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煤的调研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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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调研报告
按:近期以来,我市的电煤供应问题日趋紧张,严重影响我市的电力乃至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市政府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9月18日,市政府要求市煤炭局对这个问题组成调研组,对次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弄清情况,上报市政府。
我队根据局领导的安排,于2006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分别对六枝特区、钟山区、水城县、盘县、六枝工矿集团,水城矿业集团、盘县煤电集团、野马寨电厂、盘县电厂、盘南电厂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如下:
一、2006年全市煤炭产品完成情况:
(一)指标任务
2006年全市煤炭计划原煤产量为4287万吨。
其中地方煤矿原煤计划产量为2500万吨,盘江煤电集团计划原煤产量为903万吨,水城矿业集团计划原煤产量为584万吨,六枝工矿集团计划原煤产量为300万吨。
焦炭计划产量为440万吨,洗精煤计划产量为400万吨。
(二)任务完成情况
1-10月分全市煤炭产量完成3710.1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77.6%。
其中地方煤矿原煤完成2093.64万吨(六枝198.05万吨、盘县1214.52万吨、水城县491.64万吨、钟山区189.4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83.75%;盘江煤电集团完成799.56万吨,完成年计划的88.54%,水城矿业集团完成552.7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4.66%,六枝工矿集团完成264.1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
88.04%。
焦炭完成358.94万吨(六枝38.24万吨、盘县256.97万吨、水城县31.86万吨、钟山区31.87万吨),完成年计划的81.58%;洗精煤完成420.03万吨(六枝39.27万吨、盘县224.77万吨、水城县62.80万吨、钟山区93.1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5.01%。
(三)今年全年预计完成量
根据第三季度的生产情况,预计今年全年完成量为:全市原煤产量完成4350万吨。
其中地方煤矿原煤完成2500万吨(六枝万吨、盘县万吨、水城县万吨、钟山区万吨);盘江煤电集团完成963.8万吨,水城矿业集团和六枝工矿集团无法统计预计完成数。
预计完成年初计划的101.47%。
(四)明年预计计划量
2007年全市煤炭计划原煤产量为4790万吨。
其中地方煤矿原煤计划产量为2850万吨,盘江煤电集团计划原煤产量为960万吨,水城矿业集团计划原煤产量为620万吨,六枝工矿集团计划原煤产量为360万吨,与2006年相比增加503万吨。
二、2006年全市供煤情况
(一)电煤情况
(1)电厂装机容量:全市今年共有野马寨电厂、盘县电厂、盘南电厂三大电厂使用本市电煤。
其中野马寨电厂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年耗煤量为280万吨,盘县电厂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年耗煤量为400万吨,盘南电厂装机容量为360万千瓦,
今年只有一台机组运行,耗煤量为180万吨。
(2)电煤供应情况:2006年全市地方计划供应电煤511万吨,其中六枝地方煤矿计划供应56万吨(供市外电厂),盘县地方煤矿计划供应275万吨(其中盘南电厂120万吨,盘县电厂155万吨),水城地方煤矿计划供应野马寨电厂90万吨,钟山区计划供应野马寨电厂90万吨。
全市地方煤矿到2006年10月31日止供应电煤358.93万吨,完成年计划76.03%,其中六枝地方煤矿供应电煤26.96万吨,完成年计划48.14%;盘县地方煤矿供应电煤236.13万吨(盘县电厂145.31万吨,盘南电厂90.82万吨),完成年计划85.86%;水城地方煤矿供应电煤52.16万吨,完成年计划57.32%;钟山区地方煤矿供应电煤43.68万吨,完成年计划48.53% 三大矿务局今年共向野马寨电厂、盘县电厂、盘南电厂三大电厂供煤166.04万吨。
截止2006年10月31日水城矿业集团供应野马寨电厂电煤70.58万吨,盘江煤电集团供应盘县电厂电煤95.46万吨,2006年盘南电厂未与盘江煤电集团签订电煤供应合同(盘南电厂希望于盘江煤电集团下属的金佳煤矿签订电煤供应合同)。
盘县电厂耗煤量9500吨,现有存煤60.25万吨,能保证正常需求。
盘南电厂10月份前日耗煤量5500吨,2号机组运行发电,每天耗煤1万吨,现有存煤13.16万吨。
野马寨电厂日耗煤量正常情况7500吨,现因煤质下降原因,
有时日耗煤量为9000多吨,现有存煤8.75万吨,目前野马寨电厂电煤供应不仅数量不足,电煤质量还出现下降的趋势,当前电煤的最低发热量要求从原3800大卡下降至3500大卡,电煤还掺杂了煤矸石,队野马寨电厂机组的磨损比较大,锅炉燃烧不稳定,多次出现投油助燃的情况,次举大大增加了电厂的运行成本。
由于电煤的供应不足和质量的下降,造成野马寨电厂火电机组今年以来锅炉熄火4次。
