。
职工们敲锣打鼓向厂领导发奖。
工人们说:“从来都是领导奖励工人,咱们厂今年工人奖领导”。
市总工会号召全市工人学习该厂职工站在改革前列的主人翁精神。
1985年,该厂创建轻微型车维修服务中心,与全国各地微型车生产厂家合作,为各类用户服务,效益大增,当年创利32.5万元,人均创利1.08万元。
1986年,武汉汽车发动机厂连年亏损累计达1200万元,资本低债,破产濒临,职工们以个人资产抵押,又集体租赁经营武汉汽车发动机厂,成为全国第一家实行租赁经营的中型国营企业,取得良好成绩。
11月27日,中央领导人在视察该厂时,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做法,鼓励他们坚持下去。
1988年4月,该厂提前20个月实现租赁3年的目标,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8年该厂产品行销26个省市,为200多家汽车厂配套服务,市场占有率达34%,其中WHS340型汽车门
锁,WN20B型暖风机,QRJ40型燃油器,交叉臂式玻璃升降器被评为省市优秀产品,燃油加热器系列曾获原国家经委金龙奖。
武汉肉类联合加工厂“一五”期间,由国家投资、苏联援建的大型肉类联合加工企业。
厂区座落堤角长江和朱家河汇合处,京广铁路把厂区分为东、西两部分。
20世纪50年代,该厂在“广式”香肠生产工艺基础上,对工艺操作、配料比例作了改进和调整,形成“武汉香肠”的特色。
1989年该厂宰猪能力6000头;低温冷藏容量2.3万吨。
厂内设有专用长江码头和铁路专用线,备有内燃机车、轮船和汽车队。
工厂有8个分厂、3个公司和辅助生产单位。
该厂主要产品有猪肉及副产品、熟肉制品、罐头、生化药品综合利用工业品以及屠宰加工机械等,并有与之相配套的厂房、设备、水电汽动力系统、污水处理设备以及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专职机构。
出口产品销往东欧、西欧和港澳地区。
为推动企业发展壮大,该厂在生产产品上变单一为多样,变粗为精,变大为小,变生为熟,变废为宝。
在技术上注重改造更新。
抓节能降耗,提高工效,不断革新工艺设备,从国外引进80年代先进技术和设备。
1985年初,国家对生猪实行多渠道放开经营后,该厂与生猪产地和国营菜场、肉食店直接联系,实行“两头直挂”经营方式。
与省内外100多个县建立稳固的产销关系,同时拥有武汉市三郊四县年供给10万多头的商品猪基地,进货渠道畅通,猪源比较充足。
在销售经营上减少流通领域中间环节,与全市149家菜场、肉食店建立直接供货关系,并发展企业自营门市部23个。
供应市场以无皮鲜猪肉为主,改变过去“销冻存鲜”的做法。
武汉三米厂、二米厂1950年初,华中粮食总局以位于汉口三码头铁路边63号的仓库(原为英商怡和洋行仓库)与私营六合米厂合营成立公益米厂,由私营米厂置办设备,国家提供厂房和加工原料进行大米生产。
1952
年“五反”后,退还私人财产,由国家经营。
1953年,更名湖北省粮食厅第二加工米厂,并进行扩建,形成大米5万吨的生产能力。
1955年4月移交武汉市粮食局,更名武汉三米厂,位于汉口球场街义和巷。
1958年1月,广合成米厂、宝太米厂并入武汉三米厂,由武汉市粮油工业公司管理。
1969年大米年生产能力5.4万吨。
主要负责江岸区居民大米供应。
1992年11月,该厂投资507万元,翻修改造大米车间厂房,改造安装一条日产100吨的精米生产线,采用国内领先机械设备和生产工艺,大米生产的精度得到提高。
1993年后,随着武汉市粮油市场的全面开放和产区粮食加工企业的崛起,省内外粮食成品越来越多地进入武汉市场。
与此同时,一些私人小型米厂在堤角一带进行生产销售,对三米厂自产自销业务形成冲击。
市三米厂的大米计划加工任务大量减少,产量大幅降低。
该厂调整生产经营格局,开展多种经营,到1998年,大米生产基本停止。
华中粮食总局于解放初期接收位于汉口沿江大道167号的日华油厂后,先后改名为“中南区粮食管理局一仓库”和“湖北省粮食厅第一加工米厂”。
1953年后进行扩建改造,安装广式米机4部,橡胶砻谷机5部,形成年产大米6.3万吨的生产能力。
1955年4月移交给武汉市粮食局,改为名武汉二米厂。
1957年9月同春米厂并入武汉二米厂。
1982年,市粮食局调整工业生产格局,决定该厂停产大米,转产淀粉。
(二)区属国营企业
江岸区地方国营企业主要包括区属国营企业、粮食部门国营企业、区商业国营企业、校办国营工厂及市属划转小型国营企业等。
1952年9月,区委按照市委“先工业,后商业,先大后小”的指示,在全区私营企业和国营企业中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以机器业为重点,组织21名干部下厂下店,帮助企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
