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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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导游服务中⼼为经费⾃理正科级事业单位,⾪属滨州市旅游局领导。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事局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件精神,⾯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作⼈员。
⼀、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为⽂明,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体健康。
(⼆)滨州市常住户籍。
(三)国家承认的⼤专以上学历。
(四)具体岗位设置和要求详见后附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员,在读普通⾼等院校⾮应届毕业⽣,现役军⼈,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员,不能报考。
应聘⼈员不能报考与本⼈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式进⾏。
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作⼈员诚信书》,登记表和书在滨州⼈⼒资源和社会保障()和滨州⼈事考试信息()上下载,交⼀⼨近期同底版免冠照⽚3张。
每⼈限报⼀个职位。
笔试考务费:40元。
(⼆)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滨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楼⼤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六路⼗七路中段)
报名时间:2011年12⽉12⽇—13⽇,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员的资格审查⼯作,贯穿招聘⼯作的全过程。
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在职⼈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份证、户⼝本、有⼈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份证、户⼝本;海外留学⼈员除提供学历证书、⾝份证、户⼝本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由我省实施并在我市⼯作的“选聘⾼校毕业⽣到村任职”、“三⽀⼀扶”计划和“⼤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毕业⽣,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含2009;已通过加分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上述⼈员除出具当年毕业⽣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扶”⼤学⽣要出具⼭东省“三⽀⼀扶”⼯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事(⼈保)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校毕业⽣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事(⼈保)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员,由市委组织部、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滨州⼈⼒资源和社会保障、滨州⼈才和滨州⼈事考试信息公⽰⽆异议后实施加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通知。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滨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楼⼤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六路⼗七路中段)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份证(两证缺⼀不可,如⾝份证丢失,考⽣可凭临时⾝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分到低分按照1:3的⽐例确定⾯试⼈选,达不到1:3⽐例的按实有⼈数确定⾯试⼈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
笔试成绩、进⼊⾯试⼈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滨州⼈事考试信息公布。
四、⾯试
⾯试采取结构化⾯试,⾯试主要测试应聘⼈员综合分析能⼒、反应应变能⼒、组织协调能⼒和语⾔表达能⼒等。
按照笔试成绩和⾯试成绩5:5的⽐例计算总成绩。
⾯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的进⼊体检考核范围⼈员。
⾯试成绩低于70分(满分100分)者,取消进⼊体检考核⼈员范围资格。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成绩的顺序从⾼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范围⼈选。
⾯试考务费:70元。
报考⼈员考试总成绩和进⼊体检考核范围⼈员名单,在滨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滨州⼈事考试信息公⽰。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从⾼分到低分按1:1的⽐例确定体检考核⼈员。
对考核⼈员,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复查。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参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由报考⼈员承担。
⽤⼈单位和报考⼈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由申请⽅负担。
复检只能进⾏⼀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
六、签订聘⽤合同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员。
对拟聘⼈员进⾏公⽰,公⽰期不少于7个⼯作⽇。
公⽰合格的拟聘⽤⼈员,由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员登记表》报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员通知书》,聘⽤⼈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续。
试⽤期合格的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员签订聘⽤合同,确定⼈事关系。
试⽤期不合格的办理解聘⼿续。
试⽤期⼯资800元。
签订正式合同后,⽉⼯资1200元。
按有关规定交纳养⽼保险、医疗保险、⼯伤保险等。
⾷宿⾃理。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12388
滨州市导游服务中⼼3162838
附:1.滨州市导游服务中⼼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表.xls
2.事业单位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3.应聘书.doc
滨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〇⼀⼀年⼗⼀⽉三⼗⽇
/Announce.asp?ChannelID=1&ID=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