(二)民用煤供应情况
2006年度,全市民用煤计划供应量为116万吨,实际供应量为136万吨,完成了年计划的117.24%
(三)燃气煤供应情况
水城钢铁集团今年计划采购地方煤炭炼焦.燃气煤90万吨,至10月止,实际供应72.12万吨。
三、2007年电煤供应建议
经调研,2007年市内电厂需电煤为1180万吨,其中盘南电厂需耗电煤500万吨,盘县电厂需耗电煤300万吨,野马寨电厂需耗电煤280万吨,发耳电厂需耗电煤100万吨。
结合今年的电煤供应情况,明年电煤供应计划建议如下:
(一)地方供应量:
2007年地方煤矿计划供应电煤450万吨,其中盘县300万吨(供应盘县电厂100万吨,盘南电厂200万吨),水城县90万吨(,供应野马寨电厂40万吨,发耳电厂50万吨),钟山区60万吨(供应野马寨电厂60万吨)。
(二)矿务局供应量:
矿务局280万吨,其中盘江煤电集团170万吨,(供应盘县电厂120万吨.盘南电厂50万吨),水城矿业集团110万吨(供应野马寨电厂100万吨,发耳电厂10万吨)。
(三)电厂市场采购量:
四大电厂2007年需自购电煤450万吨,其中野马寨电厂自购80万吨,发耳电厂自购40万吨,盘县电厂自购80万吨,盘南电厂自购250万吨
(四)标煤质量要求:
煤质指标:Qnet,ar(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Var(灰分)≥14%,St,d(硫)< 2%,Mt(水分)≤6%。
四、2007年全市地方需煤情况
2007年全市全年预计耗煤3413.5万吨,余煤1300万吨,其中野马寨电厂、盘南电厂、盘县电厂、发耳电厂共耗电煤1180万吨,民用煤200万吨,水城钢铁集团需用煤283.5万吨(其中精煤182万吨,燃料煤101.5万吨,)。
地方焦化厂耗煤约600万吨,地方洗煤厂耗煤约700万吨,水泥厂、砖厂、铁厂等市内小企业耗煤约100万吨
五、存在问题的分析
1、电煤价格矛盾突出。
我市电煤价格比省外低,地方煤矿比国营大矿底,计划电煤比市场电煤低。
本市地方煤矿原煤综合成本价为130—160元/吨左右,盘江煤电集团原煤综合成本价为263元/吨,六枝工矿集团原煤综合成本价为180元/吨左右,水
城旷业集团原煤综合成本价为280元/吨左右。
地方电煤的政府指导价格为182元/吨(到厂含税费、运费价)左右,国有大矿电煤的政府指导价格201元/吨(出厂价不含税费、运费)。
我市销往省外市场的电煤始发站平均价为240-280元/吨(以盘县松河站发至广西贵港站为例合同价为380元/吨)。
2、煤炭质量计量纠纷突出,没有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因煤质争议而影响电煤的供应的现象时有发生,(电厂取样只取一份,出现质量问题供煤方无法复查),
3、由于野马寨电厂随意拒付电煤款的问题,钟山区各煤矿今年以来都不再直接向电厂供煤,而是通过于电煤公司协商代为供应。
根据2006年7月6日的电煤供应协调会第三条要求“确为劣质电煤的应予以退货,不能以此拒付货款”可电厂对会议纪要未落实,对钟山区供应的电煤未进行规范采、分、制、化样。
截止9月25日钟山区昌永公司、萍贵公司两公司遭拒付1.61 万吨,而由于化验不及时,这部分电煤已入电厂发电使用。
因资金支付、煤质争议问题使电煤公司无法正常组织电煤供应。
4、部分煤矿运距较远,运费高,加上运输道路路况差,运输油耗高,油价高,维修成本高,增加了运输成本,造成煤矿亏损,严重挫伤煤矿供应电煤的积极性。
5、我市电煤供应的主要来源地方小煤矿,而小煤矿经常面临停产整顿,加上技改煤矿和部分煤矿资源枯竭等因素,导致市内煤矿电煤未能及时供应的现象时有发生。
6、电煤运输途中交警、路政罚款重,增加销售成本。
7、煤炭生产成本高,供应电煤后亏损大,企业反映负担太重无法承受。
8、电费上涨,煤价却一直受到政府指导价的抑制,地方煤矿却没有在电费方面享受相应的政府指导价,煤矿反映显失公正。
9、从电煤使用情况看,煤质普遍下降,导致因煤质降低而增加供煤量,此情况野马寨电厂较为突出,按计划正常生产日耗煤7000吨(标准为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的煤炭),现正常生产实际日耗煤约8000—9000吨左右。
10、省物价局要求增加20元/吨的要求电厂没有执行。
六、几点建议:
1、在同质同价的原则下,统一制定地方指导价和矿务局指导价,缓解地方供煤企业对同质不同价的意见(矿务局指导价201元/吨,还要加上19元/吨的运费)。
2、由于地方煤矿生产不稳定,电煤任务重,煤矿反应强烈,部分煤矿承担1.45万吨电煤任务,差不多占全年产量的一半。
建议适当减少地方的供应量,以减少各小煤矿的负担,确保地方煤矿的发展。
3、增加电厂的的市场自购量,以期早日适应市场,逐步与市场价接轨,以市场化运作电煤供应,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电煤供应紧张问题,以提高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电煤供应积极性。
4、供应中的采、分、制、化是体现电煤供应公平公正,
保障电煤质量的主要手段。
为此,建议建立县、区煤炭管理部门和发电企业组成采制化监督机构,对整个过程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以确保电煤供应的共平性和公正性。
若有争议的应申请质量检验部门依法进行裁决。
严格执行按质计价的原则,做到优质优价,劣质底价,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电煤质量。
为减少在采样过程上的矛盾,电厂尽快采用机采方法以避免供需双方在采样过程中引发的分歧。
5、根据2006年7月6日的电煤供应协调会第三条要求“确为劣质电煤的应予以退货,不能以此拒付货款”,希望电厂方尽快落实会议记要,拿出确实可行的办法,以期早日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