国营企业增产节约运动以
武汉火柴厂、206厂(武汉皮革厂前身)、新华印刷厂、公用汽车公司等单位为重点,全区工业生产及管理逐步走向正轨。
年底,江岸区有地方国营及军需工厂21户,职工10264人。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在委托私营米厂加工的同时,国营粮食部门着手建立米厂,并扩大生产规模。
2月中旬,区内农具、汽车、长航、火柴、开明、光华、食品、冷饮、河南(印刷厂)、二米、三米、湖北长江联合印刷厂、中南汽车修配厂等14户企业转为国营。
1—10月,全区14个国营工厂、企业完成产值计划107.42%。
1953年底,全区有13个地方国营工厂,由外延扩张转入内部生产改革,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发展。
这批企业1953年和1954年,产值完成年计划的104.33%和111.8%,上交利润完成年计划的130.24%和138.68%。
(表21)
1953年度江岸地区国营工业企业生产总值完成情况一览表表21 单位:千元
1956年l—10月,全区14个国营工厂完成产值计划107.12%,比上年同期增长100.6%。
1957年1—10月,全区国营工业产值和利润分别完成计划104.6%和103%。
1958年5月,由区机电局所属56个小厂小社,合并组成21户工厂,其
中国营4户。
7月,区委为加快工业发展,将金星、光明、健群等88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46个地方国营工厂。
同期,经市粮食局批准,江岸区第二糕面社、吉庆糕面社、新华糕面社、八一糕面社等集体企业合并成立“江岸国营糕面工厂”。
10月,市机电、纺织、建材等工业局和市手管局领导的19个工厂、社下放区管。
1959年9月,区委、区政府决定将一批区级骨干企业合并、调整转为国营工厂。
1961年4月20日,区委全委扩大会议根据中央“八字方针”,着重研究调整所有制、缩短工业战线、恢复手工业合作社的问题,提出《关于贯彻执行市委关于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的意见》,全面开展手工业大整大改,把过分集中的厂、店分散划小;把升级不当的厂、店返回集体所有制或个体经营;调整工资支付形式。
5月6日市委整改工作小组以江岸区为重点,整顿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
当年底,全区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57年不变价)561.56万元。
1962年,为了贯彻执行“工业七十条”,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区委将国营厂点由51户减少为17户。
当年全区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57年不变价)348.94万元,比上年下降37.86%。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由1962年初的17家减少到年底8家。
(表22)
1962年江岸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概况一览表表22
963年1—9月江岸区全民工业企业16家,完成总产值559 700元,完成计划132.47%,比1962年同期增加25.80%。
1970年9月,市革委会在江岸区试点,调整企业体制,下放18户原市属全民工业企业到江岸区领导。
1971年,全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4家。
(表23)
1971年江岸区全民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表23
1984年后,全民所有制和国营工业企业开始实行体制改革,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制和承包制、股份制。
1992年起,江岸豆制厂、劳动豆制厂、建设豆制厂等相继停产或半停产,一部分区属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退出工业领域,一部分组建成国有、国有民营等多种形式的企业。
1992年国有工厂大部分退出全区工业统计。
到1996年时,仅区商委所属的邦可食品厂、汉利食品厂2户纳入区工业统计。
