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系统办公室“创一流”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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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系统办公室“创一流”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4.10.30
•【字号】广府办函〔2004〕182号
•【施行日期】2004.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系统办公室“创一流”竞
赛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4〕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政府机关,今年以来,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开展了“创一流”竞赛活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于2004年11月下旬对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创一流”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开展“创一流”竞赛活动的通知》(广府办发〔2004〕28号)要求,对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逐项考核
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自查。
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要按要求实事求是地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自查评分,并于11月20日前将自查书面报告、自查评分表报市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二)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于11月下旬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和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办公室检查考核,考核的主要方式是:听取“创一流”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征求政府和部门领导意见,组织群众座谈,实地查看等。
(三)考核的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汇总,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在全市通报,并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边查边改边完善,迎接市上统一考核。
(二)市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要做好各单位自查督办、材料收集和组织考核等相关工作。
附件: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创一流”竞赛活动评分细则(略)
二〇〇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