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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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
产业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2.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是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也是振兴工业经济的主要着力点。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16〕4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党代会总体部署,紧扣全面挺进全
省第一方阵奋斗目标,依托区位、交通和现有产业优势,立足晋中实际,抢抓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发展机遇,把进一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产业放在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突出位置。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技术改造拉动、信息融合推动、节能绿色带动发展理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引导作用,集中要素资源、强化市场配置,狠抓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加快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发展步伐,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动能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9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柱地位进一步提升,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助推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和医药成为全市工业支柱产业;助力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形成先导产业;做大做强做优食品、现代煤化工、玻璃器皿和玛钢铸造特色产业,全市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构建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到2019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700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补短强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支柱性、先导性产业,引领全市工业转型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

要紧紧抓住国家、省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战略机遇,以吉利山西新能源汽车项目为切入点,加快甲醇、电动轿车、纯电动商用车项目投
产和达产达效,积极引进吉利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力争尽快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在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抓好山西新能源汽车10万台轿车项目达产、2万台电动汽车生产线改造完成、3000台商用车项目建成投产达产和20户零部件配套企业落地投产,到2019年底,力争形成15万辆轿车生产能力,销售收入达到130-150亿元;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销售收入30-50亿元。

——装备制造产业。

要大力提升纺机、液压等产业级次。

纺机产业要紧紧抓住国家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依托经纬纺机龙头企业具有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发展智能化、高性能、高端纺机装备;创新产业配套合作机制,促进纺机企业集群协作,龙头企业做强成套主机,配件企业做精配套产品;推进纺机行业联合重组,做强做大全市纺机产业集群,打造纺机旗舰,巩固全市“中国纺织机械名城”地位,建设国家级纺织机械制造基地。

到2019年底,全市纺机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0亿元以上。

液压产业要以太重榆液为龙头, 发挥“榆液”品牌优势、国家级技术中心优势,突破制约液压产业发展的瓶颈,发展高端化、成套化液压产品;整合重组榆次液压企业,做强做大榆次液压产业集群;建成榆次液压产业园,该产业园布局为“一核两区”,“一核”即科技创新核心区;“两区”即:太重榆液高端液压产品自主化产业示范区和榆次民营精、特、专液压集群产业示范区,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级高性能液压元器件生产基地。

重点推进太重榆液项目达产达效和产品试验检测中心建设、高行液压高速铁路导轨板成套生产线项目建设。

到2019年底,全市液压产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40亿元以上。

——生物医药产业。

要以生物制药为突破口,以广誉远国药、德元堂药业、山西广生胶囊为重点,构建晋中开发区、太谷、榆社医药产业集聚平台,逐步形成经典国药、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和医药包装为一体的医药产业新格局,打造山西现代中药和经典国药生产基地。

重点推进山西广誉远整体搬迁技改扩产、山西德元堂整体搬迁技改扩产、山西振东安特新厂二期工程(研发中心)、山西广生植物纤维素
和普鲁兰高糖、中科鸿基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

到2019年底,全市医药产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40亿元以上。

——新材料产业。

面向产业应用需求,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无机非金属材料。

依托山西宇皓新型光学材料,加快光学级激光导光板生产基地建设。

重点推进平遥宇皓龙盟石头造纸、灵石聚义宝鑫煤矸石制纤维、介休安晟节能保温泡沫陶瓷建筑材料、介休博创纳米材料、寿阳鸿祥高分子纳米特种分离材料、中聚晶科高品质蓝宝石晶体等项目建设。

到2019年底,全市新材料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0亿元以上。

——新能源产业。

要大力开发煤层气抽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完善新能源产业链,推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集群化。

重点抓好中联煤层气、晋煤蓝焰煤层气、大唐山西新能源昔阳、左权200MW 风力发电、山西依风和顺200MW风力发电、榆社华电100MW农业光伏发电、寿阳晋能、国电等1000MW光伏发电基地、晋中汇能2×3.3MW糠醛渣发电等项目建设;以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及配套项目为切入点,重点抓好晋能集团晋中2GW异质结晶硅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项目的建设与投产达效,尽快形成光伏电池及组件产业基地,鼓励相关配套企业落地晋中,逐步形成晋中光伏电池及组件配套企业集群。

到2019年底,全市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达到60-80亿元以上,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以上。

——节能环保产业。

面向山西节能环保市场需求,依托国内科研院所成熟技术,整合现有技术资源,鼓励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装备、采矿及电力行业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绿色建筑材料等产品,重点抓好省国际能源集团(普丽环境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装置、山西晋能艾斯特空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一代空冷设备、山西亚乐士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气治理装置等项目的达产达效,并重点引进3—5户有一定规模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