1995年,全民所有制经济成分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税金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2.43%、0.29%和1.71%;2000年销售收入与税金分别占1.9%和3.51%,利润总额为-735.3万元。
1998年纳入区级统计的47户工业企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
企业)16户,全部为划转企业。
1997年市属工业划转到区后,区属国有企业曾增到16户,但以后又逐年退出。
2000年时只有9户国有企业进入区级工业统计。
(表24)
江岸区“九五”期间全民工业情况一览表
表24
2000年,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区直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步伐加快。
武汉数控机械厂、武汉市自动控制阀门厂相继改革和改制。
9月15日,江岸区工业企业托管公司对国有企业改革中资产管理问题下发《关于加强企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厂房、设备招租管理办法和资产处理管理规定。
至2004年底,全区有192户国企完成改制。
茂记皮鞋厂位于车站路47号。
1912年开业于复兴街庆平里临街铺面,前店后场。
业主李厚模,系加工马鞍、皮件、皮箱的行家,雇徒工3至4人,亲自主持指导加工、修配,亦产亦销。
1919年后迁至中山大道恒生里(现德兴里口),设车间、雇技工20余人,产销马鞍、箱包、男女皮
靴、皮鞋,获中外客户好评。
1928年、1929年间失火,迁至中山大道义品里、六渡桥永安里口短暂营业,1930年搬到现址。
茂记皮鞋选料讲究、做工精细、式样美观、穿着舒适,源于严格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检验。
早在解放前,店家就在车间、门市部设专职检验员,从放样、剪样到缝制加工随时检测,成品定形要通过目测、手按,对皮鞋后跟和包头部位的检查尤为严格。
解放初期,茂记被指定为国际友人及驻汉外交使团的皮鞋供应专点。
1950年茂记经理李庆华被推选为武汉市制革、皮革制品、皮鞋同业公会主任。
该公会在工商管理局统一领导下,由私营业主在自愿的原则下,采取集股投资联合承接加工订货的方式,组成生产互助组。
业务多为加工支援解放战争所需的大批军用皮鞋、布鞋。
茂记为全市较大资本的企业。
1956年,茂记皮鞋厂实行公私合营下放区管辖。
1958年8月,汉口茂记(以与当时的武昌茂记区别)与泰记新、修成记等9家皮鞋店合并成立公私合营泰记新皮革制品厂,划归武汉市鞋帽公司管辖,仍保留“茂记”门市部。
有职工274人,年产皮鞋近5万双。
1959年,皮鞋行业交市商业局领导,改为公私合营茂记皮鞋厂,年产皮鞋4.24万双,胶底、胶跟配套年产3.3万双,下放到区鞋帽公司管辖。
1965年复归武汉市皮革公司管理。
1966—1979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厂名一度改为国营文革皮鞋厂。
1970年由市第二轻工业局下放江岸区。
1972年归江岸区工交局,1977年,厂址在中山大道1245号,占地3700平米,职工117人,固定资产原值14.83万元,年产皮鞋16.35万双,工业总产值182.25万元,工业净产值30.7万元,利润总额14.16万元,劳动生产率15 847元。
1978年恢复国营茂记皮鞋厂厂名。
1979年该厂由江岸区手管局上交武汉市二轻局皮革工业公司管辖。
1977—1981年间,茂记皮鞋厂产品定型以模压鞋为基础,发展冷粘鞋,提高线
缝鞋的生产比例,集中技术优势恢复男式小方头皮鞋的生产。
还陆续向外发展加工点。
1981年7月,该厂迁至汉口新华路取水楼36号(江华家具板箱厂原址)。
茂记产品为“55”牌商标(纪念1978年5月5日恢复生产)线缝小方头男式皮鞋,创制于1952年。
“小方头”皮鞋是在研究国外“大方头”和国内“小圆头”鞋型的基础上,采用方头夹圆的角度,形成扁平而带流线型的皮鞋头式设计。
该产品又称线缝牛面革三接头内耳式男式皮鞋。
选用优质原材料,由技术精湛的工人用传统线缝工艺,精工细作而成。
在生产上,将传统管理与全面质量管理相结合,确定划料、叠帮、缝帮、钳帮、沿条、成品等6个质量控制点,开展QC小组活动,从产品设计、试制、生产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管理。
1979年后连续三次获全国同类产品评比第一名。
1983年获国家优质产品银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