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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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废水排放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 [UU89WT-UU98YT-UU8CB-UUUT-U 施工废水排放管理办法
编
-7PU 制:胡文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施工过程中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各分部是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各分部经理要对现场环保工作负全责,接受经理部及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第四条所有员工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二章施工废水排放标准
第五条施工废水排放标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条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章施工废水污染防治与管理
第七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各分部要针对工程待点、施工方案和工程所在区域的环保要求,认真制定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因施工造成对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
第八条各分部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应当纳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报经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各分部要确定环保管理主责部门,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并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废水污染防治的n常检查工作。
第十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整修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施工场地环境
第四章污水排放管理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布置施工场地内排水沟、集水井、沉淀池位置。
根据不同施工场地设置污水排放系统。
明挖桥梁基坑周边设置排水沟,并设置三级沉淀池,桥梁基坑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设置临时集水井,将施工污水集中收集,通过大功率的抽水机排至桥梁基坑周边的排水沟,最后通过三级沉淀后排入附近水沟。
隧道施工污水处理首先在开挖处设置临时集水井,根据隧道距离长,坡度变化多的特点,设置多个集水坑,将污水层层抽排,最后由竖井处通过大功率抽水机抽出地面经过三级沉淀后排入水沟。
第十二条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保证工地排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能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采取必要措施防治水污染,保护沿线水环境,确保施工污水达标后排放。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源、养殖水体、农田灌溉水体。
粪便、污水必须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底泥定期抽运。
食堂污水应先经过隔油池隔油除渣,然后排入化粪池处理。
清洗器具的含油废水应通过沉淀池回收处理。
第十五条雨季根据降雨量大小配置足够的抽水器械,对基坑内雨水进行抽排,通过排水沟、集水井、沉淀池,经过三级沉淀后方排出,并定期清理排水沟、集水
井、沉淀池。