到2019年底,全市节能
环保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

——信息技术产业。

以全国“宽带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型半导体分立器件、光电子等半导体产业,加强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开发,鼓励和支持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空间信息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在制造、商贸、旅游、教育、医疗、展示展览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重点发挥中国北方自动化研究所的辐射带动作用,主要推进浪潮集团晋中政务云项目、山西云智慧卫星信息应用产业项目、灵石存山北斗导航智慧应用云服务平台项目、晋中物联谷电梯物联网在线监测系统、百拜单车软硬件研发等项目建设。

到2019年,努力培育以软件和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新兴产业集群,全市信息技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

(二)分业施策,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做大做强做优特色食品、现代煤化工、玻璃器皿、玛钢铸造等特色产业,提高特色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提升特色产业品质和档次,全面提升特色产业市场竞争力。

——特色食品产业。

要推动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打造山西中部食品工业集聚区和隆起带。

依托娃哈哈、伊利、康师傅、统一、东湖、古城等知名企业,引导食品企业集聚发展;完善食品企业功能服务,实施食品生产全程监测能力提升和关键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加快自主新品牌建设,通过扶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平遥牛肉、双合成、太谷饼、寿阳利尔康保健油等特色食品产业;拉长做深食品产业链条,提高食品产业附加值。

重点推进娃哈哈酸奶生产线、晋中伊利乳业乳制品二期生产线、老陈壹号公司老陈醋及醋饮料生产线、寿阳红鹤阳苦荞醋等项目建设。

到2019年底,全市特色食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80-100亿元。

——现代煤化工(煤电加X)产业。

以南部焦化聚集区和东部煤电化聚集区为
重点,积极推进现代煤化工项目示范建设,加快煤电加X产业链发展。

依托灵石、介休焦化集聚区,大力发展和延伸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精深加工等综合利用工程。

依托榆社化工公司大力发展氯碱精细化工、医药化工项目。

瞄准现代化工先进前沿技术,加强与行业内大集团、大企业合作,积极引进大型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以及甲醇精细化工等产业链延伸项目。

依托阳煤集团重点推进寿阳乙二醇二期、昔阳聚氯乙烯二期等项目,建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煤化工产业基地;鼓励中煤集团等条件成熟企业整合或新上投资项目,发展煤电加X产业链。

到2019年底,全市煤化工产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100亿元以上。

——玻璃器皿产业。

依托祁县“中国玻璃器皿之都”、“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区域经济品牌,按照面向世界、打响品牌、人机并举、做大做强的发展思路,把祁县建设成为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玻璃器皿产学研贸展游中心和在国际有重要地位的玻璃器皿产业基地。

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提升祁县玻璃器皿区域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效应,打响自主品牌;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机制玻璃器皿生产线和先进深加工设备,通过实施标准化车间改造,推行水晶玻璃电熔炉、天然气炉,推行全氧燃烧窑炉等炉型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整体装备水平,提升玻璃器皿产品级次;以大华、宏艺、晶鹏、红海等玻璃器皿企业为依托,组建产业联盟,建设玻璃器皿产业园、组建祁玻集团,提升玻璃器皿企业竞争力;推进玻璃文化艺术园、玻璃器皿商贸城、海外营销中心等平台建设,大力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提升玻璃器皿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重点抓好红海玻璃文化艺术园、大华自动化玻璃生产线、宏艺高档玻璃酒瓶生产线等项目建设。

到2019年,全市玻璃器皿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5亿元。

——玛钢铸造产业。

依托太谷玛钢铸造、平遥铸造,通过扶持龙头企业,推进联合重组、升级改造、融合发展,做强做优全市玛钢铸造产业,建设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铸造加工基地。

加快升级改造,将粗放型发展方式向集约型发展
方式转变,提升产品级次,推动玛钢产品向高端化发展;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玛钢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太谷恒达 20万吨精密铸造项目二期建设,推进玛钢企业联合重组,向集团化、集群化发展,做强做大全市铸造产业;加快配套发展,发展与铸造配套的加工项目和精加工企业;加快太谷胡村玛钢园建设,促进玛钢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融合发展,促进太谷玛钢和平遥铸造逐渐实现产业、产品、技术、市场的融合发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铸件加工基地。

到2019年底,全市玛钢铸造产业销售收入达到70亿元。

三、推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兑现国家、省、市、县已出台的有关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政策,重点是落实好《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省减负60条)(晋政发〔2015〕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工业19条)(晋政发〔2015〕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工业20条)(晋政发〔2016〕24号)、《山西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63号)、《山西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64号)、《晋中市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若干政策措施》(市政发〔2016〕33号)等文件政策,整合有关促进民营经济、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措施,进一步清晰思路、找准路径,聚焦全市新兴产业发展发力,并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与市县联动,营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发挥。

制定出台《晋中市工业新型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在综合分析研究市场需求、产业发展目标、产业技术发展方向以及现实技术壁垒的基础上,梳理出产业升级发展的价值链条和环节,并对产业发展升级的路线进行规划。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现有的优势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招商,围绕高端装
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产业,依托现有优势企业发力技改扩产项目,强化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重组,狠抓产业链延伸和核心配套企业落地,逐步形成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的新格局。

