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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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人员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公布日期】2012.07.27
•【字号】甬土集办发[2012]1号
•【施行日期】2012.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人员的通知
(甬土集办发〔2012〕1号)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129号)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人员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职责
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拟定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政策、争议调处办法、调查技术规程以及有关数据库建设标准等。
(二)编制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安排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预算;指导审核各地编制本地区工作计划。
(三)指导各地各类土地登记相关数据库的建设。
负责开发建立市级土地登记数据库、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数据库等。
(四)组织调研和检查,了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展、存在问题,督导各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定期掌握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月报、季报制度。
(五)组织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宣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负责各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检查。
主要包括对确权登记发证结果的核查和抽查,成果的质量检查等。
二、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周力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主任:朱志川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地籍处处长
成员:张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耕保处
丁永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地籍处
章吾忠市国土资源登记交易中心
唐永航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蔡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徐建斌市法制办公室
俞跃伟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李金平市监察局
施惠英市财政局
胡然挺市农业局
邵超群市公安局
魏春泉市林业局
顾静芳市民政局
胡杨市水利局
周枫源市规划局
陈和灿市住建委
于海忠市信访局
办公室内设日常工作小组,具体承担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成员:丁永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地籍处
叶盛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地籍处
陈建祥市国土资源登记交易中心
张世永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何剑斌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