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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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是指学校为有效管理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而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1. 工作时间: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遵守学校的上下班时间。

2. 签到签退:教职工每天上班前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签到,下班后进行签退。

签到签退记录由管理员进行统计和管理。

3. 迟到早退: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导致迟到或早退,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补足工作时间。

4. 考勤记录:学校会定期进行考勤记录,包括每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加班情况等。

5. 请假制度:教职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上级或人事部门申请,申请理由必须真实可靠。

请假时长超过规定天数的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或相关证明。

6. 加班管理:如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教职工必须向上级报备,不能私自加班。

7. 旷工处理:教职工未经请假或无正当理由不到岗的,将被视为旷工处理,导致相应的工资扣除或奖金减少。

8. 奖惩制度:教职工出勤良好、无迟到早退、请假明确的可得到奖励;对于迟到早退、请假不明确的将受到相应的扣分或处罚。

初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的记录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学校的正常
运转。

同时,也需要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制度的执行。

初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初中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方式
1. 初中教职工的考勤方式以打卡机为主,并辅以纸质签到。

2. 教职工每天上班前需将手指放置于打卡机上进行指纹识别打卡。

3. 各部门的主管负责统计并核对打卡机上的考勤记录,并妥善保管纸质签到表。

4. 打卡机故障时,教职工需在工作开始前向主管汇报,主管将安排其他适当的考勤方式。

第三章考勤时间
1. 教职工应按规定的办公时间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迟到早退。

2. 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

3. 请事假、病假、产假等情况,教职工应提前向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4. 教职工迟到、早退的次数和时长将被记录并计入个人档案。

第四章考勤纪律
1.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上班时间,按时到岗。

2. 迟到时间在5分钟以内,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不计为迟到。

3. 迟到时间在5-30分钟,每次按迟到算,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

4. 迟到时间在30分钟以上,每次按旷工算,每月累计不超过2次。

5. 教职工早退时间在5分钟以内,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不计为早退。

6. 教职工早退时间在5-30分钟,每次按早退算,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

7. 教职工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每次按旷工算,每月累计不超过2次。

8. 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3天,将被自动视为主动放弃本岗位。

第五章奖惩措施
1. 对于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次数的教职工,将被扣除工资,并扣减绩效考核分数。

2. 对于旷工超过规定次数的教职工,将被扣减工资,并扣减绩效考核分数。

3. 档案中连续有2次旷工记录的教职工,将被辞退。

4.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可获得额外的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考勤管理责任
1. 校长是全校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首要责任人,对考勤制度的执行负总责。

2. 教务主任是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的具体执行人,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3. 各部门主管负责统计并核对部门教职工的考勤记录,并定期向教务主任上报。

4. 教务主任有权对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和核实,并对违反考勤纪律的教职工进行警告和处罚。

第七章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初中教职工管理委员会所有。

3. 本制度的修订由初中教职工管理委员会负责,并经校长审批。

4. 本制度具体执行细节,由初中教职工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初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初中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初中教职工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勤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严格执行,公平、公正,不得搞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考勤管理应尊重教职工的人身权益和隐私权,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考勤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考勤范围和时间
第七条初中教职工的考勤范围包括工作地点及特定活动场所。

第八条考勤时间为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

第九条考勤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13点为午休时间。

第十条教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地点,并按时开始和结束工作。

第十一条教职工因公外出、公干、请假等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备手续。

第三章考勤方式
第十二条考勤方式分为人工考勤和自动考勤两种。

第十三条人工考勤是指教职工自行在考勤表上签到、签退。

第十四条自动考勤是指教职工通过电子系统或刷卡设备进行考勤记录。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考勤,不得随意更改或伪造考勤记录。

第十六条人工考勤应由每位教职工自行负责,确保准确记录自己的工作时间。

第四章考勤录入和查询
第十七条考勤数据应及时录入和更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八条考勤数据的录入应由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得由教职工自行操作。

第十九条教职工可以通过指定的系统或渠道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第二十条教职工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可以向人事部提出申诉,经核实后进行修改。

第五章考勤奖惩措施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应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考勤良好的教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如奖金、休假等。

第二十三条考勤不达标的教职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扣减工资、处分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教职工应充分理解和支持本制度的实施,积极配合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初中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模板到此结束,总字数500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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