(市经信委、市投促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强化市县联动作用发挥。

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联动引导、扶持、服务工作机制,突出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平台作用发挥,整合各类要素资源,激发重点存量企业(项目)技改、扩规、增效和产业链延伸配套的能动性,助推企业发挥主体作用。

抓实重点增量企业(项目)引进、落地、投产和产业链延伸配套的统筹组织和服务工作。

进一步优化企业(项目)发展环境,提升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完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强化项目落地进场开工力度,提高服务企业(项目)水平和质量。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土地要素倾斜与设施配套,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基本条件
3.实行土地要素倾斜。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

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后,优先安排项目用地需求。

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部分允许在半年内缴清。

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办法。

在企业同意的前提下,可将承接的工业用地最低出让年限由规定的50年放宽至30年,有效降低企业前期投入成本。

(市国土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鼓励通过建设标准厂房承接配套产业引进。

鼓励市、县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公司、社会资本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各级政府及土地部门在土地供应上优先予以保
障。

对定向产业链配套、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配套的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在项目入驻后给予两年贴息扶持;对有牵动作用产业配套项目,可以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的形式奖励企业用于自身配套项目的落地。

贴息扶持资金和产业扶持奖励资金,根据属地原则,由市县两级政府各自负担。

(市经信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强化电力体制改革与金融创新,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健康发展
5.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与大用户直供电申报服务。

积极主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2017年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成立售配电公司,全市售电公司要达到10户以上,积极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建立大用户直供电、10KV高新技术项目直供电申报服务通道,提高大用户直供电申报审批服务效率,助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对重点招商引资高用电量工业项目给予用电优惠奖励,提升全市招商引资竞争优势。

用电优惠奖励资金根据属地原则,由市县两级政府各自负担。

(市经信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强化产权交易和担保、应急资金作用发挥。

以市产权交易中心为依托,建立晋中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通过集中托管非上市公司股权,构建规范、高效、便捷的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和转让渠道;建设专利、技术、商标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各项产权有序流转;依法依规推广以特许经营权前置委托交易为试点的产权前置委托交易抵押融资新模式,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权益性产权融资方式。

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资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周转应急资金应优先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强化担保资金和企业周转应急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帮促作用。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牵头,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国资公司、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负责)
(四)强化资金扶持与人才保障,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后劲支

7.资金扶持聚焦牵动性项目。

借助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平台优势,合作设立晋中市促转型增动能投资基金,发挥市场对资金的配置作用,通过基金的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全市新兴产业,有效探索解决重点企业(项目)在实施技改、扩产、提质计划中的资金瓶颈和资金链结构风险大等问题,为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提供资金动力支持;积极探索助推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中有关鼓励政策的落实,为项目引进、产业培育提供新的途径和优势。

用足用好市级财政设立的工业产业扶持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市级政府层面已签约引进的重大工业项目,支持这批项目尽早达产达效,并尽快落地配套企业。

(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配合)
8.强化技能人才培养与社会功能服务。

认真落实兑现市县两级制定出台的技能人才有关政策,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资助,突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培训、交流研修、技能比武等活动的经费补贴,强化对在生产或管理一线上的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津贴及高技能人才带徒补贴。

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并一次性给予创新工作经费补助。

鼓励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创新、设计创新,对申报专利成功的要予以申报费用补贴。

加强社会功能服务,市县要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册签定合同员工涉及的职称评定、子女上学等服务事项纳入统筹渠道办理。

在供电、供水、供热保障服务上要创新模式、拓展路径,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清单。

鼓励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将公租房切出一定比例供重点企业、重大在建项目作为员工集体宿舍使用,解决企业员工住房散、乱、难问题。

(市人社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强化对外合作与品牌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竞争优

9.加强对外合作和大企业引进。

助推企业实施国际化、高端化战略,努力探索对外合作有效途径。

鼓励具备条件企业创新理念、攀强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对世界五百强企业新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项目、新整合重组(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现有企业,累计投资(投入)20亿元以上的,给予在当地新注册的独立法人主体企业1亿元的产业扶持奖励;对国内五百强企业新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项目、新整合重组(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现有企业,累计投资(投入)10亿元以上的,给予在当地新注册的独立法人主体企业5000万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扶持奖励资金根据属地原则,由市县两级政府各自负担。

(市经信委、市投促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0.强化品牌建设和价值提升。

认真落实兑现市县两级制定出台的促进品牌建设发展有关政策,集中政府品牌建设有关奖励资金,发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发挥组织引领作用。

组织开展特色产业品牌建设工作,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作用,联合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申报注册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原产地、证明标志等集体品牌,保护区域品牌知识产权。

支持建设产业集群展览展示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公共营销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发展工业旅游和产业旅游。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强化科技创新与两化融合,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质量与水平
11.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认真落实兑现市县两级制定出台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集中政府科技研发资金,连续3—5年发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

鼓励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引导和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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