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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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方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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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拓展农民创新创业平台,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为抓手,以“农产品进城”和“网络商品下乡”为核心,坚持规划先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通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发展推进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调动和发挥邮政、流通、供销、电商、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共建农村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全面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任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16年底,实现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三个全覆盖。

让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成立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饶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专人与省服务中心对接,在其指导下,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任务,接受省级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及年度考核。

县服务中心要以“农村产品上行”为工作重点,大力支持农特产品品牌研发培育。

(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依据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标准,在我县197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机构名称,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立运营主体。

主体企业负责组织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并指导服务站站长为村民提供网络购物、网络销售、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缴费支付、取送货品、农村创业、本地生活八项服务。

依据发展需要逐步引入户籍办理、计划生育、医疗养老等服务项目,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打造成集政务、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

(三)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在县城周边改造或建设一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在符合条件的乡镇改造或建设仓储物流配送分中心,结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四)全面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系统的电商培训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基础工作,筛选资质较好的电商培训机构,重点开展互联网思维转变、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客服设计等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充实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农村地区宽带及移动网络铺设工作。

结合我县通信网络主体,迅速开展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摸底调查工作,在一年内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实施方案阶段:(2016年5月20日—2016年5月31日)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依据上报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同时依合法程序确定一家专业机构承接整体项目运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8月31日)
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每一个行政村,逐一确定出全覆盖的时间表,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挂图作战,做到全覆盖工作的精准化。

依据上级分类标准,我县属于第二类县,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覆盖工作将采取分类、分梯次推进的建设方式。

2016年6月底实现80%的村服务站建设,完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2016年8月底实现全部行政村服务站建设,完成乡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0月)
依据《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标准》,由县商务、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进行验收;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验收。

五、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号)文件精神,省级将依据《河北农村统计年鉴》(2015)所列行政村数量,每个行政村按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设备的购置。

县财政、商务部门要做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批程序,不得挤占、挪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建立由县长挂帅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推进小组。

县商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改进,以保证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商务局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牵头单位,全面掌握全覆盖工作的整体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度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做出汇报,提出建议,协调解决,并指导成立本地的农村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参谋智囊作用。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商务部门与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对接,并明确人员将相关进度数据及时填报“河北省农村电子商务数据管理系统”,对本地全覆盖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宣传、工商、税收、交通、乡村具体事务协调等方面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机制
商务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项目进度,确保资金用于文件确定的支持方向,不被挪作他用。

各项目运营主体保证至少三年运营期,期满后如运营机构无法继续运营,须提前半年告知商务部门并由其主导通过合法手续确定其他专业运营机构承接,监督运营企业工作交接,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能够顺利进行。

商务部门会同县级服务中心建立周报、月报、季报制度,做好对基础工作数据、商品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经营信息等相关数据的记录,并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信息报送承诺书。

督导各项目运营主体通过河北省农村电商数据管理系统,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信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指标体系。

(四)强化媒体推介,抓好智力支持
密切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引导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各类电商活动,快速扩大影响力。

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及经验。

积极与河北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对接,为我县提供电子商务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撑,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
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
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同时在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探索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六)做好总结推广
及时发现和总结全覆盖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进一步梳理典型案例,将农村青年创业、企业运营模式等案例及时报上级商务与财政部门,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我县整体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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